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審計師條件
❶ 審計師報名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初級審計師報考條件: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中級審計師報考條件: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高級審計師報考條件: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考試:(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考試和評審是評價工作的兩個環節,凡要求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的人員,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考試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取得雙科合格成績後,方可申請參加評審。)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❷ 考審計師需要什麼要求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 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 2006年年底。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 2005〕9號 )文件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❸ 中國注冊內部審計師的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2、認真執行國家統內一的財務審計容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相關法規與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二)報名條件(具備其一即可)1、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審計管理、經營管理、財稅管理工作滿一年;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管理、經營管理、財稅管理工作滿二年;3、大專學歷,從事審計管理、經營管理、財稅管理工作滿三年。
❹ 審計師的資格條件是什麼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 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 2006年年底。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 2005〕9號 )文件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❺ 注冊內部審計師的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國家回統一的財務審計制度以及答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相關法規與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條件(具備其一即可)
1、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審計管理、經營管理、財稅管理工作滿一年;
2、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管理、經營管理、財稅管理工作滿二年;
3、大專學歷,從事審計管理、經營管理、財稅管理工作滿三年。
❻ 做一名審計師,需要什麼條件
審計工作要有一個中級審計師證。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財經類是指經濟類和經濟管理類業,常見的包括市場營銷、會計、人力資源管理、金融、國際貿易、企業管理、統計、財稅、理財規劃師、物流師、注冊會計師、營銷師、精算師、管理咨詢師等。
❼ 考審計師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關於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人事部、審計署《關於印發 < 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 > 的通知》(人發〔2002〕58號)精神和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的安排,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 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 2006年年底。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 2005〕9號 )文件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❽ 初級審計師報考條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回業道德答;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四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