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招生條件 » 雲南申請休學的條件

雲南申請休學的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2-16 17:45:38

① 怎樣申請休學,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休學手續

辦理時間:開學兩周內
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辦理程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辦理休學流程圖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 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 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 見學生手冊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2.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a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b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c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d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辦理休學手續

--------------------------------------------------------------------------------
休學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後第一周內辦理,休學以一年為期。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無診斷證明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學院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論;

② 考研成功後,入學前可以申請休學,過幾年再讀研嗎

考研成功後是可以申請延期入學的。

1、考上研究生可以保留入學資格推遲一年上學。

2、【2014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六條明確規定: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3、考上研究生後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只要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並且經過批准即可保留入學資格。

(2)雲南申請休學的條件擴展閱讀:

相關考研錄取規定:

錄取時,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考生平時的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參加統考、「MBA聯考」和「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託培養或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託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

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2年,再入學學習。

③ 休學需要什麼條件

大學休學的情況有很多,只有符合休學條件,才可以正常休學。休學一定要仔細考慮,因為休學的時間和次數是有限制的,而且要按照規定填寫申請表,經過學校相關部門批准後才可以在保留學籍的條件下休學。

大學休學的條件

一、感染疾病需停課休息
如果學生需要暫時離開校園,治療疾病,而且治療的時間要超過一個學期的三分之一以上,那麼就要經過正規醫療部門診斷後開具證明,拿著證明去相關部門申請休學。還有學校認為學生因患病必須要休學的情況,這種也要辦理休學手續。

二、請病假時間超過限額
每個學期開始後,學生累計請病假的時間或者是缺課時間超過了本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那麼就不可以正常參加考試,也就是要被迫休學。

三、患特殊疾病且學校規定休學
還有很多學生因為個人的特殊原因,比如患有其他特殊疾病,學校認為其必須要休學。

休學需要什麼手續??

1、辦理時間:學校正常開學期間
2、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辦理程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4、辦理流程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④ 休學的條件是什麼

學生有下列情況復之一者制,應予休學:

1、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2、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3、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4、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4)雲南申請休學的條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院都屬於三甲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校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

7、具體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議。

⑤ 休學需要什麼手續

1、辦理時間:學校正常開學期間

2、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辦理程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4、辦理流程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5)雲南申請休學的條件擴展閱讀

第六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四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學校認為須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最多休學兩次,累計休學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服兵役除外),休學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

第二十五條 學生休學時間從不能堅持正常上課時算起。

(一)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休學:

1.經校醫室診斷,一學期內需休養6周(含6周)以上停課治療者;

2.根據考勤,學生一學期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6周(含6周)者;

3.因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學生所在院(部)認為必須休學者。

(二)學生本人申請休學的,由學生書面申請(因病休學的需附校醫室證明等材料),經學生所在院(部)簽署意見後,報教學管理處審批,方可辦理休學。

第二十六條 休學學生的有關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休學學生必須辦理休學手續後才能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

(二)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三)學期中辦理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已考核課程成績有效,已修但尚未考核的課程需在復學後參加考核;

(四)學生休學時所在學年已交學費者復學後從下一學年開始按編入年級交納學費。

第二十七條 休學、保留學籍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學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申請復學。學生將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院(部)教務辦公室,由學生所在院(部)審核並簽署意見,報教學管理處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復學手續,復學後編入同專業或相近專業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不得參加學校教學活動、課程考核,學校不對學生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發生的事故負責。

⑥ 學生辦理休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第六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四條 學生申請休學或學校認為須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最多休學兩次,累計休學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年(服兵役除外),休學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
第二十五條 學生休學時間從不能堅持正常上課時算起。
(一)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休學:
1.經校醫室診斷,一學期內需休養6周(含6周)以上停課治療者;
2.根據考勤,學生一學期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6周(含6周)者;
3.因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學生所在院(部)認為必須休學者。
(二)學生本人申請休學的,由學生書面申請(因病休學的需附校醫室證明等材料),經學生所在院(部)簽署意見後,報教學管理處審批,方可辦理休學。
第二十六條 休學學生的有關問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休學學生必須辦理休學手續後才能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
(二)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的待遇;
(三)學期中辦理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已考核課程成績有效,已修但尚未考核的課程需在復學後參加考核;
(四)學生休學時所在學年已交學費者復學後從下一學年開始按編入年級交納學費。
第二十七條 休學、保留學籍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學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申請復學。學生將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院(部)教務辦公室,由學生所在院(部)審核並簽署意見,報教學管理處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復學手續,復學後編入同專業或相近專業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十八條 學生在休學、保留學籍期間,不得參加學校教學活動、課程考核,學校不對學生休學、保留學籍期間發生的事故負責。

⑦ 雲南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休學復學退學

第二十條 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學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回持縣(市、區)答級以上醫院證明或有關材料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學校應當予以批准,並發給休學證明(附件八)。
第二十一條 學生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病,應當休學;學生一學期內累計請假(包括病、事假)時間超過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課,應當到學校辦理休學手續。
第二十二條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為一年,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復學,經學校批准,可以延續一年。如果仍不能復學者,由學校發給統一式樣的肄業證書(附件七)。
第二十三條 休學期滿要求復學者,由本人和家長(或監護人)書面申請,學校教務(導)主任批准即可復學。因病休學的在復學時需持有縣以上醫院病癒證明。
第二十四條 學生因特殊情況要求退學或停學的,由本人和家長(或監護人)書面申請,教務(導)主任審核,校長批准。學校同意學生退學或停學,應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根據其實際學習年限,發給統一式樣的肄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生退學後一般不予復學,學生退學應當同時注銷其會考考籍。

熱點內容
幼師專業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42:13 瀏覽:24
音樂小毛驢故事 發布:2021-03-16 21:40:57 瀏覽:196
昂立中學生教育閘北 發布:2021-03-16 21:40:47 瀏覽:568
建築業一建報考條件 發布:2021-03-16 21:39:53 瀏覽:666
2017年教師資格注冊結果 發布:2021-03-16 21:39:49 瀏覽:642
中國教師資格證查分 發布:2021-03-16 21:39:41 瀏覽:133
踵什麼成語有哪些 發布:2021-03-16 21:38:20 瀏覽:962
東營幼師專業學校 發布:2021-03-16 21:35:26 瀏覽:467
機械電子研究生課程 發布:2021-03-16 21:33:36 瀏覽:875
杭州朝日教育培訓中心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33:28 瀏覽: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