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大學學位授予條件
『壹』 武漢大學學士學位的授予條件是什麼
1.不可復能掛科讓你拿學位制證..必須全部過.
2.與績點沒有關系.我指的是你都及格後的成績.
3.績點算的話..在我看來根本不用關心..只須好好考好每門課.分數越高..績點不就越高嗎...你在乎這種演算法,倒不如在乎如何考高分.
4.績點當然要專業必、選修,公共必、選修這四項的成績..
5.必修就不說了..肯定要門門拿到及格...而選修掛科了也沒關系..只要修夠足夠的分數即可.我院的就是兩個選修共28分就可以.
6.必須過四級英語
7.掛科後一律當60分算..不管你考多高..也不管你最後在網上顯示的成績是多少.
8.分數才是最原始的...不要管績點..三年下來平均分85以上的基本可以保研..我說的綜合情況...部分院的或者部分班級80分都可以保研...看全班名次和大家的整體水平..
『貳』 江漢大學化學與環境工程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掛科方面)
江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 錄入者:admin | 時間:2011-05-23 11:26:39 | 作者: | 來源: | 瀏覽:1393次 ]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校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本校有權授予學位的學科、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授予學士學位。
第三條學術水平
本校普通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
(一)較好地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條學位授予程序
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每年舉行一次。由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對本院應屆畢業生中的學士學位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由學院組織專人逐個審查畢業生的成績和畢業鑒定材料,就是否列入學士學位獲得者名單提出建議,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同意,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任、分管教學副院長、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秘書三人簽字,並在學院公示,無異議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匯總,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發給學士學位證書,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條學位課程考試
本校本科應屆畢業生學士學位課程考試,可根據學士學位學術水平要求,結合教育教學計劃安排進行,一般不另舉行考試。
第六條資格審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在校期間政治思想表現較差,有違反法律的行為,經教育仍堅持不改,或受到學校記過以上(含記過)處分者;
(二)未修滿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不能達到畢業要求,不能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
(三)在畢業前,學生參加本校組織的以下考試,非英語專業學生參加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藝術和體育專業學生參加湖北省高等專科英語應用能力測試(AET-3)、英語專業學生參加英語專業四級考試(TEM-4)成績最高分未達到學校規定成績者;
(四)必修課和核心選修課重修學分累計超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本專業規定的學分者;2005年9月入學的學生實行績點計算制度,凡達不到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本專業規定的績點分者;
(五)考試作弊或有剽竊他人成果者。
第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因違紀受到記過及記過以上處分或重修學分超過學校規定總學分,但其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可授予學位:
(一)參加各類學科競賽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二)獲得實用新型、發明授權專利或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者;
(三)畢業時考取碩士研究生者;
(四)受到校級以上(含校級)表彰者(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十佳青年,市級及以上優秀團員、優秀團乾等);
(五)畢業時綜合測評成績在本班前10%者。
第八條 非學士學位授予單位的大學本科應屆畢業生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應屆畢業生向本校申請學士學位,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九條 根據湖北省學位委員會規定,對已畢業離校的往屆畢業生一律不再補授學位。
第十條 本實施辦法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
『叄』 江漢大學2012屆畢業生拿學位證的要求是什麼我掛科有點多,差不多掛了20幾個學分
必修課和核心選修課重修學分累計不超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本專業規定的學分專者。貌似只要掛不到屬總學分的百分之二十就可以拿學位證的。掛多了,就是只能通過獲得發明專利、受到校級以上綜合榮譽稱號已經樓上說的那些。
『肆』 江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英語方面
現在文理是發文理的學位把,跟江大沒什麼關系列。江大要求四級350就行,再不行就是過學位英語。學校不會在這個上面卡你的
『伍』 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有哪些
如果你是全日制的學生,那個會和你的畢業證一起發放
如果你是遠程、自考、成考、電大…專…的學屬生,需要拿著你的畢業證和學位英語考試合格的成績單或證明,就可以向你所報讀的學校提出申請,具體咨詢你報讀的學校相關部門,因為,各個學校政策上有區別,有的學校公共英語三級就可以免考學位英語,所以,具體咨詢你的學校相關部門!
『陸』 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直接給你文件算了~~~~~~~
武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武大教字【】49號,2006年3月30日頒發)
第一條 為了規范管理學校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校普通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本校舉辦的獨立學院的普通本科畢業生的學位授予工作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三條 本科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者,由學校授予相應學科(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的學士學位: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品行端正;
(二)達到培養方案的各項要求,經審核准予畢業,其課程學習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它畢業實踐環節)的成績,表明確已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且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之一:
1、非外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外語四級合格證書;
2、英語專業學生通過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法語、德語、日語、俄語專業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獲得國家大學英語四級合格證書;
第四條 (非外語專業)高考外語考試科目不是英語的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港澳台僑學生、外國留學生以及經學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和藝術特長生,授予學士學位不要求國家大學外語四級成績。
第五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1、政治上有公開反對憲法的言行,經說服教育仍堅持不改的;
2、在校期間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或違反考試紀律兩次的;
3、結業離校的;
4、外語水平未達到上述要求的;
5、經學校或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認為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後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1、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畢業時考取碩士研究生的;
2、因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記過、留校察看處分後,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或畢業時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
3、經學院(系)、學校認定在學術上取得特別突出成績的。
第七條 本校舉辦的獨立學院的普通本科畢業生申請本校學士學位除達到以上要求外,還必須參加本校組織的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
第八條 畢業或結業時未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再補授。
第九條 學生必須在所屬高等學校參加國家外語四級或全國英語專業八級考試,否則武漢大學不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十條 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1、個人申請;
2、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逐個審核學生的課程學分、學習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它實踐教學環節)、畢業鑒定等材料,提出擬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名單;
3、教務部審核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對合格者授予學士學位並頒發證書。
第十一條 本細則自2006屆畢業生開始施行,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權教務部解釋,原《武漢大學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暫行頒發》廢止。
『柒』 江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什麼啊我現在總共掛了22個學分了,還能拿到學位證嗎
你好,我是2010江大物信畢業的,當時我們是重修分數不超過38學分(總學分一定要夠內重修沒關系)容就可以拿學位證!每個專業都有分數限制,一般都是38或者40具體可以看你們專業的培養計劃裡面(大一時候發的白皮的,我是學習委員我們班人少報課程都是我統一安排的,所以對這個有一定研究),實在不知道去教辦問老師這個學分限制。你的掛的分還不多應該沒問題!
『捌』 取得大學學士學位應該達到什麼條件
取得大學學士學位分下列五種情況: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包括統招專升本)
畢業考試成績合格,在校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學士學位。有的學校要求過大學英語四級。
2、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
所有科目的加權成績在該校所劃定的分數以上(不同學校要求不同),畢業論文答辯良好及以上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畢業後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有的學校還要求通過學位加試,即本專業主幹課加試)。
3、電大開放教育本科生
必修課平均成績75分及以上,選修課70分及以上,通過學位英語考試,論文答辯成績為良(或以上)可申請由國家開放大學授予的學士學位。
4、脫產、業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專升本)
畢業後符合條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現良好、論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補考累計少於四門、通過學位英語考試)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5、遠程教育(網路教育)本科
學生畢業後符合相關條件者也可申請學士學位。
(8)江漢大學學位授予條件擴展閱讀:
學士學位的簡介:
1、學士學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階段授予的學位名稱。在中國學位結構中為基礎學位,由國務院授權高等學校授予。由學位授予單位依照本單位的學位授予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授予。
2、學士學位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後」不是學位,而是指獲准進入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玖』 教育部對普通本科學士學位授予的具體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包括統招專升本)畢業考試成績合格,在校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學士學位。有的學校要求過大學英語四級。
2、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權成績在該校所劃定的分數以上(不同學校要求不同),畢業論文答辯良好及以上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畢業後可以申請學士學位(有的學校還要求通過學位加試,即本專業主幹課加試)。
3、電大開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課平均成績75分及以上,選修課70分及以上,通過學位英語考試,論文答辯成績為良(或以上)可申請由國家開放大學授予的學士學位。
4、脫產、業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專升本)畢業後符合條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現良好、論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補考累計少於四門、通過學位英語考試)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5、遠程教育(網路教育)本科(含網路教育專升本)的學生畢業後符合相關條件者也可申請學士學位。
(9)江漢大學學位授予條件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四條的規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下述學術水平者,授予學士學位:
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
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學士學位表示學位取得者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為加強對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保證所發學位證書的規格質量,學士學位證書由國家教育委員會學位辦公室會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由學位授予單位頒發。
『拾』 江漢大學學士學位授予
同樓上,及格就行,不及格要重修,再不及格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