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執業葯師報名條件
A. 報考執業葯師的學歷要求條件
按報考條件是可以的專科5年工作經驗,但全國各地不一樣的是有些地區是考試後在審核資格條件。你可以咨詢一下當地的考試中心。
B. 2020年執業葯師報名條件是什麼
中國人事考試網:2019年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根據《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參加2018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並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葯學、中葯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C. 2015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四、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考試人員請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審核並存檔備查。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五、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如何報考
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根據人事部相關文件,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願的原則,在大陸的任何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並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並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3)2013年執業葯師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
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
葯學類:
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類、中葯學類共考科目)
葯學專業知識(一)含葯理學部分和葯物分析部分
葯學專業知識(二)含葯劑學部分和葯物化學部分
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葯學類:
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類、中葯學類共考科目)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含中葯學部分和中葯葯劑學部分
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含中葯鑒定學部分和中葯化學部分
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科試卷滿分為100分,其中: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部分和中葯葯劑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中葯學專業知識(二):中葯鑒定學部分與中葯化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葯學專業知識(一):葯理學部分與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葯學專業知識(二):葯劑學部分與葯物化學部分卷面分值比例為6:4.
D. 2020葯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有關報名條件中「相關專業」的界定,可參照《關於發布2015年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執行。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葯學、中葯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參加2018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並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二)「免二科」考試科目報考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2、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018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原34號文規定執行,其合格科目考試成績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滾動至2019年。
其中,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葯學、醫學或醫葯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於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E. 019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正式發
2019年8月4日星期天,離2019年執業葯師考試只有83天。執業葯師報名通知還沒有公布。每天有不少同學在問什麼時候可以報名,也不知道大家復習得怎樣了?今天彭彭老師晚上刷新中國人事考試網的時候就發現有動靜了,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了最新的2019年執業葯師報考條件,小夥伴們快隨我一起來看看今年的報名條件吧,對號入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有不懂的問題都可以在文章下面留言或者私信我。
8月2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了執業葯師報考條件細則。
http://www.cpta.com.cn/n1/2019/0802/c427073-31273508.html
一、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2年;
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參加2018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並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葯學、中葯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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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根據《考試辦法》第四條,符合《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葯學、中葯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葯學、醫學或醫葯學專業高級職稱。
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
高級職稱應於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參加2018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原34號文規定執行,其合格科目考試成績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滾動至2019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原34號文中《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在過渡期之後,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三、學歷(學位)證書的要求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於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路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中專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後,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
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於第二學士學位。四、「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的界定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等規定,對照學科目錄來界定。
五、「相關專業」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相關專業」的界定,在《制度規定》《考試辦法》實施過渡期內,參照《關於發布2015年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執行。
該報考專業參考目錄,包括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和相關專業,其中列入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以外的專業,屬於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詳見《國家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附後)。六、「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界定報考條件中「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限於執業葯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葯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葯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葯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於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葯學、中葯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葯學、中葯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七、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方式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葯學、非中葯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取得葯學、中葯學及相關專業第一學歷並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後取得的葯學、中葯學及相關專業學歷報考的,可累計取得第一學歷至報考年度期間的實際葯學、中葯學崗位工作年限。
超過半年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脫產學習前後的實際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可累計。
2019年執業葯師報名網站和工作年限、證明、社保等五大有關執業葯師考試的常見問題,趕緊收藏!八、港澳台居民報考規定港澳台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照《制度規定》辦理。港澳台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彭彭老師個人號,不方便群聊的考驗私聊
工作時間8:00-17:00
另外重要的 事情說三遍
是出來報名條件不是報考時間
報名通道
暫時未開放
執業葯師報名條件雖然公布了
但是報名通知還沒有公布。但是有了報名條件,彭彭老師相信報名通知很又可能就是下周!!!!!!1
每天有不少同學在問什麼時候可以報名,往年最晚7月就會公布報名通知。今年到現在還沒有省市公布報名通知。有同學留言說:應該只有河南開始發2018年的證書,才開始出報名通知。
那還沒有省市發布報名通知可能有兩個原因:
原因一河南還沒有發布2018年執業葯師證書通知
沒錯,都2019年8月了,河南省還沒有發布2018年執業葯師領取通知。往年都是全國各省市公布了上一年的證書領取通知後,才會出當年報名通知。截止2018年7月9日,2017年證書領取通知全部公布。2018年7月12日就公布了執業葯師報名通知。2019年是否要等河南省發布領取證書通知才會出報名通知?
原因二新的「告知承諾制試點」導致報名延遲
今年6月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今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在報名之前必須進行學歷核驗。目前各省市在發布「告知承諾制」相關說明,提醒2019年考生網上報名有變化。等各省市發完「告知承諾制」相關說明,才會公布報名通知?
什麼時候報名不重要,現在離2019年執業葯師考試只有83天,再不學習,就會減少一次通過考試的機率,特別是中專考生!!!!
如果您還有什麼疑問,請留言哦~
F. 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有哪些
參考2020年中國人事考試網更新的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介紹,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免考兩科條件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各地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請以各地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官方通知為准。
以上就是關於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的相關分享,希望對各位想要備考執業葯師考試的考生們有所幫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執業葯師考試相關內容,歡迎及時關注本平台哦!
G. 預計2018年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7年。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5年。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3年。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拓展資料:
執業葯師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執業葯師的基本准則執業葯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以對葯品質量負責,保證人民用葯安全有效為基本准則。
執業葯師必須嚴格執行《葯品管理法》及相關法規、政策,對違法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或向上級報告。
執業葯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葯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實施葯品全面質量管理及對本單位違反規定的處理。
執業葯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提供用葯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葯,開展葯物治療的監測及葯品療效的評價等臨床葯學工作。
參考資料:
執業葯師-網路
H. 2018年執業葯師考試需要什麼報考條件
報名條件:
(一)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8)2013年執業葯師報名條件擴展閱讀:
1994年3月,原人事部、國家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職發〔1994〕3號);1995年7月,原人事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職發〔1995〕69號),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葯師資格制度。1999年4月,原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明確執業葯師、中葯師統稱為執業葯師。
I. 2020年執業葯師報名條件學歷要求是什麼
執業葯師報名條件需滿足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或者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達到相應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足規定年限,才能報考!
2020年執業葯師報名條件學歷要求
執業葯師報名條件中學歷(學位)證書的要求
執業葯師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於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路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中專學歷應為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或備案的招生計劃內的中等專業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不包括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後,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於大學本科後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於第二學士學位。
以上作答由考試100考證網提供,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