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免考辦理條件
⑴ 自學考試免考的條件
1、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如果考生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2、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
3、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1)自考免考辦理條件擴展閱讀:
自考免考的注意事項:
1、凡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合格證書或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課程。
2、凡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合格證書或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綜合英語(一)(課程代碼:00794)和綜合英語(二)(課程代碼:00795)課程。
3、凡獲得NCRE一級以上(含一級)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代碼:00018)和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課程代碼:00019)課程。
⑵ 如何辦理自考的免考手續呢
這個不同省份要求可能不一樣,下面以廣東為例,作一個簡要說明:
一、申請條件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可申請免考已學過並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
二、辦理材料
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書、完整成績表或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如成績表須從本人檔案中復印,檔案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須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辦理流程
(一)憑等級證書申請免考辦理流程。
1、可憑等級證書類型及級別: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NCRE),一級、二級C語言、三級PC技術、其他級別;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筆試成績,二級、三級、四級;全國英語等級證書(PETS),二級、三級、四級;大學英語等級證書(CET),四級、六級;劍橋商務英語等級證書(BEC),A1級、A2級、B1級、B2級、C1級、C2級;西班牙外語水平等級證書(DELE),A1級、A2級、B1級、B2級、C1級、C2級;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證書,初級、中級、高級、未取得等級;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證書,銷售經理助理、銷售經理、銷售總監;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初級、中級、高級、未取得等級。
2、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系統中考籍管理模塊的憑等級證書申請免考模塊提交申請:輸入已獲得的等級證書類型、級別、證書編號(CET、PETS筆試成績輸入准考證號)、成績(只有CET證書和PETS筆試成績兩種類型需要輸入)、獲得證書年月、獲得證書所在省份。同時輸入要申請免考的課程代碼,同一張證書可申請免考多門課程。
3、輸入證書信息後,系統自動匹配考生輸入的證書類型、證書編號、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如匹配成功,提示「證書查驗通過,無需遞交材料,審核時間約30個工作日,請注意審核結果。」
4、如匹配不成功,系統提示「請將准考證、身份證、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縣(區)自考辦初審。」,考生需按本辦事指南中規定的時間,到提交申請時選定的區辦理地點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並在等級證書復印件上註明考試所在的省份。
5、區招考辦收集考生的材料後,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證件原件退回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交市招考辦。
6、市考辦根據各區招考辦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的申請,進行校對審核相關材料,定期向省考辦遞交申請和有關材料。
7、在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二)憑前置學歷申請免考辦理流程。
1、憑前置學歷申請免考的考生,須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過系統中「前置學歷信息管理」功能模塊登記前置學歷信息。待省初審通過後,方可通過系統中考籍管理模塊的憑前置學歷申請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
有關前置學歷登記信息情況說明,可查看相關要求。前置學歷信息登記時間為:上半年2月1日-5月20日,6月25日-7月5日;下半年8月1日-11月20日,12月25日-1月5日。前置學歷審核由省自考辦直接負責和管理,有關審核進展情況,考生可直接向省自考辦咨詢。
凡是2017年1月前在系統提交了辦理免考申請,且當前審核狀態還不是「省自考辦初審通過」或「省自考辦復審通過」的考生請及時按要求進行前置學歷信息登記。
2、 考生前置學歷信息登記待省初審通過後,需在規定的時間到提交申請時選定的區辦理地點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需從本人檔案中復印,檔案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須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如成績表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學校教務處(科)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3、 按上述憑等級證書申請免考辦理流程中第5、6、7步驟辦理。
⑶ 自考免考申請是什麼意思
自考免考是指已經取得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生或專科生學歷的人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考部分課程。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可免考有效期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等於或低於原所學課程的課程。
(3)自考免考辦理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自學考試各專業課程一般分為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選修課。一般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不少於15門,總學分不低於70學分;
本科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於20門,總學分不低於125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獨立本科段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於10門,總學分不低於70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
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並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學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本,並到當地自考辦辦理手續,經查驗核准後報省自考委審核批准。凡有偽造或提供假證明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自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並通知其單位。
自學考試採用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學習者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時間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准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
符合學位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⑷ 自考免考要滿足哪些條件
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如果您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四、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五、部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六、獲得有關證書者可免考如下相應課程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 《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⑸ 自考怎麼辦理免考
自考的部分課程是可以通過等級證書、專科畢業證等來申請免考專的,例如:
全國計屬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可以申請《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的免考;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證書可以申請《英語(二)》課程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接考本科專業時,可以用已學過、要求相同並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來申請本科相應課程的免考。
各省的免考規定及辦理流程有所不同,詳情請參考各省自考辦。
溫馨提示:辦理免考手續所需的時間較長,建議提早辦理,以免耽誤畢業。
⑹ 自考免考的條件是什麼啊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可免考有效期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等於或低於原所學課程的課程。
考生申請課程免考,應提供畢業證書、原所學課程名稱和成績等證明材料的正本,並到當地自考辦辦理手續,經查驗核准後報省自考委審核批准。凡有偽造或提供假證明者,一經查出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已取得的自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並通知其單位。
(6)自考免考辦理條件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自學考試學習方式靈活、工學矛盾小、費用低,實行「寬進嚴出」,「教考分離」,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自學考試。
考生的學習方式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決定,可以完全自學,也可以選擇參加社會助學,接受指導和幫助。目前社會助學的主體主要有: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民辦高等教育機構、遠程教育(網路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等。
自學考試各專業課程一般分為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和選修課。一般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不少於15門,總學分不低於70學分;本科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於20門,總學分不低於125學分
⑺ 自考免考的條件
1、申請課程免考者應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學考試合格成績。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與所報自學考試學科專業開設的課程相同(名稱相同或名稱不同但能判明內容相同)、要求不低於所報自學考試學科專業開設的課程。
3、省級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課程。
⑻ 自考免考的條件是什麼啊
自考免考條件
要看免考哪個專業科目
科目不同
條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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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自考免考如何申請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免考已學過並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
提交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註:由於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詢當地自考辦。
免考手續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⑽ 自考免考是什麼
自考免考是指:國來家承認學源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免考已學過並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
中公自考提醒廣大准備申請自考免試的同學,因為每個省的自考免試申請的條件不一樣,所以辦理流程和需要提交的資料是有不同的,具體可以查詢本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自考免考的具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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