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務員報考條件
Ⅰ 浙江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有哪些
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省級機關或省屬單位:版
(1)取得本權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於2018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Ⅱ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申論》(其中,提前組織錄用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綜合基礎知識》);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及鄉鎮(街道)機關面向選聘到村(社區)工作高校畢業生招考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和《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需加試《心理測評》。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鍾,滿分100分。
《綜合基礎知識》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100分。
《農業農村工作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考試時限為150分鍾,滿分100分。
《心理測評》為全客觀題,考試時限為50分鍾。
二、筆試方式
筆試全部採取閉卷考試方式。
三、筆試內容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潛能。
測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等五個部分。
1、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運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准確、得體地遣詞用字;從語法、語氣、語義等方面對有關句子作出正確判斷;概括歸納短文的中心、主旨;對短文隱含信息的合理推斷;對比較復雜觀點或概念的准確理解,根據短文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等。
2、數量關系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基本數量關系的理解能力、數學運算能力,對數字排列順序或排列規律的掌握,對數學運算方法、策略的運用能力等。
3、判斷推理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對詞語、圖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較、判斷、演繹、歸納、綜合等。
4、資料分析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各種形式的統計資料(包括文字、圖形和表格等)進行正確理解、計算、分析、比較、判斷、處理的能力。
5、綜合知識
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公文、黨史、國情、人文、生活常識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二)申論
主要通過應考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申論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象,要求應考人員能夠准確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全面分析問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並能在把握材料精神的基礎上,概括材料的相關內容,提煉材料的主旨,形成並提出自己的觀點、思路或解決方案,並准確流暢地用文字表達出來。
要求應考人員:
A.認真閱讀給定材料
B.按題目要求進行作答
(三)綜合基礎知識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公務員所應掌握的綜合基礎知識的了解、分析和運用能力。
測查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黨史、國情、公文和時事政治等。
(四)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村農業工作的方針政策的理解和運用,對農業生產經營、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發展相關知識的了解和掌握。
測查內容包括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定、浙江省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綱要、農業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綜合基礎知識和心理測評
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答題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准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二)申論
應考人員必須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用鉛筆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內作答的一律無效。不得使用塗改液。答題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准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三)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客觀題部分的答案必須用2B鉛筆填塗在答題紙上,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紙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作答,作答在試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答題紙上的「姓名」和「准考證號」欄,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填寫,准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
應考人員務必攜帶的文具有: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組 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 江 省 公 務 員 局
2009年11月19日 來源:考試大 - 公務員
Ⅲ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有什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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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
2.市以下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招考公告。
3.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職滿2年的人員;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副職滿3年的人員;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副職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2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優秀村幹部報考鄉鎮公務員的,年齡18至40周歲(196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
2.報考省級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優秀村幹部報考鄉鎮公務員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專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市及市以下機關其他職位的學歷等條件,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招考公告。
3.優秀村幹部報考鄉鎮公務員的,要求本人在任村黨組織、村委會正、副職期間本村沒有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擔任上述職務期間未受過處分。
4.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齡18至30周歲(1977年12月27日至1990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兩眼裸視力4.8以上,部分職位視力可放寬到兩眼裸視力4.5以上。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系統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評總分須達到180分。體能測評時間、地點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招考公告。
5.面試資格復審前,報考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徵得委託培養單位同意。
能夠在規定報名時間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專業)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Ⅳ 2020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是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招考對象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省屬單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對象為: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以下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後,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如2015年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6-2020年,依此類推。
(3)在軍隊服役滿5年以上的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設區市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參照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執行,具體由各市公告明確。
5、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為: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未滿3年的人員。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6、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考分「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幹部,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經選舉產生的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村「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滿2年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連續任職滿3年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2018年以來,因行政村撤並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過渡期村級班子中履行村「兩委」工作職責的村幹部,納入現任村「兩委」幹部范圍。其中,原為村「兩委」正職的,納入現任村「兩委」正職幹部范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幹部的,不計入任職時間。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幹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范圍和對象為:設區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7、設區市以下各級機關單位其他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省級公安機關、浙江警察學院和浙江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獄醫)職位、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獄醫和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報考上述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個項目均達標。
5、報考各級共青團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90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
6、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報考省級機關單位需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7、除鄉鎮機關部分職位和其他特殊職位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專,其他職位的學歷要求原則上為本科以上。除縣級機關單位和鄉鎮機關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下」的部分職位可不對學位作出要求外,其他職位原則上需具有與學歷要求相對應的學位。
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類職位的,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的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職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Ⅳ 浙江省公務員報考條件有哪些
根據已經發布的2018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分析得知: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省級機關或省屬單位: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於2018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後,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其中2013年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4-2018年,依此類推。
3.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參照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執行。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見各地公告。
4.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見各地公告。
5.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幹部,其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幹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見各地公告。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幹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詳見當地公告。
鄉鎮(街道)機關考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范圍和對象為:設區的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6.市以下各級機關單位其他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見各地公告。
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於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屬於《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條、十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村幹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迴避情形的職位。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Ⅵ 2018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招考條件是什麼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位的,年齡18至30周歲(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省級公安機關、浙江警察學院和浙江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獄醫)職位、報考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獄醫和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三個項目均達標。
5.報考各級共青團組織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88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7.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Ⅶ 杭州公務員報考條件
2020浙江省杭州公務員報考條件_報名條件_招考范圍_對象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招考對象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省屬單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對象為: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以下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後,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如2015年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6-2020年,依此類推。
(3)在軍隊服役滿5年以上的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設區市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參照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執行,具體由各市公告明確。
5、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為: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未滿3年的人員。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6、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考分「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幹部,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經選舉產生的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村「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滿2年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連續任職滿3年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2018年以來,因行政村撤並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過渡期村級班子中履行村「兩委」工作職責的村幹部,納入現任村「兩委」幹部范圍。其中,原為村「兩委」正職的,納入現任村「兩委」正職幹部范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幹部的,不計入任職時間。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幹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范圍和對象為:設區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7、設區市以下各級機關單位其他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省級公安機關、浙江警察學院和浙江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獄醫)職位、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獄醫和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報考上述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個項目均達標。
5、報考各級共青團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90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
6、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報考省級機關單位需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7、除鄉鎮機關部分職位和其他特殊職位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專,其他職位的學歷要求原則上為本科以上。除縣級機關單位和鄉鎮機關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下」的部分職位可不對學位作出要求外,其他職位原則上需具有與學歷要求相對應的學位。
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類職位的,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的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職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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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浙江省報考公務員是每年一次么、 有什麼要求
是每年一次,要求不外乎學歷、戶籍、專業、年齡這幾類,另外在12月份的國考也有浙江省的職位。
Ⅸ 杭州考公務員條件要求
2020浙江省杭州公務員報考條件_報名條件_招考范圍_對象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招考對象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報考省屬單位:
(1)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9年12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准)。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3、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對象為:
(1)參加我省「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海島、邊遠地區計劃」(原「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以下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後,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如2015年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6-2020年,依此類推。
(3)在軍隊服役滿5年以上的浙江省生源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4、設區市市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參照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執行,具體由各市公告明確。
5、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招考對象為: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崗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崗未滿3年的人員。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6、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考分「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范圍和對象與縣級機關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幹部,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經選舉產生的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村「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滿2年或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連續任職滿3年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2018年以來,因行政村撤並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過渡期村級班子中履行村「兩委」工作職責的村幹部,納入現任村「兩委」幹部范圍。其中,原為村「兩委」正職的,納入現任村「兩委」正職幹部范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幹部的,不計入任職時間。具體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社區幹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范圍和對象為:設區市范圍內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7、設區市以下各級機關單位其他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由各地公告明確。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3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2、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18至40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18至35周歲,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1988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下同)。
4、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司法行政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30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報考省級公安機關、浙江警察學院和浙江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報考公安機關法醫(獄醫)職位、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獄醫和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18至35周歲。
報考上述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體能測評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個項目均達標。
5、報考各級共青團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90年12月20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間出生)。
6、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報考省級機關單位需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7、除鄉鎮機關部分職位和其他特殊職位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專,其他職位的學歷要求原則上為本科以上。除縣級機關單位和鄉鎮機關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下」的部分職位可不對學位作出要求外,其他職位原則上需具有與學歷要求相對應的學位。
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類職位的,應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學位。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取得C類資格證書的人員,僅限於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職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