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初級會計職稱的條件
1. 初級會計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考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就近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1)考初級會計職稱的條件擴展閱讀:
對於同一個考點,在初級會計師考試、中級、注會考試中有著完全不同的要求。初級會計考試中,相關法律規定原文往往會作為已知條件提供,考生據此判斷、選擇即可。
中級考試不會再為考生在題干中提示法律規定原文,具體的應用標准等完全需要考生自己記憶、靈活運用;注冊會計師考試則對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大家在備考時一定要選擇難度、思路與初級考試相匹配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試題。
初級會計職稱即助理會計師。擔任助理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
掌握一般的財務會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並能正確執行有關的財經方針、政策和財務會計法規、制度;能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 初級會計職稱報考要求
(一)報名參加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專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屬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參加初級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考初級會計職稱的條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通常考試報名時,會發給領取准考證的憑據,上面寫明領取准考證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通常考前一個月左右(詳情請留意本網考試資訊),到指定地點領取准考證時,還會發給印有考場具體位置及乘車路線的小條。
考生及時領取並妥善保管相關憑據(和畢業證、會計證放在一起,就不易丟失),提前熟悉准考證上的各項要求和考場所在位置,做好考前准備。准考證最好一直保留到成績查詢和領取合格證之時。
3. 考初級會計師需要什麼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考初級會計職稱的條件擴展閱讀:
一、初級會計師考試:
初級會計師報考資格,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水平,經考核取得證書、可以接受當事人委託,承辦有關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業務的會計人員。在西方國家,會計師同律師、醫師、工程師一樣,都是自由職業者。在中國,會計師,又是會計幹部的技術職稱之一。
二、報考手續: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4. 初級會計師需要什麼資格才可以考
有會計證,抄高中畢業證就可以考襲。
5. 報考初級會計證需要什麼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回業道德答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6. 考初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麼要求
報考初級會計師需要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中專)或以上學歷。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或中專)或以上學歷證件。
(6)考初級會計職稱的條件擴展閱讀
初級會計師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開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初級會計實務》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間是3小時,《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間是2.5小時。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201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初級資格兩個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試題將全部採用客觀題。
產生背景:
中國的會計師制度,創始於中華民國時期的1918年。當時北洋政府農商部頒布了《會計師暫行章程》,對合格的會計師發給證書。1927年,國民黨政府財政部頒布了《會計師注冊章程》。
不久會計師劃歸工商部管理,另頒布了《會計師章程》;1929年,立法院公布了《會計師條例》。1945和1946年又先後頒布《會計師法》和《會計師檢核辦法》。
對會計師資格的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開設和業務范圍、會計師公會、會計師的懲戒處分等,都作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1951年10月24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制定了《核定會計師管理規則》,規定經所在地市工商局或縣人民政府核準的會計師,可以在當地執行業務。
1980年12月23日,財政部頒發了《關於成立會計顧問處的暫行規定》,規定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的人員,經居住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考核批准,可以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
在執行工作任務時,用注冊會計師稱號。注冊會計師承辦業務,由注冊會計師組成的會計顧問處統一接受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