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考幼師證的條件
湖南幼兒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回
2、遵守憲法和法律答,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所在單位 (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准。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要求及規定的標准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註:各地報考學歷要求請以當地最新報名公告要求為准。
② 考幼師證需要什麼條件
報考條件
1.國家現行兩種教師資格證制度,自主考試地區考生需通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筆試學科和面試獲取幼兒教師資格證,國家統考地區考生需通過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兩門筆試科目和面試,才能獲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4,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2)湘潭考幼師證的條件擴展閱讀:
申請認定
①提交申請認定材料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或者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原件、復印件和工作單位證明(或所在鄉鎮、街道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出具的《××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或者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供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7)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員,需提供《××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證明。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9)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兩張。
②考核申請人是否具備的申請能力是否具備教育教學能力、是否適合做教師是教師資格認定中要考察的一項重要內容。
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好,能為人師表,能完成教育教學工作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能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德、智、體等全面發展等內容都是准備執教的人應當具備的素養。
為此,鑒定要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專門進行面試(答辯)、試講和心理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