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警察報考條件
A. 廣東省考公安公務員的條件
2017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暫時還沒有發布以下內容參照2016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具體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即1980年3月18日至1998年3月18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須以最高學歷報考)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即1975年3月18日以後出生)。
根據組通字〔2015〕46號、人社部發〔2011〕115號等文件規定:
1.報考法檢兩院法檢官助理職位的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0年3月18日至1998年3月18日期間出生);
2.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至30周歲(即1985年3月18日至1998年3月18日期間出生),報考此類職位的2016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須以最高學歷報考),以及報考監獄、戒毒系統一線管理機構獄醫、心理矯正類等特殊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即1980年3月18日以後出生);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職位放寬到中專)。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的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面向「本地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專門職位,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報考粵東西北地區鄉鎮(含街道,下同)機關此類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職位所在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的鄉鎮工作滿5年;報考其他地區此類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3.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應為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考生可報考服務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報考粵東西北地區鄉鎮機關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職位所在縣的鄉鎮工作滿5年;報考其他地區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年齡、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期限以及相關資歷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結婚證、居民戶口本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18日。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以上就是2016廣東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你可以參考以下,2017年廣東公務員考試的報考條件具體的要以2017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公告為准,具體的你可以關注一下廣東人事考試網,望採納謝謝。
B. 廣東省考警察要什麼要求
一、招考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警察職位要求,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徵、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視力均在4.6以上且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於1.70米、體重不低於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於1.60米、體重不低於45公斤;
5、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報考警察的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之間(197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6、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學專科畢業滿兩年(畢業證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均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將戶口遷回山東的山東省籍省外院校畢業生)戶口不限。
7、具備招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單位的職位。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經市教育體育局同意。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公安警察院校往屆畢業生未錄用到公安機關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報考警察的加考公安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的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具體時間安排是:
5 月13日 下午 2:30-4:30 公安基礎知識
5 月14日 上午 8:00-11:00 申論
下午 2:30-4: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結束後,報考非警察職位的按申論佔6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佔40%的比例,報考警察職位的按申論佔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佔30%、公安基礎知識佔2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張榜公布。在確定的分數線內,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職位按計劃錄用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比例的職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張榜公布。
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需向錄用主管機關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非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其筆試准考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的單位出具,屬於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員,由現工作單位和人事代理部門共同出具)等材料;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提交其筆試准考證、戶口證明、身份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允許報考的證明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等材料。
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未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放棄。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確定的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者,以申論成績高者優先)。經審查合格人員需交納面試考務費70元。
按照中央和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及到農村、社區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報考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4 分。上述人員在進行現場認定時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外,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社區服務的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並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後實施加分。
2、面試
面試內容為擔任公務員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採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當場向報考人員宣布。面試時間和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於計劃錄用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錄用考核范圍人員。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進入錄用考核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報考其他職位進入錄用考核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錄用考核范圍人員名單,張榜公布。
3、體能素質測評(僅限報考警察人員)
報考警察進入面試的人員,均要體能素質測評。測評的項目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遠,男1000米、女800 米長跑,男引體向上、女仰卧起坐。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測評成績按四個項目各佔25%的比例百分制計分,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達標分數為40分(含),不達標的取消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補充。如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評均未達標,則該職位錄用計劃取消。
體能素質測評的要求和計分標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廳、公安廳的有關規定執行。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張榜公布。體能素質測評的時間和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錄取
組織人事部門按計劃錄用人數,分職位由高分到低分(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用;筆試成績相同者,申論成績高者優先)依次等額對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和應迴避等情況的全面考核。如被考核人員經考核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范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標准統一組織體檢。標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報考警察的體檢項目和標准,執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規定。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後,從本職位進入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經遞補後考核、體檢仍有不合格者,需從本職位其他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次遞補的,應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准。進入考核錄用范圍的應屆畢業生,在考核前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經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組織人事部門按規定進行社會公示後,提出具體單位及職位的錄用意見,分別報煙台市委組織部、煙台市人事局審批,辦理錄用派遣手續。
擬錄用人員要服從組織人事部門分配意見,不服從組織人事部門分配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發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的,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被錄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檢查監督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公正性,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將招考職位、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錄取結果等情況,全部張榜公布,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務員錄用的紀律和制度規定,對於招考錄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及時予以嚴肅查處。
本簡章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於2006年度全省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6)8號)和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於2006年統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C. 報考警察需要什麼條件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
3、熱愛公安工作,志願獻身公安事業 。
4、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准,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
5、符合所公布職位要求的生源地條件。
6,報考學歷要求大專或本科同等學歷,因地區差異,要求有差別。
「公安」廣義上是指人民警察,分為公安部門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狹義「公安」,包括治安警、戶籍警、刑警、交警等)、國家安全部門管理的國家安全警察、勞改勞教部門的司法警察、法院、檢察院系統的司法警察以及海關管理的緝私警察四大類。
(3)廣東省警察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我國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D. 2019廣東省考人民警察職位對視力有什麼要求
《公務員體檢標准》視力要求:
1、報考非人民警察職位視力要求為: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專0.8(標准對屬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2、報考人民警察職位視力要求:單側裸眼視力低於4.8,不合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技術職位除外);
3、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視力要求: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
為了順利通過視力體檢,讓視力盡快恢復到最佳狀態,近視需求者最好提前做近視眼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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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歷年來說,廣東省考公安類崗位報考條件是什麼
廣東省報考公安類公務員條件很多,可以網上下載
F. 2020年廣東省考對報考公安機關的警察人員有視力要求嗎
有視力要求。
根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
第三十八條單側裸眼視力低於4.8,不合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技術職位除外)。法醫,物證檢驗與鑒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與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
第三十九條色盲,不合格。色弱,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職位,不合格。
第四十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一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上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二條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能錄用。
第四十三條青光眼,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不能錄用。
(6)廣東省警察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是根據二0一0年十一月人社部印發〔2010〕82號文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制定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以下簡稱《特殊標准》)。《特殊標准》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准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
視力為視網膜分辨影像的能力。視力的好壞由視網膜分辨影像能力的大小來判定,然而當眼的屈光介質(如角膜、晶體、玻璃體等)變得混濁或存在屈光不正(包括近視、遠視、散光等)時,即使視網膜功能良好的眼視力仍會下降。眼的屈光介質混濁,可以使用手術來治療,而屈光不正則需要用透鏡來加以矯正。
G. 廣東省考怎麼參加招警考試
你要廣東省考參加招警考試,
可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內(http://www.gdhrss.gov.cn)、
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進入報名容系統報名。不過根據去年的做法,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
你要先查看清楚自己要考的具體職位表及其資格條件。
其中執法勤務職位須在筆試環節增加專業科目筆試。
H. 廣東省考招警有哪些條件限制
廣東省考招警有高標准基本條件限制招收。
I. 考廣東省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
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內士容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每年公務員考試報名前會出相應的報考簡章,裡面會有職位表。每個職位都有相應的學歷和專業的限制。只要符合職位的要求,就可以報考該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