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設立學校的基本條件
A. 申辦民辦學校,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符合條件的如何申請
一、申辦民辦學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2、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4、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5、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二、辦事流程
1、學校名稱預先核准(舉辦盈利性學校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舉辦非盈利性學校向縣民政局提出申請)。
2、向縣教育局提出籌設申請(需所在地中心小學和鄉鎮人民政府簽字蓋章),經審核同意後,下達同意籌設批復文件。籌設期不超過三年。
3、向縣教育局提出正式設立申請,縣教育局組織評估組進行評估,評估合格後辦理辦學許可證。
4、注冊登記(舉辦盈利性學校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准登記,舉辦非盈利性學校向縣民政局提出核准登記)。
(1)簡述設立學校的基本條件擴展閱讀:
1、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B. 簡述學校產生的條件
1、學校教育的產生需要一定的物質基礎。生產力水平的發展,剩餘產品和社會分工的出現既為學校教育提供了可以脫離生產勞動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從而使作為廣義社會文化組成部分的教育逐漸演變為專門的、固定的行業。
2、學校教育的產生也需要一定的社會條件。一方面,統治者需要通過教育培養自己的接班人、專門人才和順民;另一方面,統治者也需要通過教育宣傳自己的主流意識。
3、學校教育的產生也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礎。文字的出現為學校教育的出現准備了條件,「文字的發明是學校萌生的直接條件。」
(2)簡述設立學校的基本條件擴展閱讀
自夏商,便有了「庠、序」(就是學校)。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組織,學校一出現,便以培養社會所需要的人為己任,進而出現為培養人才所採取的因材施庠者養也,校者教也,
序者射也教等教育之法,歷史賦予學校的地位。二千多年齊國的稷下學宮引發了百家爭鳴、孔子在大成殿的甬道開設杏壇以六藝而教眾賢、宋朝的六大書院所承擔著選俊功能。
19世紀末20世紀初,辛亥革命元老何子淵、丘逢甲等先賢成功創辦新式學校,黃宗羲提出「公其非是於學校」,他認為學校不僅具有培養人才改進社會風俗的職能,而且還應該議論國家政事之能。「人民教育家」陶行知生活教育論在南京曉庄學校之實踐時,
還提出「要把學校的一切伸張到大自然去」……直至如今現代化的學校,培養人這一性質也沒有變化,因為這才是學校應有之義;只不過對於「培養人才」之內涵是更為豐富、更順應人之個性發展國家需要及社會進步,也使學校更顯生命與活力。
C. 學校辦學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辦什麼學校?技工學校?培訓學校?都沒有說清楚
D. 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什麼基本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復國教育法》第二制十六條規定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中國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
《教育法》的頒布是關系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一件大事,對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促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制度,維護教育關系主體的合法權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設,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教育法》的頒布,標志著中國教育工作進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階段,對我國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以及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E. 1.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來機構,必須源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師;
(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F. 成立大學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私人開辦大學有以下條件,你可以參考下。
申請條件:
1.1、申請舉辦民辦學校版的社會組織,應當權具有法人資格;申請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備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2、設立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教育法、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提供材料: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二)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上述中的全部材料和中的3、4、5項規定的材料。
G.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設立的基本條件
數學是屬於理科的知識,數學要打好基礎,啃透書本,再輔之以大量的習題,不內宜題海戰,關鍵是找題型容,融會貫通舉一反三,認真對待每次模擬考試,英語的語法單詞句型以及一些小技巧一定要務實,另外,要大聲朗讀,提高口語能力,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抓住現在的一點一滴,努力拚搏,自信自強你就會贏得輝煌的未來。
H. 設立學校必須基本條件的介紹
(1)有組織機構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