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事業單位報名時間及條件
Ⅰ 報名事業單位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報名條件依據不同事業單位崗位要求而有所不同,報考條件以回事業單位招聘中答的報考條件或要求為准!
可參考以下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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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2016年桂林事業單位考試報名時間報考條件呢
①2016桂林市事業單位報名時間預計為5月份進行,參考2015年桂林事業單位報名時間為5月14日-27日。
②2015年桂林事業單位報考條件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應聘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桂林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5年7月31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需書面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取得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後,方能報考,並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予進入面試。
Ⅲ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麼
1.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從2016年10月15日8:00開始,至2016年10月24日18:00結束。
2.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3)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3.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4. 為什麼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范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中央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 今年對艱苦邊遠地區基層職位實行了哪些傾斜政策?
為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的部署,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印發了《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根據意見精神,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採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允許從中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級以下職位面向本市、縣戶籍或在本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
6.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哪些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5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於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8. 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9.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應如何理解?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如,招錄職位表中要求限本科學歷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
10.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1.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2.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3. 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14. 一般人員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2017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15. 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199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幹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5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16. 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並交招錄機關審核。
17.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時間是否計入服務年限?
若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被借調到縣市級機關工作,借調(幫助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崗服務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8.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應如何處理?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就讀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就讀和工作時間不計入服務期;其在崗工作時間累計不滿一個服務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優惠政策,不得報考定向職位。
19. 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並中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
20.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2017年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相關基層工作經驗等)應在2016年10月15日前取得。
Ⅳ 2016怎麼注冊報名考試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報名可到當地人才網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
比如進入人才網後找該地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網上報名系統入口,按照步驟提示注冊報名即可。
提交報名申請後會有資格審查時間,到時可以看公告。
Ⅳ 2016年福州事業單位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
此次考復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制。報考者可直接通過福建考試報名網,以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的方式報名。
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者於2016年7月29日8:30至8月2日17:30登錄上述網站,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並通過建設銀行龍卡支付報名費80元/崗位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准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Ⅵ 2016年下半年事業單位什麼時候考試時間
1、抄2016年甘肅省直第十期事業單位公告已發布。
2、2016年甘肅省直第十期事業單位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2-28日報名
3、2016年甘肅省直第十期事業單位考試時間為10月29日
4、筆試工作由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
(一)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中公教育推薦參考大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1、《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管理角色意識、分析判斷能力、計劃與控制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2、《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應試人員從事管理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方面。
Ⅶ 2016年陝西事業單位考試報名時間一般是什麼時候'
陝西事業單位考試跟陝西省公務員考試的考試形式有所不同。
一般情況下,陝西事業單位考試不是省統考的形式。往年陝西事業單位招聘過程當中,比較多見的是地方人社局各自組織招聘、考試或者用人單位自己單獨組織考試。而具體地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公告發布時間和招聘人數及招聘崗位也會有一定的變化,所以建議您隨時關注公告的發布。
如果您對陝西事業單位招聘感興趣的話,可以提前開始准備復習,一般情況下筆試內容都是公共基礎知識,希望我的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Ⅷ 2016上半年西城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應具有國家承認內的大專以上學歷容,工勤崗位應具有職高以上學歷;
4.招聘職位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生的,限於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應屆畢業生;
5.招聘職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於截止報名時間時,應具有北京市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具體招聘對象以招聘單位公布的招聘職位要求為准。
6.報考年齡限於是1980年3月1日以後出生的人員,具體年齡的條件要求以《招考單位及職位需求表》的信息為准;高級管理人員、專業技術骨幹或學科帶頭人、崗位工種特殊根據單位需求可適當放寬年齡;
7.符合空缺崗位的任職條件和迴避的有關規定。
Ⅸ 2016年事業單位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時間,預計在2016年3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