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中葯師考試條件
⑴ 國家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國家葯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1)執業中葯師考試條件擴展閱讀:
執業葯師注冊管理:
執業葯師實行注冊制度。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執業葯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經批准注冊者,由執業葯師注冊管理機構核發國家葯監局統一樣式的《執業葯師注冊證》。
執業葯師變更執業單位、執業范圍等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⑵ 中葯師報考執業中葯師有什麼條件
一開始鬧執業葯師的頭幾年,從業葯師報考執業葯師有優惠,只考一門中回葯學綜合,現在啥優答惠也沒啦,必須重新報考,別人考幾門你就考幾門,報考條件為:葯學、中葯學及相關專業畢業年限符合就能報考,研究生、本科、專科、中專畢業分別為畢業滿0、3、5、7年。報考執業葯師的最低學歷為中專。現在報考執業葯師與從業葯師沒一點關系。
⑶ 工作多少年才可以報執業中葯師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執業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⑷ 社會人士如何報考中葯執業葯師,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首先需要看你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中專2020年以後將不能報考。在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足一定年限的基礎上,可以參加考試:
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本科學歷,滿3年;
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滿1年;
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至於復習方面,執業中葯師考試四個科目中,中葯二是葯物基礎,可作為第一門復習的科目;中綜是實踐與技能的運用,可作為第二門學習的科目;中葯一涉及知識點多且雜,可作為第三門學習的科目;最後,在認識葯與懂得辯證用葯之後,再學習法規,進行合理用葯,依法用葯。
因此,建議學習執業中葯師的順序是:中葯二→中葯綜合→中葯一→法規
⑸ 執業葯師報名的條件
執業葯師他是就是你需要在本科就是學了到學專業,或者是學校會給你考試的相關證。
⑹ 關於報考執業中葯師條件
執業葯師學歷門檻提升到大專,大專及以上學歷才具備報考執業葯師資格。如下: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⑺ 2020年執業葯師報名條件是什麼
中國人事考試網:2019年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根據《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參加2018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並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葯學、中葯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