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件
① 注冊安全工程師如何注冊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恢復注冊有關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17〕83號),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恢復注冊受理、初審、繼續教育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受理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2.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安全生產專業服務工作。
注冊申請及受理程序
1.注冊申報
①網上注冊。申請人首先登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或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www.chinasafety.ac.cn)中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系統」,按照步驟進行操作,注冊申請提交後應妥善保留登錄密碼,以便以後登錄查詢。
②確認注冊申請提交完成後,將申請表下載並按照規定要求列印,加蓋聘用單位公章或者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本人或聘用單位(也可委託他人)將全部紙質申請材料報送省級注冊受理部門。報送的紙質注冊申請材料內容應與網上注冊申報的內容一致。
③注冊申請人應及時關注申請審核狀態,發現申請未通過審批後,應及時重新申報或與注冊受理部門聯系。
2.注冊受理
①省注安辦受理申請材料後,對申請人的注冊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的書面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②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申請材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終審並做出書面決定。准予注冊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頒發執業證;不予注冊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
注冊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冊
①初始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③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2.延續注冊
①延續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③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 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④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⑤注冊有效期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執業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間申請延續注冊的,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3.變更注冊
①變更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③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證明(復印件);
④與現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僅申請執業單位更名的,免除提供③、④兩項,但需同時提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更名證明或聘用單位出具的更名說明。
4.重新注冊
①重新注冊申請表(將網上填報並自動生成的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③申請注冊前3年內達到48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執業證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至2017年10月30日期間的,需重新注冊。自2017年10月31日起一年內申請重新注冊的,若執業單位未發生變化,僅需在注冊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也不必報送有關紙質申請材料;若執業單位發生變化,僅免除提供繼續教育證明。
5.補辦執業證
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補辦申請表;
②身份證復印件;
③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執業證補辦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內才能申請,已過期證件需先辦理重新注冊後進行補辦手續。
請申請人先在注冊管理系統上填報注冊申請,網上申請提交後,由本人或聘用單位按上述要求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注冊機構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
② 報考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條件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內容另行規定。
相關政策:《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2018)第十二條: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中的中級 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2 年內,而金屬冶煉單位安全生產 管理人員中的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比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5 年內達到 15%左右並逐步提高。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 號第三條國家設置注冊安全工程師准入類職業資格,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
政策解析:
《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2018)給相關行業2/5年的過渡期,配備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即:2019-2023,證書市場需求量會大量增長。
《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納入職業資格目錄,准入類資格證書 舉例:有駕照才能開車,變成門檻證書。綜上所述:注冊安全工程師會在未來5-6年內,社會地位,需求量,火熱程度,都會有大幅提高!
改革前後對比【改革前】考試規定:①級別:不分級 ②科目:4科(不分專業) ③成績:2年滾動制
考試科目:《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改革後】考試規定:①級別:初級、中級、高級 ②科目:初級2科 中級4科(分7個專業) ③成績:初級2年滾動制 中級4年滾動制
考試科目:初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專業實務》中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基礎》《安全生產專業實務》(7個專業)1.煤礦安全 2.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 3.化工安全 4.金屬冶煉安全 5.建築施工安全 6.道路運輸安全 7.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③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五)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六)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3)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的介紹:
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舉辦的資格考試。滾動試驗測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課程考試人員必須在任何連續兩年考試通過所有的測試對象,免除工人在某些科目必須在一年內通過考試考試科目,並在全國證書是有效的。
在生產經營單位和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中,安排一定數量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經國家經貿委授權,負責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注冊安全工程師
④ 考注冊安全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報名條件
1、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五)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六)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2、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4)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件擴展閱讀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同意後,將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申請材料報送部門、省級注冊機構;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經安全監管總局認可,可以將本企業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直接報送安全監管總局;申請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部門、省級注冊機構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應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部門、省級注冊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將初步核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
3、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部門、省級注冊機構以及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復審並作出書面決定。准予注冊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並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冊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⑤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3、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5、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6、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第十一條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4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5)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時間:
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按照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憑有關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所屬單位、中央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材料:
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上述證件均為原件)。
⑥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有什麼要求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中級注安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或具有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2年。
(五)具有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年。
(六)取得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後,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3年。
免試條件
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具有高級或正高級工程師職稱,並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技術基礎》2個科目。
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中的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本科畢業時所學安全工程專業經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的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技術基礎》科目。
已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考試的,可免試公共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變更專業類別等事項的依據。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⑦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報考條件是什麼啊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資格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⑧ 誰能告訴我考注冊安全工程師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必備知識點
1物體打擊
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砸傷等造成的傷害,不包括爆炸、主體機械設備、車輛、起重機械、坍塌等引發的物體打擊。
2車輛傷害
企業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造成的傷亡事故。如機動車輛在行駛中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事故,在行駛中上下車、搭乘礦車或放飛車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車輛運輸掛鉤、跑車事故。
3機械傷害
指機械設備與工具引起的絞、輾、碰、割戳、切等傷害。如工件或刀具飛出傷人,切屑傷人,手或身體被捲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傷,被轉動的機構纏壓住等。
常見傷害人體的機械設備有:皮帶運輸機、球磨機、行車、卷揚機、乾燥車、氣錘、車床、輥筒機、混砂機、螺旋輸送機、泵、壓模機、灌腸機、破碎機、推焦機、榨油機、硫化機、卸車機、離心機、攪拌機、輪碾機、制氈撒料機、滾筒篩等。但屬於車輛、起重設備的情況除外。
4起重傷害
從事起重作業時引起的機械傷害事故。包括各種起重作業引起的機械傷害,但不包括觸電,檢修時制動失靈引起的傷害,上下駕駛室時引起的墜落式跌倒。
起重傷害事故是指在進行各種起重作業(包括吊運、安裝、檢修、試驗)中發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墜落、夾擠、物體打擊、起重機傾翻、觸電等事故。
5觸電
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生理傷害的事故。適用於觸電、雷擊傷害。如人體接觸帶電的設備金屬外殼或棵露的臨時線,漏電的手持電動手工工具;起重設備誤觸高壓線或感應帶電;雷擊傷害;觸電墜落等事故。cq.yd119.cn
6淹溺
因大量水經門、鼻進入肺內,造成呼吸道阻塞,發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適用於船舶、排筏、設施在航行、停泊、作業時發生的落水事故。
7灼燙
強酸、強鹼濺到身體引起的灼傷,或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放射線引起的皮膚損傷等事故。適用於燒傷、燙傷、化學灼傷、放射性皮膚損傷等傷害。不包括電燒傷以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
8火災
造成人身傷亡的企業火災事故。不適用於非企業原因造成的火災,比如,居民火災蔓延到企業。此類事故居於消防部門統計的事故。
9高處墜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墜落引起的傷害事故。適用於腳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於地面的墜落,也適用於山地面踏空失足墜入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情況。但排除以其他類別為誘發條件的墜落。如高處作業時,因觸電失足墜落應定為觸電事故,不能按高處墜落劃分。
10坍塌
建築物、構築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適用於因設計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發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築物倒塌,腳手架倒塌,挖掘溝、坑、洞時土石的塌方等情況。不適用於礦山冒頂片幫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頂片幫
礦井工作面、巷道側壁由於支護不當、壓力過大造成的坍塌,稱為片幫頂板垮落為冒頂。二者常同時發生,簡稱為冒頂片幫。適用於礦山、地下開采、掘進及其他坑道作業發生的坍塌事故。
12透水
礦山、地下開采或其他坑道作業時,意外水源帶來的傷亡事故。適用於井巷與含水岩層、地下含水帶、溶洞或與被淹巷道、地面水域相通時,涌水成災的事故。不適用於地面水害事故。
13放炮
施工時,放炮作業造成的傷亡事故。適用於各種爆破作業。如採石、采礦、採煤、開山、修路、拆除建築物等工程進行的放炮作業引起的傷亡事故。
14瓦斯爆炸
可燃性氣體瓦斯、煤塵與空氣混合形成了達到燃燒極限的混合物,接觸火源時,引起的化學性爆炸事故。主要適用於煤礦,同時也適用於空氣不流通,瓦斯、煤塵積聚的場合。
15火葯爆炸
火葯、炸葯及其製品在生產、運輸、儲藏的過程中發生的爆炸事故。適用於火葯與炸葯在加工配料、運輸、儲藏、使用過程中,由於震動、明火、摩擦、靜電作用,或因炸葯的熱分解做用,發生的化學性爆炸事故。
16鍋爐爆炸
鍋爐發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適用於使用工作壓力大於0.07MPa、以水為介質的蒸汽鍋爐。但不適用於鐵路機車、船舶上的鍋爐以及列車電站和船舶電站的鍋爐。
17容器爆炸
壓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氣體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內盛裝的可燃性液化氣在容器破裂後,立即蒸發,與周圍的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遇到火源時產生的化學爆作,也稱容器的二次爆炸。
18其他爆炸
凡不屬於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為其他爆炸事故,如:
①可燃性氣體如煤氣、乙炔等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
②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如汽油揮發氣引起的爆炸;
③可燃性粉塵以及可燃性纖維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引起的爆炸;
④間接形成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氣與空氣相混合(如可燃固體、自燃物品,當其受熱、水、氧化劑的作用迅速反應,分解出可燃氣體或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遇火源爆炸的事故。 爐膛爆炸,鋼水包、亞麻粉塵的爆炸,都屬於上述爆炸方面的,亦均屬於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人接觸有毒物質,如誤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氣體引起的人體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廢棄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風的地方工作,因為氧氣缺乏,有時會發生突然暈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稱為窒息。兩種現象合為一體,稱為中毒和窒息事故。不適用於病理變化導致的中毒和窒息的事故,也不適用干慢性中毒的職業病導致的死亡。
20其他傷害
凡不屬於上述傷害的事故均稱為其他傷害,如扭傷,跌傷,凍傷,野獸咬傷,釘子扎傷等。
⑨ 關於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件審核
報名條件
(一)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中級):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明年報考條件中將取消中專可報考)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中級)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中級)。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等材料。台灣居民還須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