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務員需要什麼條件2015年
A. 2015年度國家公務員招錄招聘條件有什麼,哪些需要注意
2015年度國家公務員招錄招聘條件如下,需要注意特殊崗位除了考行測與申論還有其他考試,如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等還有司法考試,警察類崗位需要考公安基礎知識,選報崗位時根據職位表進行選擇,特殊職位會有說明。
報考公務員基本條件:
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體檢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2)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3)心率每分鍾50- 60次或100-110次;(4)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 .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 、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B.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需要什麼報考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內人民共和國容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C.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還沒出來,您可以參照去年的公告內容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間出生),201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外,應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詳情請咨詢江西公務員考試網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D.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對學歷的要求是什麼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對學歷的要求是什麼?
非普通高等學專歷教育的其他屬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更多關於2015國家公務員考試信息歡迎訪問中公網校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感謝您對中公網校的支持與關注,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E.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報名人數、職位表信息請關註:http://hlj.huatu.com/gwy/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安排如下:
報名時間10月15日-10月23日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應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F.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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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基本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請先參考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報名地址:考錄專題網站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
查詢報名序號:2014年10月28日8:00後
報名確認繳費: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
列印准考證: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期間,登錄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14年11月30日
11月3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1月30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考試的時間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的時間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成績查詢: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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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請問報考2015年深圳市公務員考試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深圳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78年12月23日至1996年12月23日期間出生,部分職位對年齡有進一步要求的,詳見本公告附件1);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有關機關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任)紀律行為的;
4.法律規定不得錄用(聘任)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它要求: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含試用期內)公務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自2012年以來參加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聘任)考試違背承諾的人員不得報考。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所在單位(含街道)的職位。
3.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於2014年12月23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還須於2015年3月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4.非深圳戶籍(生源)的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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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哪些人可以報考公務員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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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考國家公務員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外交部的還會加試英語,國家公務員考試10月中旬開始,11月初報名,11月底或者12月初進行筆試,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請隨時關注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和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國家公務員考試快訊:http://nmg.huatu.com/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應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0%左右的職位用於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