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系統葯劑師考試條件
❶ 衛生系統初級葯師報名是什麼時候報考條件是什麼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12月份至次年初1月份。
2011年葯師考試時間為5月21、22、28、29日,考試的具體時間如下:
採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時間:考試時間為5月21、22、28、29日,
備註:參加人機對話考試的考生在一天內完成四個科目的考試。
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時間:
5月21、22日。
❷ 考葯師證需要什麼條件
百通的回答如下~
7-8月份左右2020年的執業葯師報名快要開始了,很多朋友都關注執業葯師的報名條件,具體來看下吧~
中專考生: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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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葯劑師資格考試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參加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的條件:具有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版中專以上(含中權專)學歷,並有一定的專業工作實踐經歷。
報考條件中的相關專業是指:相關專業指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
報考條件中對專業工作年限的具體規定:
對中專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對大專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對本科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對第二學士學歷、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取得博士學歷的人員可直接申請參加考試。
葯劑師是在醫療機構中,根據醫師處方進行葯物配置和分發,並輔助醫師合理用葯的人員。由於在我國有中西醫之分,葯劑師也被分為西醫葯劑師和中醫葯劑師。 在醫院人員編制中,葯劑人員占醫院各類人員總人數的8%。葯劑人員,包括中葯、西葯、葯檢等方面人員。其技術職稱為:主任葯師、副主任葯師、主管葯師和葯師。
❹ 衛生系統初級葯師報名
你工作滿3年沒?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可以考。如果你畢業後工作,你是到2018年7月才能滿足工作三年,但是工作年限要截止2017年12月31日,所以如果審查嚴格是不可以,但是你可以報名試試,有的地方審核不嚴格,就可以了。
❺ 葯劑師報考的條件是什麼
報考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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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管理: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組織領導:
人事部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全國執業葯師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❻ 參加衛生系統初級葯師考試需要准備哪些材料才能審核通過
網上報名不需要材料,現場審核的時候會需要一些材料:
所需材料包括:
1、《衛生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答》一份(A4規格);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原件或聘用證明原件;
5、相關准入資格證書原件;
6、工作崗位變動的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現崗位的有關證明;
7、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以往考試成績單或准考證原件、復印件。
符合報名條件的一般提交相關資料就是現場審核的時候。具體參考以下資料各地區政策不同,屆時網校會公布各地區相關資料現場審核確認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以當地報名通知為准)
❼ 初級葯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六)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網路遠程教育等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工作年限均以畢業時間為准,畢業前的實習時間不計算在內。
(7)衛生系統葯劑師考試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第十一條 執業葯師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葯監局負責執業葯師注冊的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全國執業葯師注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執業葯師注冊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取得《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者,應當通過全國執業葯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經注冊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第十三條 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執業葯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條 經批准注冊者,由執業葯師注冊管理機構核發國家葯監局統一樣式的《執業葯師注冊證》。
第十五條 執業葯師變更執業單位、執業范圍等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六條 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