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經濟師職稱報考條件
㈠ 中級經濟師職稱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大學專科畢業6年,大學本科畢業4年。
(二)怎樣報考:
(1)具備版條件可以直接報考中級,不必權報考初級。
(2)本科畢業未滿4年不能報考,報名表需要單位蓋章。
(三)報考程序:
(1)4-5月份在本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
(2)列印報名表,單位蓋章。
(3)人事考試中心現場審核並繳費。
(4)考前一周列印准考證。
(5)11月份在省會城市參加考試。
㈡ 經濟師報考條件是什麼和評中級職稱一樣么
初中級經濟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且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
2、取得大專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取得本科學歷,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chinatat
㈢ 山東省高級經濟師報考條件是什麼
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一)系統掌握經濟管理專業理論知識,熟悉相關專業知識和現代經濟管理科學知識。 (二)掌握國家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熟悉國家經濟法律、法規及各項配套法規、規章和規定。 (三)了解國外現代經濟管理科學理論、方法和發展趨勢,結合本行業或本部門(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有較高價值的政策性意見,指導本行業或本部門(單位)的經濟工作。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 ( 能力 ) 要求 取得經濟師資格後,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2年以上。 (二)作為骨幹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為骨幹參與1項以上國家、省(部)級或2項以上市(廳) 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和實施,經實踐證明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主要經濟指標連續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業企業前三名(以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證明為准)。 (五)主持或作為骨幹參與總價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經濟項目的咨詢評估或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投、融資項目的論證,經實踐證明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長期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並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七)承擔2項以上省(部)級重點課題或3項以上市(廳)級重點課題的研究,並寫出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研究報告。
㈣ 經濟師的報考條件是什麼啊
大學畢業,一年工作經驗
㈤ 山東高級經濟師的報考條件以及評審單位
您好,
一、高級經濟師基本任職條件:(1)經濟專業人員,必須熱愛祖國,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2)具有堅實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了解並掌握國內外現代化的經濟管理發展趨勢和科學方法。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決策性意見,在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成績顯著、貢獻突出; (3)任現職以來近5個年度考核合格; (4)除符合閩人發(2002)152、154號文件所規定的外語免試條件者,均須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職稱外語考試;(5)能指導經濟師的工作和學習; (6)必須結合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掌握新信息,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創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接有關規定接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7)任現職以來,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或省、設區市日報理論版(均需有CN或1SSN刊號,下同)獨立發表2篇以上經濟專業論文;在縣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可以提交2篇未經發表、但獨立撰寫具備相當水平的論文或專業技術工作總結。(8)獲得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工程師或國際商務師)職務任職資格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經濟師(工程師或國際商務師)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二、破格評審高級經濟師的申報條件為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對確有真才實學,在經濟崗位上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骨幹人員,可破格評審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1)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申報條件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5年以上,但未達到大學本科學歷人員,除符合上述正常申報條件的(1)一(7)條外,還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在省級以上出版部門正式出版過個人本專業專著(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編輯出版);② 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上獨立發表4篇經濟專業論文(含正常晉升的2篇在正式出版發行刊物獨立發表的專業論文); ③獲得「全國職工自學成才標兵」榮譽稱號; ④已通過評審或確認取得經濟師、工程師資格,又通過全國統一組織的經濟(國際商務)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2)不具備規定資歷人員申報條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滿3年以上,符合上述正常申報條件的第(1)一(7)條及任現職以來,獲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優秀企業家、優秀經營者、省勞動模範。備註:經濟系列高級職稱的評審,申報材料需經我辦審查同意後,報市職改辦委託省有關評委會評審。三、其他問題說明1. 單位在申報材料和推薦材料正式上報前,應將申報人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簡明表》在本單位張貼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眾有異議的,應進行核查。所在單位應在申報人員的評審表中基層單位推薦意見欄,註明「經公示(公示期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實,符合XX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2. 代表作的要求:學歷破格晉升對象應提供2篇正式發表的論文作為代表作;其他申報對象應提供1篇正式發表的論文作為代表作(其中縣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對象可提供1篇未經發表的工作總結或論文)。3. 考核答辯:申報破格晉升高級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除已通過全國經濟師(國際商務師)資格考試者外,均應參加答辯。4. 本年度評審被否決的,在下一年度評審時,如有補充新的評審材料,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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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報考經濟師需要什麼條件
經濟師是職稱考試,經濟師全國統一考試分為初級、中級兩個級別考試,初級經濟師報名條件只需要考生擁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學歷即可,中級經濟師滿足相應學歷和工作經驗即可.
中級經濟師報名條件如下:中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
報考經濟師需要學歷和工作年限都達到相關要求,符合中級經濟師報名條件就可以直接報考,不需要從初級開始考。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㈦ 經濟師職稱等級的評定,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三、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近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 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 4 年以上。
3、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7)山東省經濟師職稱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經濟師考試規則如下:
1、應考人員在考前15分鍾憑《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或護照)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如有缺少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應考人員對號入座後,將准考證及本人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
2、應考人員除攜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和按規定可以攜帶的計算器(不含具有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外,不得帶各種書籍、資料、報刊、紙張、提包、手機、尋呼機等與考試無關物品入座。如有攜帶,應統一存放在考場指定地點,開考後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計算工具。
3、開考鈴響後才能答題,開考後30分鍾內不得交卷退場。遲到30分鍾以上,一律不得入場,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考人員答題,必須按規定使用2B鉛筆(只限於塗答題卡)和藍、黑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字跡要清楚、工整、塗寫正確。用其它顏色的筆書寫(填塗)的答卷(答題卡)按零分處理,未在規定部位書寫(填塗)的答案無效。
5、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試題不清或試卷分發錯誤,可舉手詢問。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場內禁止吸煙,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答案。應考人員應尊重考場工作人員,接受監考人員得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報復考場工作人員。
7、應考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場,應經監考人員允許並由工作人員專人陪同往返。
8、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和答題卡翻放,待監考人員收齊試卷和答題卡並允許後,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9、除本考點主考、本考場監考、考點巡視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