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教師資格的條件不包括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二)學歷條件:
申請教師資格與應當具備的學歷條件對應表――
申請教師資格種類 應當具備的學歷條件 幼兒園教師 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資格 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初中教師資格 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高等師範本科學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 以 上 專 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成人教育教師資格 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在校生(大二、大三、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或相關證明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教育教學能力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合格。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❷ 根據《教師法》的規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中公教育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之學歷要求:
幼兒教師資格證內學歷要求:應當具備大學容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資格證學歷要求: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可在三年級及以上年級憑學校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
【注】
1.各地區報考學歷要求不一。部分地區幼兒教師資格證中職學前教育專業即可報考,大專學歷最高可報至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2.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沒有師范生限制,非師范生均可報考,也沒有補修科目,滿足一定的學歷條件即可報考。
3.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也沒有必須是在校生才能報考的規定。
4.非全日制在讀生需取得學歷證書後方可報考。
注意:凡是考教師編制的,一般要求年齡在30或35周歲以下,若是研究生等以上學歷,條件會適當放寬。
❸ 獲得教師資格證書,需要什麼條件
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過程稱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簡稱「認定機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具備的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其中港澳居民和台灣同胞暫不能申請認定除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之外的其他六類教師資格)。獲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包括:1.學歷合格。2.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3.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包括筆試和面試)或符合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4.體格檢查合格。5.思想品德鑒定合格。上述五項條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歷合格
國家規定,各類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條件分別為: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它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具有特殊技藝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時,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此項規定僅限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不適用於其他種類教師資格;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注意:部分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國考」)改革的省份提高了幼兒園、小學、初中等教師資格種類的合格學歷要求。所以,在這些省份,合格學歷標准以本省份國考改革的文件或公告為准。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還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按當地通知或公告的要求申請認定。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含)以上標准,其中語文教師、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少數方言復雜地區、少數民族自治地區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普通話的相關政策可訪問「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www.cltt.org)加以了解。普通話測試站請到各認定機構工作網站查詢,或查找各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
(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政策
目前教師資格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兩種形式,已經有28個省份實行了國考,只有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個省份沒有實行國考,仍沿用自治區和兵團原有的考試模式。
1. 國考省份的政策
國考的相關政策和考試安排請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進行查閱。原省考成績有效期及過渡辦法,請參閱本省份的改革文件、實施細則、政策解答等。
國考省份中,該省份實行國考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師碩士,簡稱「師范生」)是否繼續執行師范生直接認定政策,以該省份的國考改革文件或公告為准,如無特別說明,一般改革前入學的師范生仍實行直接認定政策,但前提是擬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須與所就讀的師范專業相同。
2. 非國考省份的政策
內蒙古、新疆、新疆兵團和西藏四省份的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簡稱「非師范生」)和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按本省份的要求參加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並合格。教師資格考試多在申請認定前3~6個月舉行,請提前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了解考試政策和考試安排。其聯系方式可查看本網站「各省份認定工作網站」和「聯系電話」欄目。
這四個省份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憑畢業證書或學業成績單(僅限應屆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等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擬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不對應的,須參加相應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
(四)體檢合格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發布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
體檢標准、辦法和體檢項目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您需要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cn)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戶籍所在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填寫並蓋章;在校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填寫蓋章。必要時,有關單位須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❹ 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條件有哪些
要取得教師資格證,不需要什麼條件,每年都可以去報考,只要通過了考試就可以取得教師資格證的。
❺ 哪些法律法規管理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管理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十條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
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第十一條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是: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不具備本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取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
第六條 教師資格條件依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第七條
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依照教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執行。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第六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第七條中國公民依照本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對於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第八條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具體測試辦法和標准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二)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
少數方言復雜地區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准;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的普通話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標准。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第九條高等學校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三)項規定的條件。
❻ 教師資格證報名條件有哪些
三惜三忌
在幼兒園要學會珍惜
一、珍惜工作
工作就是職責,職責就是擔當,擔當就是價值。感謝那些讓你獨當一面的人,感謝那些給你壓擔子的人,感謝給你補台的人。因為那是機會,那是信任。
二、珍惜關系
在幼兒園的各種關系一定要珍惜。一個人只有能夠處理好和自己有工作關系的關系才叫能力。沒有工作關系的關系,只是吃吃喝喝、玩玩耍耍,那不屬於高質量的關系。
三、珍惜已有的
在幼兒園你已經擁有的,一定要珍惜。也許時間久了,你會感到厭煩。要學會及時調整自己,使自己在枯燥無味的工作面前,有一種常新的感覺和姿勢。你已經擁有的,一旦喪失,你就會知道它的價值。
在幼兒園工作最忌諱三點
一、把工作推給別人
工作是你的職責,你的權力,也是你的義務,更是你立足單位的基礎。把屬於自己的工作推給別人,不是聰明,而是愚蠢,除非你的能力太小了,不能勝任它。推諉工作是一種逃避,更是一種無能,他會讓別人從內心深處瞧不起你。
二、愚弄他人
愚弄別人是一種真正的愚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尤其是對那些信任你、依靠你、倚重你的人,萬萬不可耍小聰明,你會得不償失的。長期在一起共事,你的誠懇會讓同事感動。
三、沉不下心來
沉不下心來是在幼兒園工作的大忌。幼兒園不是走馬觀花,不是住旅店,不是旅遊。幼兒園的很有可能是一生的根據地,要沉下心慢慢干。有機會上進了也不要得意忘形。沒有機會或者錯過了一個機會也不要患得患失。相信最後的贏家是那些慢慢走過來的人。
❼ 《教師法》 5.取得教師資格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第十一條 取得教師抄資格應襲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是: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
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
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
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
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不具備本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取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教
師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規定。
❽ 怎樣獲得教師資格證,需要什麼條件
獲得教師資格證,要通過筆試——面試,最後去認定教師資格證,然後就可以拿證了,
1、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喪失教師資格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均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暫停參加考試的人員,處罰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普通話要求
無論是師范類還是非師范類的人員,如要取得教師資格證,都必須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申請人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語文專業(個別地區幼兒園)要求到二級甲等。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以及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符合學歷層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含)以上學生(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3年級及以上專科、本科學生;在讀專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學的「3+4」本科生,「三二連讀」和「五年一貫制」專科生的年級按轉段高等教育後即注冊高等教育學籍後起算),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教師資格考試,其他年級在讀生不得報名。
❾ 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條件
教師資格證考試(北京可參考)
1、非師范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加試心理學和教育心理學,所以你准備復習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考試或者去考自學考試相關的科目。
2、教師證全國通用,屬於地方考試,但是全國通用,取得了任何地方都承認。
3、教師資格證只是從業證書,只要你能通過三門考試,然後申請自己想要教的科目,那需要個試講,通過後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專業資格證書。
具體的申報要求: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北京的可以在www.bjjypx.com 考取(這里每兩個月舉辦一次,拿證比較方便)
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申請者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免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說課分為:面試、試講)。(申請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如能提供3個月或以上的教學證明,可免於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6、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是肯定無法取得正式編制的。
具體的報名時間和地點你可以去問一下你們當地的教育局、或者報名教師資格證的地方
考教師資格證的流程是:
1.考普通話證(語文老師要二級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級乙等以上)
一般每兩個月可以考一次(北京可參考:http://www.bjjypx.com/Article/List.asp?SelectId=327&;ClassId=8 )。
2.考心理學以及教育學(對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習的全面輔導,通常是在下半年10月份舉辦,考試通常在2月底和3月初,合格成績保留三年,因此最好一次性通關;在考心理學和教育學時,就要報名好考試的等級——幼兒教師/小學/初中/高中(高職)/中專/中職/高校,你的學歷一定要高你報名等級一級,如果你要教
高中就一定要本科或以上學歷,另外高校教師資格證是提供給大學在職教師考的)
3.拿上你的以上三個證(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外加畢業證、身份證、體檢合格證、申請表,就可以去認定了。認定的時候教委會安排說課——也就是「試講+面試」。認定的時候你要選好級別和科目了(就是要選好教小學或初中等等,和數學、語文之類的科目)
說課30分鍾,分:試講15分鍾和面試15分鍾,教案考之前上網下一下模板,就可以了。
說課北京的是是在每年4月和10月,通過說課就可以拿到證拉。
考試基礎科目:
考取高等(包括大學、大專、高職)學校教師資格人員: (北京的培訓地點可到首都師范大學)
高等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高等教育方法概論 、教學技能
考取高中、中專、中職、初中、小學的教師資格證人員:
(北京的培訓地點可到北京大學資源樓:http://www.bjjypx.com/Article/List.asp?SelectId=340&;ClassId=8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考取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證人員:北京的培訓地點可到北京師范大學東面對面http://www.bjyde.com/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6259 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
其他各省市的相關政策會有不同,可咨詢當地教委.
關於教師資格證的政策,考試信息,考取流程, 可查閱http://www.bjjypx.com
❿ 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問題一:必須具備的條件是: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
問題二:因為C答案並沒有說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是合格了的,所以不可以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條,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10)取得教師資格的條件不包括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章,資格和任用:
第十一條,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是: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不具備本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取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本法實施前已經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中任教的教師,未具備本法規定學歷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教師資格過渡辦法。
第十三條,中小學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主管部門認定。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師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由其委託的學校認定。
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要求有關部門認定其教師資格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條件予以認定。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首次任教時,應當有試用期。
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已經取得教師資格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五條,各級師范學校畢業生,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國家鼓勵非師范高等學校畢業生到中小學或者職業學校任教。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教師職務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七條,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逐步實行教師聘任制。教師的聘任應當遵循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由學校和教師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實施教師聘任制的步驟、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