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報經濟師的條件
㈠ 北京中級經濟師職稱怎麼考
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考試報名程序
1、每年7月份進行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
應試人員須通過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2、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並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
證書辦理
成績查詢合格後90個工作日(每年4月份),由各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統一辦理證書。
考試將有關材料上報給網上報名時所選地市的人社局。
提交材料
(1)辦理人身份證;
(2)通過人員准考證(或當時報名時的報名審核表)和身份證原件;
(3)報名時所持的證書原件(學歷證書、相應的資格證書原件),如有遺忘請查看當年報名文件。審核人員如對證書真偽有所懷疑,考生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專業資格考試登記表》或《執(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一份(列印手寫都可),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並蓋章。
(5)考生照片(與准考證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張(1寸照片粘貼在登記表上,2寸照片粘貼在資格證書上)。如准考證同底版照片沒有保存,可去照相館翻拍准考證上的照片
㈡ 經濟師職稱等級的評定,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三、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近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 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 4 年以上。
3、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2)北京申報經濟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經濟師考試規則如下:
1、應考人員在考前15分鍾憑《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或護照)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如有缺少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應考人員對號入座後,將准考證及本人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
2、應考人員除攜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和按規定可以攜帶的計算器(不含具有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外,不得帶各種書籍、資料、報刊、紙張、提包、手機、尋呼機等與考試無關物品入座。如有攜帶,應統一存放在考場指定地點,開考後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計算工具。
3、開考鈴響後才能答題,開考後30分鍾內不得交卷退場。遲到30分鍾以上,一律不得入場,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考人員答題,必須按規定使用2B鉛筆(只限於塗答題卡)和藍、黑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字跡要清楚、工整、塗寫正確。用其它顏色的筆書寫(填塗)的答卷(答題卡)按零分處理,未在規定部位書寫(填塗)的答案無效。
5、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試題不清或試卷分發錯誤,可舉手詢問。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場內禁止吸煙,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答案。應考人員應尊重考場工作人員,接受監考人員得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報復考場工作人員。
7、應考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場,應經監考人員允許並由工作人員專人陪同往返。
8、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和答題卡翻放,待監考人員收齊試卷和答題卡並允許後,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9、除本考點主考、本考場監考、考點巡視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㈢ 高級經濟師怎麼申報條件
經濟系列(工商管理)高級評委會(申報條件)
在北京地區工作,與單位確立了人事、勞動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經濟師(高級國際商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申報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對業務能力的要求
高級經濟師(高級國際商務師)應具有堅實的專業理論知識,掌握國內外現代的經濟管理科學方法並了解發展趨勢。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經濟工作實踐經驗,能夠解決重要經濟活動中的實際問題,提出有價值的政策性意見,在加強經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方面貢獻顯著。
三、對專業知識的要求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於高級經濟師資格試行考評結合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4]54號)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人員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辦法確定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須參加《經濟理論與實務》考試取得合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參加高級經濟師(高級國際商務師)資格的評審。(參加2011年評審須持2008-2010年考試合格證書。)
四、對學歷和資歷的要求
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3、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4、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5、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准、規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6、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7、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以上考試報名條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系指經濟師(含國際商務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社會科學系列助理研究員和講授財經類課程的講師。
對於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國家規定可直接聘任經濟師職務的職(執)業資格,可視為經濟師資格,相應證書可視為經濟師資格證書。
對於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持有國際商務師資格證書,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和「經濟師資格」均特指「國際商務師資格」,「從事的經濟專業工作」特指「國際商務工作」。
五、對外語的要求
1、申報高級經濟師的人員須持有中級職稱後且是2000年及以後考取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或1999年及以後考取的A級)合格證書、合格成績或評審當年考試成績;其中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2004年度及以後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成績達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報。
2、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須持有中級職稱後且是1999年及以後考取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3、申報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免於外語考試:
(1)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獲得博士學位;
(3)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留學經歷須由我國在該國的駐外大使館認定並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外文專著、譯著」指由本人獨立撰寫翻譯或擔任主要撰寫翻譯人員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術類著作),且屬於正式出版物);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鄉鎮以下基層單位」是指鄉鎮政府直屬或直接管轄的基層單位);
(6)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高(A)級。
六、對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人員,須持有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4個模塊合格證書。其中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只需取得1個模塊合格證書。評聘中級職稱已取得的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考試合格證書(4個模塊或A級證書)在申報高級職稱時繼續有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體、計算機科學教育、軟體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路)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博士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