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師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師職稱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⑵ 經濟師報考需要什麼條件
1、初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考試的人員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
2、中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四)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五)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六)具備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報考當年12月31日。
3、高級經濟師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中級經濟師、中級會計師、中級統計師、中級審計師、其中之一的,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註: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取得稅務師、資產評估師,符合中級經濟師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也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⑶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高級經濟師報考條件
報名條件非全國統一,具體請參考當地報名簡章內容。 (一)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經濟工作滿5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經濟工作滿10年; (五)對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資歷的人員,只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1.從事經濟專業工作25年以上,並取得經濟師資格5年以上; 2.近5年內在經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被設區市黨委政府、省級以上部門兩次表彰獎勵者; 3.獲得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獲得設區市、省級部門二等以上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⑷ 中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沒有考初級經濟師,也可以直接報考中級經濟師,只是需要滿足學歷和相關工作年限要求。因為現場資格審查要提交工作證明年限證明原件,需要單位蓋章,否則會審核不通過的。
申報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1、大專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2、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5、獲博士學位;
6、獲大專層次專業證書,從事專業工作滿七年。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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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的步驟一般為:網上填寫報名信息--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確認繳費。
2、網上填寫報名信息,要注意各類年限(工作年限、專業年限)要按照符合中級報考條件的時間來填寫,並且是真實可以提供相應證明的,以免審核不通過。
3、現場資格審核:一般需要提供(1)報名信息表(2)身份證原件(3)學歷證明原件(4)工作證明年限證明原件(5)有些省份需要個人誠信證明等。
注意有些省份是考後審核,報名的時候,信息確認完畢,即可繳費。考完試憑通過的成績單去指定現場進行審核。
4、確認繳費。必須要確認繳費完成了,才算最終報名成功。
⑸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報名條件補充規定
具體參看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
註:有部分地區報考條件稍有差異,具體可查看當地當年關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