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級會計職稱報考條件
1. 什麼條件才能報考中級會計職稱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回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答: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2. 中級會計職稱的報名條件
專科需要工作滿5年才可以報考。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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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
《財務管理》、《經濟法》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為3小時。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財務管理》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經濟法》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試題全部採用客觀題。《經濟法基礎》科目試題題型與2011年度相同;《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試題題型原「計算分析題」、「綜合題」調整為「不定向選擇題」具體如下:
《經濟法基礎》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3. 中級會計職稱報考條件
報名參來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自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4. 報考中級會計職稱的條件
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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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是會計職稱的一種,會計職稱分為會計初級職稱、會計中級職稱、會計高級職稱。根據現行會計職稱管理規定,通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後可以評定會計師職稱。
會計師指具有一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可以接受當事人委託,承辦有關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會計人員,在西方國家,會計師同律師、醫師、工程師一樣,都是自由職業者。在中國,會計師,又是會計幹部的技術職稱之一。
會計職稱考試的全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共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師和高級會計師職稱三個級別。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每年考試一次,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准,會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證書全國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參考資料網路-中級會計職稱
5. 深圳中級會計師考試報名需要什麼條件,深圳中級會計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 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6. 報考中級會計師職稱條件
中級會計師報考抄條件
具備會計從業資襲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中級會計師考試科目
《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3個科目。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