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的條件
A. 兒童心理學的知識回答嬰幼兒的健康發展需要哪些條件
兒童心理學的知識回答嬰幼兒的健康發展需要一定的物質上的呵護和精神上的呵護,並且還有一些鼓勵。
B. 兒童發展的特點有哪些
兒童發展的特點:
1、順序性
如:思維的發展是從知覺—內>具體形象—>抽象—>辨證,不同的年齡容段有不同的思維發展特點。(教育啟示:不要拔苗助長。)
2、階段性、連續性
每一階段都是前一階段發展的繼續,同時又是下一階段發展的開始;前一階段中總包含有後一階段的某些特徵的萌芽,而後一階段又總帶有前一階段某些特徵的痕跡。
例:一二年級開始具體形象思維,但仍有幼兒期的知覺思維。
(教育啟示:善於觀察孩子,既要關注孩子現在的發展,又要為孩子下一步的發展創造條件。)
3、不均衡性
(教育啟示:關注孩子發展的關鍵期,如:孩子2-3歲是口頭語言的關鍵期,4-5歲是書面語言的關鍵期;女孩10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男孩12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等。)
4、穩定性、可變性
教育啟示:
穩定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不會馬上變,所以需要家長學會等待,需要耐心。
可變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早晚會有變化的,但是是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只有量的積累才有質的變化。
5、個別差異性
每個孩子有差異:每一個孩子都不是別人的復製品,都不是另一個孩子的復製品,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
C. 學齡兒童個性發展的主要條件是什麼
1、造良好的心理抄環境,讓幼兒、活潑、快樂的成長,有安全感。
2、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塑造積極,適應的性格。
3、培養幼兒的社會交往技能。
4、發現幼兒心理,行為方面的不利發展傾向及潛在危險因素,從改良環境入手,並通過有效的指導與訓練,進行早期預防。
5、發現幼兒已經存在較為輕微的心理,行為問題進行個別化的指導、訓練,進行矯治,避免其進一步發展,同時緩解其困擾程度,最終消除問題的存在。
6、篩查已經存在的較為嚴重的心理及行為障礙,建議並配合治療。
D. 什麼是兒童發展的關鍵期
所謂關鍵期實際上是學習的最敏感、最容易的時期。在兒童心理發展中也有類似情況。 兒童心理發展最佳年齡期(關鍵期或敏感期)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年齡時期,兒童對某種知識或行為十分敏感,表現出高度的積極性和興趣,學習起來非常容易,錯過了這個時期,學習起來就會比較困難,甚至影響終生。 一些研究認為,對兒童智力發展的不同方面,有著不同的關鍵期或敏感期: 1.3-5歲前是兒童智力發展的關鍵期; 2.2-3歲是兒童口頭語言發展的關鍵期,同時又是兒童計算能力(口頭數數、按物點數)發展的關鍵期; 3.3-6歲是兒童個性發展的關鍵期; 4.3-8歲是兒童學習外語的關鍵期; 5.4-5歲是兒童書面語言發展的關鍵期; 6.4歲是兒童圖形知覺發展的關鍵期,也是兒童學習識字的最佳年齡。 7.5-6歲是兒童數概念發展的關鍵期,又是兒童掌握詞彙的關鍵年齡。 從整個人生的心理發展來看,幼年是心理發展的關鍵期。因此,父母要充分利用兒童敏感期的良好時機,對其進行教育和訓練,促進兒童心理、智力和發展,而不是等待其自然發展。 值得提出的是,關鍵期固然重要,但是某些行為即使錯過關鍵期,只要經過一定時間的再學習,仍然可以形成。許多國家進行「補償教育」,就說明了這一點。有些幼兒由於某些原因,錯失發展的關鍵期,但經過及時的、特殊的教育訓練,仍能夠挽回和補償缺失。
E. 我想兒童自我概念形成以發展的條件是什麼
(1)操作能力最早表現,並逐步發展;
(2)身體運動能力不斷發展;
(3)語言能力在兒童回期發展迅速;
(4)模仿能力迅速發展;
(5)各種特答殊能力逐漸展現。
兒童自我概念形成和發展的首要條件是社會互動;
兒童自我概念發展的另一個條件是兒童的社會認知發展水平;
F. 兒童發展特徵簡述
兒童發展的特點:
1、順序性
如:思維的發展是從知覺—>具體版形象—>抽象—>辨證,不權同的年齡段有不同的思維發展特點。(教育啟示:不要拔苗助長。)
2、階段性、連續性
每一階段都是前一階段發展的繼續,同時又是下一階段發展的開始;前一階段中總包含有後一階段的某些特徵的萌芽,而後一階段又總帶有前一階段某些特徵的痕跡。
例:一二年級開始具體形象思維,但仍有幼兒期的知覺思維。
(教育啟示:善於觀察孩子,既要關注孩子現在的發展,又要為孩子下一步的發展創造條件。)
3、不均衡性
(教育啟示:關注孩子發展的關鍵期,如:孩子2-3歲是口頭語言的關鍵期,4-5歲是書面語言的關鍵期;女孩10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男孩12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等。)
4、穩定性、可變性
教育啟示:
穩定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不會馬上變,所以需要家長學會等待,需要耐心。
可變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早晚會有變化的,但是是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只有量的積累才有質的變化。
5、個別差異性
每個孩子有差異:每一個孩子都不是別人的復製品,都不是另一個孩子的復製品,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
G. 簡述兒童發展的特徵怎樣解答
兒童發展的特點
兒童的發展包括生理發展和心理發展兩方面,即是其生理成熟與其個性心理品質的形成與變化的復雜過程。在這里,生理成熟是指兒童個體作為一個生物體,其生理結構和生理機能的發展是一種純粹的生物性演變過程。而個性心理品質的形成和演化過程,卻是一個以個體的生理成熟為基礎,並與其生理機能的發展混為一體、互為表裡的過程。生理機能是人的外在心理品質和行為表現的內部生理機制。
人類作為一種生物體,有其自身發展變化的生物學特點,而人類個體的發展變化,作為生物性個體與環境條件相互作用的結果,也必然受到人類發展特點的制約,表現出特有的規律性。兒童發展的規律性,就是在兒童隨其年齡增長、身體和心理變化中普遍存在的特點。概括而言,兒童發展表現出如下五種普遍特點。
(一)順序性
在兒童的發展過程中,無論其身體的發展和心理的發展,都表現出一種穩定的順序。例如,兒童身體發展方面,就整體結構的發展而言,其順序是頭部首先得到發展,而後是軀乾和四肢的發展,這也是為什麼孩子越小,其頭部在身高中比例越大的原因。在骨骼與肌肉的協調發展中,首先得到發展的是大骨骼與大肌肉,而後才是小骨骼與小肌肉群的發展與協調。所以,兒童行動能力的發展中,依照著翻身、坐、站、走和跑,然後才有可能寫字、繪畫等精細動作出現這樣一種不變的順序。兒童的認知和思維能力的發展,遵循著先具體後抽象的秩序。在兒童身心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的這種順序是固定不變的。先前的發展變化,又是其順序序列中緊隨其後的發展和變化的基礎,順序性所具有的這一特點,使兒童身心發展成為一種連續的、不可逆轉的過程。
(二)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是指在連續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兒童身心發展的速度並不是完全與時間一致的勻速運動,在不同的年齡段,其發展的速度和水平是有明顯差異的。一般認為,新生兒(出生第一年)與青春期(13.14歲~15.16歲),是兒童身心發展的兩個高速發展期。不平衡性,是指在兒童發展過程中身體和心理發展並不完全協調、統一的現象。就兒童發展的整體而言,生理成熟是先於心理成熟的。十幾歲的孩子就其身體發育來看,已經很接近成人的水平了,而其心理的成熟程度,卻要比成人低得多。但就某個具體方面而言,也有可能表現心理能力不受生理成熟條件控制的情況。例如,3~5歲的兒童的語言掌握能力和記憶能力,往往優於成年人的水平。
(三)階段性
兒童發展的階段性,指在兒童發展的連續過程中,在不同年齡階段會表現出某些穩定的、共同的典型特點。這些特點無論從表現方式上、發展速度上,以及發展的結構方面,與其他階段相比較,都會具有相當不同的特徵。這種情況,又被稱之為兒童發展的年齡特徵。例如,在學齡前的幼兒階段,兒童認識事物的能力,主要的特點是易於形成與實物相對應的、單個的概念,而到了兒童時期,兒童的認識能力,已發展到了可以了解和掌握事物間聯系的程度,但是這種聯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還要依賴於具體事物的幫助。只有到了青年時期,人的認識能力才開始以抽象概念為基礎,邏輯思維才成為人的認識能力的根本性特點。
(四)個別差異性
發展的個別差異性,是指在兒童發展具有整體共同特徵的前提下,個體與整體相比較,每一具體兒童的身心發展,在表現形式、內容和水平方面,都可能會有自己的獨特之處,這種表現於個體發展方面的差異性,來源於個體遺傳素質和生活環境的差別。例如,同樣年齡的兒童,在身高方面有明顯的高矮之分。同年齡的兒童,也會由於他們各自神經過程靈活性的差別,在學習中表現出注意力的持久性、知覺的廣度方面的差異。兒童發展過程中表現出的個別差異性,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生物因素的影響,但更多的結果還是來自環境和教育的差別。而且環境和教育的影響,還能對遺傳素質的優勢與不足起到一定發揮與彌補作用。俗話所說的「勤能補拙」,就是對二者關系的一種經驗總結。這一規律也是實行因材施教、「長善救失」教育原則的基礎。
(五)分化與互補的協調性
兒童的各種生理和心理能力的發展、成熟,雖然依賴於明確分化的生理機能的作用,但在總體發展水平方面,卻又表現出一定的機能互補性特點,以協調人的各種能力,使其盡可能地適應自己的生活環境。這種協調性,是具有生理缺陷的兒童發展的重要保障,使這些兒童不至於因某種生理機能的缺陷,而嚴重地阻礙其整體發展水平的實現。這一規律,也是對殘疾兒童進行教育的重要依據。例如,對於聽力障礙的兒童,可以通過發展其對人講話時口型變化的精細感知能力,來與對方溝通。而聽力正常人的這種潛在能力,往往被更容易實現交流的其他方式所抑制了。
以上這五種規律性的特點,從總體上概括出了兒童身心發展過程中的本質性的表現。從總體上把握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我們還可以發現這些規律所反映出的一些更為深刻的內容,即兒童的生理成熟先於其心理的成熟;每一年齡階段兒童發展水平、特點的充分實現,將有助於其後的發展,否則,下一階段的發展將會受到一定阻礙;兒童的身心發展,歸根結底是兒童個體的發展,尊重和順應兒童個體發展的差異性,是促進兒童整體發展水平的豐富性的根本道路。
H. 影響學前兒童發展的因素有哪些 各起什麼作用
影響兒童心理發展的因素和作用如下:
1.遺傳素質。遺傳素質是兒童心理發展的物質前提。幼兒正是在這種生物的物質前提下形成了自己的心理。遺傳作為基本的物質前提對兒童的心理形成與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作用。
2.生理成熟。生理成熟的順序性為兒童心理活動的出現與發展的順序性提供了基本的前提。譬如,孩子沒有學會坐、爬、站時,他就不會走路。兒童不是生下來就會說話的,需要在一定的生理發育成熟時,即1歲左右才開始說話。可以說,生理沒有成熟就不會產生語言能力。
3.教育和社會因素。決定兒童心理發展的是社會環境的教育因素。社會環境(包括教育)對兒童心理發展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現在:不同的個體在相同的社會環境下可以形成基本相同的心理年齡特徵;不同的環境和教育條件可以促使兒童素質的不同方面得以改造,並使心理向不同方面發展,從而加大兒童心理的個別差異。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教育條件,就可以充分挖掘兒童心理發展的潛力,以造就特殊人才。
(8)兒童發展的條件擴展閱讀:
兒童心理發展是指從不成熟到成熟這一階段所發生的積極的心理變化。換句話說,它是人對客觀現實反映活動的擴大、改善、日趨完善和復雜化的過程。
在一定社會教育條件下,一定年齡階段的大多數兒童總是處於一定的發展水平上,表現基本相似的心理特點。這是因材施教的前提。個體的心理發展就是指個體從出生到成人再到老年的心理的發生、發展和變化的過程。
I. 簡述兒童發展的特徵
兒童發展的特點:
1、順序性
如:思維的發展是從知覺—>具體形象—版>抽象—>辨證,不同的權年齡段有不同的思維發展特點。(教育啟示:不要拔苗助長。)
2、階段性、連續性
每一階段都是前一階段發展的繼續,同時又是下一階段發展的開始;前一階段中總包含有後一階段的某些特徵的萌芽,而後一階段又總帶有前一階段某些特徵的痕跡。
例:一二年級開始具體形象思維,但仍有幼兒期的知覺思維。
(教育啟示:善於觀察孩子,既要關注孩子現在的發展,又要為孩子下一步的發展創造條件。)
3、不均衡性
(教育啟示:關注孩子發展的關鍵期,如:孩子2-3歲是口頭語言的關鍵期,4-5歲是書面語言的關鍵期;女孩10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男孩12歲左右進入青春期等。)
4、穩定性、可變性
教育啟示:
穩定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不會馬上變,所以需要家長學會等待,需要耐心。
可變性:你改變教育方法,孩子早晚會有變化的,但是是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只有量的積累才有質的變化。
5、個別差異性
每個孩子有差異:每一個孩子都不是別人的復製品,都不是另一個孩子的復製品,每個孩子都是獨特的。
J. 學前兒童什麼健康是其全面發展的基本條件
幼兒期是兒童心理發展的飛躍時期,其心理過程在開始還保持著具有形象性和不隨意性的特點,而後各種心理過程的抽象概括性和隨意性逐步發展起來。
心理發展的基本特徵
(1)連續性與階段性
(2)定向性與順序性
(3)不平衡性
(4)差異性
兒童發展的特點
兒童的發展包括生理發展和心理發展兩方面,即是其生理成熟與其個性心理品質的形成與變化的復雜過程。在這里,生理成熟是指兒童個體作為一個生物體,其生理結構和生理機能的發展是一種純粹的生物性演變過程。而個性心理品質的形成和演化過程,卻是一個以個體的生理成熟為基礎,並與其生理機能的發展混為一體、互為表裡的過程。生理機能是人的外在心理品質和行為表現的內部生理機制。
人類作為一種生物體,有其自身發展變化的生物學特點,而人類個體的發展變化,作為生物性個體與環境條件相互作用的結果,也必然受到人類發展特點的制約,表現出特有的規律性。兒童發展的規律性,就是在兒童隨其年齡增長、身體和心理變化中普遍存在的特點。概括而言,兒童發展表現出如下五種普遍特點。
(一)順序性
在兒童的發展過程中,無論其身體的發展和心理的發展,都表現出一種穩定的順序。例如,兒童身體發展方面,就整體結構的發展而言,其順序是頭部首先得到發展,而後是軀乾和四肢的發展,這也是為什麼孩子越小,其頭部在身高中比例越大的原因。在骨骼與肌肉的協調發展中,首先得到發展的是大骨骼與大肌肉,而後才是小骨骼與小肌肉群的發展與協調。所以,兒童行動能力的發展中,依照著翻身、坐、站、走和跑,然後才有可能寫字、繪畫等精細動作出現這樣一種不變的順序。兒童的認知和思維能力的發展,遵循著先具體後抽象的秩序。在兒童身心發展過程中,所表現出的這種順序是固定不變的。先前的發展變化,又是其順序序列中緊隨其後的發展和變化的基礎,順序性所具有的這一特點,使兒童身心發展成為一種連續的、不可逆轉的過程。
(二)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是指在連續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兒童身心發展的速度並不是完全與時間一致的勻速運動,在不同的年齡段,其發展的速度和水平是有明顯差異的。一般認為,新生兒(出生第一年)與青春期(13.14歲~15.16歲),是兒童身心發展的兩個高速發展期。不平衡性,是指在兒童發展過程中身體和心理發展並不完全協調、統一的現象。就兒童發展的整體而言,生理成熟是先於心理成熟的。十幾歲的孩子就其身體發育來看,已經很接近成人的水平了,而其心理的成熟程度,卻要比成人低得多。但就某個具體方面而言,也有可能表現心理能力不受生理成熟條件控制的情況。例如,3~5歲的兒童的語言掌握能力和記憶能力,往往優於成年人的水平。
(三)階段性
兒童發展的階段性,指在兒童發展的連續過程中,在不同年齡階段會表現出某些穩定的、共同的典型特點。這些特點無論從表現方式上、發展速度上,以及發展的結構方面,與其他階段相比較,都會具有相當不同的特徵。這種情況,又被稱之為兒童發展的年齡特徵。例如,在學齡前的幼兒階段,兒童認識事物的能力,主要的特點是易於形成與實物相對應的、單個的概念,而到了兒童時期,兒童的認識能力,已發展到了可以了解和掌握事物間聯系的程度,但是這種聯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還要依賴於具體事物的幫助。只有到了青年時期,人的認識能力才開始以抽象概念為基礎,邏輯思維才成為人的認識能力的根本性特點。
(四)個別差異性
發展的個別差異性,是指在兒童發展具有整體共同特徵的前提下,個體與整體相比較,每一具體兒童的身心發展,在表現形式、內容和水平方面,都可能會有自己的獨特之處,這種表現於個體發展方面的差異性,來源於個體遺傳素質和生活環境的差別。例如,同樣年齡的兒童,在身高方面有明顯的高矮之分。同年齡的兒童,也會由於他們各自神經過程靈活性的差別,在學習中表現出注意力的持久性、知覺的廣度方面的差異。兒童發展過程中表現出的個別差異性,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生物因素的影響,但更多的結果還是來自環境和教育的差別。而且環境和教育的影響,還能對遺傳素質的優勢與不足起到一定發揮與彌補作用。俗話所說的「勤能補拙」,就是對二者關系的一種經驗總結。這一規律也是實行因材施教、「長善救失」教育原則的基礎。
(五)分化與互補的協調性
兒童的各種生理和心理能力的發展、成熟,雖然依賴於明確分化的生理機能的作用,但在總體發展水平方面,卻又表現出一定的機能互補性特點,以協調人的各種能力,使其盡可能地適應自己的生活環境。這種協調性,是具有生理缺陷的兒童發展的重要保障,使這些兒童不至於因某種生理機能的缺陷,而嚴重地阻礙其整體發展水平的實現。這一規律,也是對殘疾兒童進行教育的重要依據。例如,對於聽力障礙的兒童,可以通過發展其對人講話時口型變化的精細感知能力,來與對方溝通。而聽力正常人的這種潛在能力,往往被更容易實現交流的其他方式所抑制了。
以上這五種規律性的特點,從總體上概括出了兒童身心發展過程中的本質性的表現。從總體上把握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我們還可以發現這些規律所反映出的一些更為深刻的內容,即兒童的生理成熟先於其心理的成熟;每一年齡階段兒童發展水平、特點的充分實現,將有助於其後的發展,否則,下一階段的發展將會受到一定阻礙;兒童的身心發展,歸根結底是兒童個體的發展,尊重和順應兒童個體發展的差異性,是促進兒童整體發展水平的豐富性的根本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