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賠條件
❶ 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成立的條件各是什麼
1、無論什麼索賠都是依照合同或者合同的補充協議來定,所以主要看合同的違約條款是如何規定的;
2、一般產生工程索賠有以下幾種常見原因:因建設方的原因,造成了窩工或者工期延誤;或者設計的變更導致工程量的增加。
3、施工方需保留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建設方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合同約定,需按合同約定賠償損失。
❷ FIDIC合同條件下縮短工期加快施工的索賠
是的。這說明原合同不鼓勵提前交工。有可能提前交工,還需要支付業主保管費用。除非業主書面指令,要求提前交工。
❸ 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下,承包商可以同時索賠工期和成本的情況是( )
正確答案:A
解析:A【精析】工期延期的索賠通常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長工期;二專是屬承包商要求償付由於非承包商原因導致工程延期而造成的損失。3局造成的延誤只索賠工期,業主應投保而未投保只索賠費用,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承包商可以同時索賠工期和成本。
❹ 招投標程序已經完畢,但招標圖紙不具備施工條件,問題很多,對於施工方可否進行工期及窩工索賠
招標圖紙在招標前就已經發放在發賣的招標文件里 不具備施工條件如果是圖紙問題 承包方不可以索賠;如果是拆遷 3通一平等問題導致不具備施工條件可以索賠!
❺ 對不利氣候條件,應如何索賠分別從能否索賠的判斷和能索賠哪些費用和工期的角度進行分析。
異常惡劣氣候條件的具體范圍,由專用合同條款進一步明確。當出現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時,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採取措施,避免和克服異常氣候條件造成的損失,同時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當發包人不同意延長工期時,可按有關「發包人的工期延誤」的約定,支付為搶工增加的費用,但不包括利潤。所以一般情況下不利氣候條件是不能夠索賠的,如果由於不利氣候條件引發一些諸如山洪暴發等自然災害,性質就發生變化了,變成不可抗力了,在不可抗力情況下,執行風險共擔的原則,各方的損失各方自己負擔,工期可以順延。這里說的不可抗力的處理辦法是根據我國國內施工合同範本的規定來的,FIDIC合同範本規定不一樣,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❻ 工作期間意外傷害除了報銷醫葯費之外還有什麼賠償條件具備
【沒評級的工傷待遇】: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內療費、葯費、就容醫路費全額報銷。
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出差伙食補助標准×70%(社保支付)
3、交通費:按實際發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停工留薪期(以勞動局鑒定為准)(單位支付)
5、護理費:住院天數×當地護工標准(單位支付)
❼ 二建考試中,索賠成立三個條件中影響工期是指影響總工期才成立嗎如
索賠是成立吧
❽ 天氣過於炎熱是不可抗力因素還是不可預見因素,可以索賠工期和費用嗎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有經驗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的,對合同履行造成實質性影響的,但尚未構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惡劣氣候條件。
按第10條〔變更〕約定辦理。承包人因採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
17.1
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17.3.2
不可抗力由合同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以及因工程損壞造成的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2)承包人施工設備的損壞由承包人承擔;
(3)發包人和承包人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的,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承包人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擔,停工期間必須支付的工人工資由發包人承擔;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發包人要求趕工的,由此增加的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承包人在停工期間按照發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復工程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