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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與品德的內部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1-24 19:32:58

『壹』 影響態度與品德學習的一般條件有哪些

外部因素是:家庭教養方式 社會風氣 同伴群體
內部因素:態度定勢 認知失調 道德認知

『貳』 影響態度和品德形成的因素

一般認為,態度與品德的形成過程經歷依從、認同與內化三個階段。
(一)依從
依從包括從眾和服從兩種。
依從階段的行為具有盲目性、被動性、不穩定性,隨情境的變化而變化。行為受外界的壓力,而不是內在的需要。
(二)認同
認同是在思想、情感、態度和行為上主動接受他人的影響,使自己的態度和行為與他人相接近。認同實質上就是對榜樣的模仿,其出發點就是試圖與榜樣一致。這一階段的學生行為具有一定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穩定性等特點。
(三)內化
內化指在思想觀點上與他人的思想觀點一致。將自己所認同的思想和自己原有的觀點、信念融為一體,構成一個完整的價值體系。
在內化階段,個體的行為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並具有堅定性,表現為「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時,穩定的態度和品德即形成了。
二、影響態度與品德形成的一般條件
(一)外部條件
1.家庭教養方式
研究表明,學生的態度和品德特徵與家庭的教養方式有密切關系。若家庭教養方式是民主、信任、容忍的,則有助於兒童的優良態度與品德的形成與發展。若家長對待子女過分嚴格或放任,則兒童更容易產生不良的、敵對的行為。
家庭對個體社會化的影響是最早和最重要的。如果兒童在早期有較豐富的與父母或兄弟姐妹的交往經驗,那麼他們在幼兒園和學齡階段就傾向於對他人的情感更敏感,也更容易對自己的違規行為產生羞怯的情緒。家庭環境對兒童、青少年的品德既有有意識、有目的的教育、促進作用,更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家長要加強自身品德修養,注重正確而科學的教育方式,創造融洽的、和諧的家庭氣氛,為子女的品德發展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
2.社會風氣
社會分為廣義的社會環境和狹義的社會環境兩個方面。前面指整個社會關系和社會風尚;後者指學校和家庭以外的學生的朋友、鄰居、社區以及影響個體的各種社會活動等。作為社會的成員,學生不可能與社會隔絕,因此,社會上的良好與不良的風氣都有可能影響其道德信念與道德價值觀的形成,這也使得德育工作難度加大。
3.同伴群體
歸屬於某一個團體是個體的一種基本需要,因此,正式的班集體、非正式的小團體等同伴群體的行為准則和風氣對學生的態度與道德行為都有一定的影響。
(二)內部條件
1.認知失調
是態度和品德改變的原動力。態度和行為出現不一致使得人產生不舒服和緊張的心理狀態。人類具有一種維持平衡和一致性的需要,即力求維持自己的觀點、信念的一致,以保持心理平衡。
2.態度定勢
個體由於過去的經驗,對所面臨的人或事可能會具有某種肯定或否定、趨向或迴避、喜好或厭惡等內心傾向性,這種事先的心理准備或態度定勢常常支配著人對事物的預期與評價,進而影響人是否接受有關的信息和接受的量。
3.道德認知
態度、品德的形成與改變取決於個體頭腦中已有的道德准則和規范的理解水平及掌握程度,取決於已有的道德判斷水平。
此外,個體的智力水平、年齡等因素也對態度與品德的形成與改變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叄』 態度和品德的內化的實質,是什麼形象到抽象多遠

一、態度的實質及結構
(一)態度的含義
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影響個人的行為選擇的內部准備狀態或反應的傾向性。
(二)對態度含義的理解
第一,態度是一種內部准備狀態,而不是實際反應本身。
第二,態度不同於能力。雖然二者都是內部傾向。能力決定個體能否順利完成某些任務,而態度則決定個體是否願意完成某些任務。即決定行為的選擇。
第三,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不是天生的。
(三)態度的結構
1.態度的認知成分
指個體對態度對象所具有的帶有評價意義的觀念和信念。對於某一對象而言,不同個體的態度中所含的認知成分是不同的。
2.態度的情感成分
指伴隨態度的認知成分而產生的情緒或情感體驗。是態度的核心成分。
3.態度的行為成分
指准備對某對象做出某種反應的意向或意圖。
一般情況下。態度的上述三種成分是一致的,但有時也可能不一致。
二、品德的實質與結構
(一)品德的含義
品德是道德品質的簡稱,是社會道德在個人身上的體現,是個體依據一定的社會道德行為規范行動時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徵和傾向。
(二)對品德定義的理解
首先,品德反映了人的社會特性,是將外在於個體的社會規范的要求轉化為個體的內在需要的復雜過程。
其次,品德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最後。品德是在道德觀念的控制下。進行某種活動、參與某件事情或完成某個任務的自覺行為.也就是說,是認識與行為的統一。
(三)品德與道德的區別和聯系
1.聯系:首先,品德的內容來自道德,個人品德是社會道德在個體身t的具體表現,兩者都受社會發展規律的制約。
其次,品德的形成是在社會道德輿論的熏陶和學校道德教育的影響下,在家庭成員潛移默化的道德感染下,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最後,社會道德本身是由許許多多的品德集合構成的。
2.區別:首先,道德是依賴於整個社會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但不以某一個體的存亡為轉移。品德則依賴於某一個體存在而存在的一種個體現象。
其次,道德的內容反映整個社會生活的要求,品德的內容往往只是道德規范的部分體現.是社會道德要求的局部反映。
再次,道德是一定社會生活的產物,它的發展受社會發展規律的制約。品德是社會道德在個體頭腦中的反映,它的發展不僅要受社會發展規律的支配.還要服從於個體的生理、心理活動的規律。
最後。道德是哲學、倫理學與社會學研究的對象,品德則是教育學與心理學研究的對象。
(四)品德的心理結構
1.道德認識
是對道德規范及其執行意義的認識。它主要是指一個人面對矛盾沖突的情境能自覺地意識到是非善惡,進而能就行動作出縝密的道德抉擇。道德認識是個體品德的核心部分。
道德認識的結果是獲得有關的道德觀念、形成道德信念。當個體對某一道德准則有了較系統的認識,感到確實是這樣時,就形成有關的道德觀念。當認識繼續深入,達到堅信不移的程度,並能指導自己的行動時。就形成了道德信念。道德信念對行為具有穩定的調節與支配作用。
2.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是伴隨著道德認識而產生的一種內心體驗。它滲透在人的道德觀念和道德行為中。道德情感的內容主要包括愛國主義情感、集體主義情感、義務感、責任感、事業感、自尊感和羞恥感,其中,義務感、責任感和羞恥感對於兒童和青少年尤為重要。
道德情感從表現形式上看,主要包括三種:一是直覺的道德情感,即由於對某種具體的道德情境的直接感知而迅速發生的情感體驗。其特點是產生迅速.對行為具有迅速定向的作用。二是想像的道德情感,即通過對某種道德形象的想像而發生的情感體驗。它以社會道德標準的化身而存在的,又具有極大的鮮明性,是道德行為的強大動力。三是倫理的道德情感,即以清楚地意識到道德概念、原理和原則為中介的情感體驗。它具有清晰的意識性和明確的自覺性,具有較大的概括性和道德較強的理論性,具有穩定性和深刻性。它是最高級形式的道德情感。
3.道德行為
道德行為是個體在一定的道德認識指引和道德情感激勵下所表現出來的對他人或社會具有道德意義的行為。它是道德觀念和道德情感的外在表現,是衡量品德的重要標志。道德行為包括道德行為技能和道德行為習慣。
美國心理學家萊斯特提出關於個體道德行為發生的四種模式為:解釋情境、作出判斷、道德抉擇和履行道德行動計劃。
三、態度與品德的關系
(一)兩者的聯系
1.二者實質是相同的。品德是一種習得的影響個人行為選擇的內部狀態,而態度也是依據一定的道德行為規范行動時所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徵。
2.二者的結構是一致的,都是由認知、情感和行為三個方面構成。
(二)兩者的區別
第一,二者所涉及的范圍不同。態度涉及的范圍較大,包括對社會、對集體的態度,對勞動、對生活、對學習的態度,對他人、對自己的態度等。其中有些涉及社會道德規范,有些則不涉及,只有涉及道德規范的那部分穩定的態度才能稱為品德。
第二,價值的內化程度不同。克拉斯沃爾和布盧姆等在其教育目標分類學中提出.因價值內化水平不同,態度也發生多種程度的變化。從態度的最低水平開始,依次是「接受」,即注意,「反應」,即願意並實際參加某項向先進人物學習的活動:「評價」,即按價值准則行動後獲得滿意感或愉快感,賦予自己的行為以某種價值;「組織」,即價值標準的組織,判斷各種不同價值標準的聯系,克服其問的矛盾和沖突;「性格化」,即將各種價值觀念組織成一個內在和諧的系統,使之成為個人的性格的一部分。
上述價值內化的各級水平實際上也就是態度變化的水平,但只有價值觀念經過組織且已成為個人性格的一部分時的穩定態度才能被稱之為品德。

『肆』 良好態度與品德常用的培養方法主要有哪些

良好態度與品德的培養

培養學生良好的態度和品德的方法包括:說服、榜樣示範、群體約定、價值辨析、獎勵與懲罰等。

一、有效的說服

教師經常應用言語來說服學生改變態度,在說服的過程中,教師要向學生提供某些證據或信息,以支持或改變學生的態度。

(一)呈現證據注意點

對於理解能力有限的低年級學生,教師最好只提供正面論據,對於理解能力較強的高年級學生,教師可以考慮提供正反兩方面的論據。當學生沒有相反的觀點時,教師應只呈現正面觀點,不宜提出反面觀點,當學生原本就有反面觀點時,教師應該主動呈現兩方面觀點。當說服的任務是解決當務之急的問題時,應只提出正面觀點;當說服的任務是培養學生長期穩定的態度時,應提出正反兩方面的材料。

(二)說服注意點

教師的說服不僅要以理服人,還要以情動人。一般而言,說服開始時,富於情感色彩的說服內容容易引起興趣,然後再用充分的材料進行說理論證,這樣比較容易產生穩定的、長期的說服效果。教師進行說服時,還應考慮學生原有的態度。教師應該以學生原有的態度為基礎,逐步提高要求。

二、樹立良好的榜樣

(一)班杜拉的社會學習品德理論

社會學習主要指人如何在社會環境中進行學習。班杜拉認為在社會學習過程中,人不是消極地接受外在刺激,而是經過一系列的主動加工過程,對外在刺激進行選擇、組織,並以此調節自己的行為。兒童品德的發展既依賴於兒童的內部條件,也同強化、榜樣在學習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有關。

(二)呈現榜樣注意點

(三)榜樣行為示範的方式

榜樣行為的示範有多種方式,既可以通過直接的行為表現來示範,也可以通過言語講解來描述某種行為方式;既可以是身邊真人真事現身說法的示範,也可以藉助各種傳播媒介象徵性地。

三、給予恰當的獎勵與懲罰

獎勵和懲罰作為外部的調控手段,不僅影響著認知、技能或策略的學習,而且對個體的態度與品德的形成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獎勵的類型

獎勵有物質的(如獎品),也有精神的(如言語鼓勵);有內部的(如自豪、滿足感),也有外部的。

(二)給予獎勵注意點

給予獎勵時,首先要選擇、確定可以得到獎勵的道德行為。其次,應選擇、給予恰當的獎勵物。最後,應強調內部獎勵。

(三)懲罰的方式

從抑制不良行為的角度來看,懲罰還是有必要的,也有助於良好的態度與品德形成。當不良行為

『伍』 如何培養良好的態度與品德

有效的說服
樹立良好的榜樣。
利用群里約定
角色扮演,
價值辨析
給與適當的獎懲

『陸』 一般認為態度與品德的形成過程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皮亞傑將兒童的道德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自我中心階段」或前道德階段(2-5歲),
該階段兒童缺乏按規則來規范行為的自覺性,在親子關系、同伴關系、價值判斷等方面均表現出自我中心傾向;
第二階段為「權威階段」或他律道德階段(6-7、8歲),該階段兒童表現出對外在權威絕對尊重和順從,把權威確定的規則看作是絕對的、不可更改的,在評價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時完全以權威的態度為依據;
第三階段為「可逆性階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階段(8-10歲),該階段兒童的思維具有了守恆性和可逆性,他們已經不把規則看成是一成不變的東西,逐漸從他律轉入自律;
第四階段為「公正階段」或自律道德階段(10-12歲),
該階段的兒童繼可逆性之後,公正觀念或正義感得到發展,兒童的道德觀念傾向於主持公正、平等。
科爾伯格則分為三水平六階段:

(1)前習俗水平(0~9歲):處在這一水平的兒童,其道德觀念的特點是純外在的。他們為了免受懲罰或獲得獎勵而順從權威人物規定的行為准則。根據行為的直接後果和自身的利害關系判斷好壞是非。這一水平包括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懲罰與服從定向階段。在這一階段兒童根據行為的後果來判斷行為是好是壞及嚴重程度,他們服從權威或規則只是為了避免懲罰,認為受贊揚的行為就是好的,受懲罰的行為就是壞的。他們還沒有真正的道德概念。處在這一階段的兒童對海因茨偷葯的故事可能會作出這樣兩種不同的反應:贊成者認為,他可以偷葯,因為他先提出請求,又不偷大的東西,不該受罰;反對者則會說,偷葯會受到懲罰。
第二階段:相對功利取向階段。這一階段的兒童道德價值來自對自己需要的滿足,他們不再把規則看成是絕對的、固定不變的,評定行為的好壞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如他們對海因茨偷葯的故事可能會有這樣的說法:贊成者會說,他的妻子需要這種葯,他需要同他的妻子共同生活;反對者則會說,他的妻子在他出獄前可能會死,因而對他沒有好處。
科爾伯格認為,大多數9歲以下的兒童和許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認識上都處於前習俗水平。
(2)習俗水平(9~15歲):處在這一水平的兒童,能夠著眼於社會的希望與要求,並以社會成員的角度思考道德問題,已經開始意識到個體的行為必須符合社會的准則,能夠了解社會規范,並遵守和執行社會規范。規則已被內化,按規則行動被認為是正確的。習俗水平包括兩個階段。
第三階段:尋求認可定向階段,也稱「好孩子」定向階段。處在該階段的兒童,個體的道德價值以人際關系的和諧為導向,順從傳統的要求,符合大家的意見,謀求大家的贊賞和認可。總是考慮到他人和社會對「好孩子」的要求,並總是盡量按這種要求去思考。他們認為好的行為是使人喜歡或被人贊賞的行為。這一階段的兒童聽了海因茨偷葯的故事,贊成者會說,他做的是好丈夫應做的事;反對者則說,他這樣做會給家庭帶來苦惱和喪失名譽。
第四階段:遵守法規和秩序定向階段。處於該階段的兒童其道德價值以服從權威為導向,他們服從社會規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權威,以法制觀念判斷是非,知法懂法。認為准則和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因此,應當遵循權威和有關規范去行動。該階段的兒童聽了海因茨偷葯的故事,贊成者會說,不這么做,他要為妻子的死負責;反對者會說,他要救妻子的命是應該的,但偷東西犯法。
科爾伯格認為大多數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認識處於習俗水平。
(3)後習俗水平(15歲以後):又稱原則水平,達到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斷已超出世俗的法律與權威的標准,而是有了更普遍的認識,想到的是人類的正義和個人的尊嚴,並已將此內化為自己內部的道德命令。後習俗水平包括兩個階段。
第五階段:社會契約定向階段。處於這一水平階段的人認為法律和規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種社會契約。他們看重法律的效力,認為法律可以幫助人維持公正。但同時認為契約和法律的規定並不是絕對的,可以應大多數人的要求而改變。在強調按契約和法律的規定享受權利的同時,認識到個人應盡義務和責任的重要性。對於海因茨偷葯的故事。贊成者認為,法律沒有考慮到這種情況;反對者認為,不論情況多麼危險,總不能採用偷的手段。
第六階段:原則或良心定向階段。這是進行道德判斷的最高階段,表現為能以公正、平等、尊嚴這些最一般的原則為標准進行思考。在根據自己選擇的原則進行某些活動時,認為只要動機是好的,行為就是正確的。在這個階段上,他們認為人類普遍的道義高於一切。對於海因茨偷葯的故事,贊成者認為,尊重生命、保存生命的原則高於一切;反對者認為,別人說不定也像他妻子一樣急需這葯,要考慮所有人生命的價值。

『柒』 87、簡述態度與品德的關系。

一、共同之復處:

1、態度與製品德的實質是相同的。品德也是一種習得的影響個人行為選擇的內部狀態,而態度也是依據一定的道德行為規范行動時所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裡特徵。

2、態度與品德的結構是一致的,都是由認知、情感和行為三個方面構成。

二、區別之處:

1、二者所涉及的范圍不同。態度涉及的范圍較大。

2、二者價值內化的程度不同。只有價值觀念經過組織且已成為個人性格的一部分時的穩定態度才能被稱為品德。

(7)態度與品德的內部條件擴展閱讀:

通過對態度和品德的實質與結構的分析可以發現,二者實質是相同的。品德是一種習得的影響個人行為選擇的內部狀態,而態度也是依據一定的道德行為規范行動時所表現出來的比較穩定的心理特徵。二者的結構是一致的,都是由認知、情感和行為三個方面構成。

態度是一種穩定的心理傾向,它不同於能力,能力決定個體是否順利完成任務,態度決定個人完成任務的意願。

態度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不是天生的,具有明顯的社會性。也就是說態度是後天的,受環境影響較大。

『捌』 影響態度與品德學習的條件有哪些

1外部條件包括(1家庭教養方式2社會風氣3同伴群體)2內部條件(1認知失調2態度定勢3道德認識水平)

『玖』 態度與品德學習的一般過程是什麼

如果學習態度和品德這方面課程的話。主要是做一些案例的題目,然後讓那些學生寫一下觀點。
這個學習過程還是比較快樂的,整體的難度是比較容易的,只要把態度和品德的這方面掌握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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