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評定條件
㈠ 職稱評定需要什麼條件
參加評審需准備什麼資料?
答:人事局原則上要求的資料如下:①畢業證;②現資格證書;③外語合格證;④計算機合格證;⑤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⑥繼續教育證;⑦任職資格評審表、綜合評價一覽表;⑧兩年度考核表;⑨論文、技術工作總結等;⑩照片。
人事局一般職稱評審的過程及周期?
答:受理申報材料──材料審核──收取評審費用──水平能力測試──評審──公示──資格審批──發文──辦證。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一式兩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業績一欄要填寫詳細、具體,代理申報委託書一份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專業論文要求:
(1)必須親自撰寫,不得抄襲。
(2)要結合本人工作和崗位實際。
(3)字數不少於 3000 字。
業務工作總結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經歷寫清楚。
(2)要把負責或參與的主要項目寫清楚。
(3)要把發表的論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獎勵寫清楚。
(4)字數不少於 1500 字。
4.交驗畢業證、原始職稱證、身份證、藍底一寸兩寸相片等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㈡ 初級職稱評定條件
初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並且上一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
(2)崗位評定條件擴展閱讀:
職稱的取得可通過包括認定、評審、國家統一考試(以考代評)、職業資格對應等方式。
「以考代評」是指,在全國已實施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衛生、會計、審計、統計、經濟、計算機軟體、翻譯、出版、土建),不再進行相應系列(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評審工作,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一律參加考試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㈢ 職稱評定條件及專業分類
助理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中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高級職稱評定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並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並擔任 中級職稱 職務五年以上。 並且要到當地的人事部門進行學習培訓。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此外一般還需要參加職稱英語、職稱計算機考試,同時必須有相關論文。
職稱破格申報條件
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的限制破格申報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1. 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者必須具有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得部、省級表彰的學科帶頭人;地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 青年專家;榮獲國家、省級表彰的鄉鎮企業家或優秀廠長、經理。
(2)、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省、部二等獎以上;地市一等獎以上(含發明獎、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星火獎)項目的主要完成者;獲得國家級金、銀產品獎或省、部級名牌產品獎或優秀工程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創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獎的主要生產技術負責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項目或全面負責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對非公有制企業技術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明顯經濟效益者;企業連續二年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1000萬元以上)、或利稅在400萬元以上(省確定的山區縣200萬元以上)的主要負責人。
(4)、在技術發明、創新、改造、專利、推廣、應用中,取得的經濟效益連續二年(申報高級職務的前二年)占本企業利稅總額(400萬元以上,貧困山區200萬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5)、對本專業技術崗位的工作創立了有價值的經驗,並在省內同行業中推廣的主要貢獻者;擔任中級職務期間,成績顯著,並獲得省級以上先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地市以上報刊或會議上發表過兩篇以上被同行專家認定為有價值的學術論文,或正式出版過有價值的著作或譯著。
2.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職稱申報評審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後,按規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 助理:
需上交:一寸和兩寸照片各四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學歷證復印件、個人簡歷、工作總結。
2. 中級:
需上交:一寸和兩寸照片各四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學歷證復印件,原有職稱復印件,個人簡歷、工作總結、專業論文5000字以上,獲獎證書,評審表需本單位蓋章。
3. 高級:
需上交:一寸和兩寸照片各四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學歷證復印件,原有中級職稱復印件,個人簡歷、工作總結、項目(工程)成功案例、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微機培訓合格證書、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專業技術聘書、專業論文5000字以上。評審表需單位蓋章。
以上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經審核後,在三個月-六個月內評審完畢,發國家職稱及相關資格證書。
㈣ 工作崗位評價的基本步驟及其評價指標與標准
1崗位分類,2收集信息,3建評價小組,4制總體計劃,5找聯系,6集體討論,7試點,總結,8全面落實組織實施,9寫評價報告書,10全面總結經驗,教訓…(此處省略n字)
㈤ 崗位評價標準是什麼
崗位評價標准 崗位評價標準是指由有關部門對崗位評價的方法、指標及指標體內系等方面所做的統容一規定。它包括評價指標標准和評價技術方法標准。任何同類事物之間的比較都必須建立在統一的標准基礎上,以保證評價工作的正確性和評價結果的可比性。因此,崗位評價也必須採用統一的標准進行評價。用國家已頒布的有關標准和行業標准作為評價標准,並應用國家標准規定的方法和技術進行評價。對於暫時還沒有國家標準的部分,則根據制定國家標準的基本思想和要求制定統一的評價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