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
1. 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需要帶哪些材料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需求,那麼,上海市居住證應該如何辦理?
事實上,想要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的話,其實也是有一定的條件的,簡單地說,就是要在上海居住登記滿半年,而且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就可以辦理上海市居住證了。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居住證在辦理的時候,是有辦理時限的,一般是15個工作日。然後是關於辦理費用的問題,一般來說,免費辦理地點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設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受公安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委託,具體承擔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工作。當然,對於具體的費用,其實一般都不高,只需要交工本費即可。
總而言之,上海市居住證的辦理,其實也很簡單。
2. 在上海辦長期居住證需要什麼條件
1、在上海,辦理居住證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在上海連續居住滿3年、有固定住所、有穩定工作、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已在上海市按規定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年以上、無違法生育行為,並且無犯罪記錄。
2、持有臨時居住證,在上海連續居住滿1年,滿足上述規定,且屬於以下人員之一的,可直接申領居住證:
(1)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學歷的人員;
(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是技師及以上的高技能人員;
(3)上海事業單位、規模以上企業的經營管理人才;
(4)上海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緊缺人才或其他人才;
(5)在上海的銀行或者是其他機構存儲100萬元及以上的人員。
(2)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在上海,想要申請長期居住證的話,首先要拍照。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
2、提出申請。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申辦人領取並填寫《上海居住證辦理/紹興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4、領取憑證。審核資料齊全後,工作人員列印發放《上海居住證領取憑證》,並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後,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3. 上海居住證怎麼辦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居住證的受理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具體見申請材料目錄。辦理流程:提交申請材料、受理機構審核轉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
1、用人單位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機構收到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書面受理憑證;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應當場書面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受理機構應當自出具受理憑證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收到申請信息、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定,核定通過,申請人可自主在線列印《辦理〈上海市居住證〉(B證)通知書》,並憑通知書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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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材料:
1、用人單位:《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申請表。
2、用人單位:系外資(台港澳僑)性質企業,需提供外商(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3、用人單位:系非來滬投資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個月以上的聘用(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系非法人企業另需提交:
(1)上級法人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如系外資(台港澳)企業需提供外商(台港澳)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2)上級法人企業相關人事招聘授權書。
4. 上海的長期居住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滬府令 58 號),上海臨時居住證於 2018 年 1 月 1 號取消
因此上海居住證無臨時與長期之分,統劃為居住證
一、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為: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2、未滿16周歲的為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證》
(一)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請表》原件一份,由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提供,申請人填寫
2.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
監護人代為辦理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委託書
(二)需要的居住證明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由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房屋的,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
溫馨提示:
1、辦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聯系方式: 962114
3、辦理時間: 根據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時間
法定結辦時限:15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製作的,最長不超過 30 日)
中國上海——上海市居住證
5. 外來人口,在上海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申請人應當根據申辦條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日起15個工作日內製作《居住證》。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的,制發《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居住證》製作完畢後,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5)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擴展閱讀:
第十六條(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後,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證》注銷手續:
(一)持證人在申辦時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二)持證人情況發生變更且不符合《居住證》辦理要求的;
(三)持證人已轉辦本市常住戶口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6. 如何辦理上海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二、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6)辦理上海居住證的條件擴展閱讀
上海市政府發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的通知,符合條件的來滬創業、就業人員均可通過申請以獲得上海戶籍。
按照規定,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辦法》同時規定,持證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優先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貢獻並獲得相應獎勵,或在本市被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高級技師 (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證及參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遠郊地區的教育、衛生等崗位工作滿5年的,持證及參保年限可縮短至5年;
(三)連續3年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或者連續3年計稅薪酬收入高於上年同行業中級技術、技能或管理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術管理和關鍵崗位人員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四)按個人在本市直接投資(或投資份額)計算,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總額及每年最低繳納額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或者連續3年聘用本市員工人數達到規定標準的,相關投資和創業人才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上海居住證
7. 辦理上海居住證需要哪些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這個居住主要指以下幾種情況:
(A)居住在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B)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如果是租房光有合同是不行的,必須是備案過的合同才有效;
(C)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D)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A) 來上海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B).來上海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
(C).來上海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D).來上海就讀、進修的,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二面復印在一張紙上。共復印2份
4,6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復印件2份,並且需要帶上原件核對;勞動合同上必須有公司公章。
8. 上海居住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2017 年 11 月 27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 58 號公布)第三條規定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為:
1、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滬人員
(1)有合法穩定就業
(2)合法穩定住所
(3)連續就讀
2、未滿 16 周歲的為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3、居住在違法建築或者有違法居住行為的,不予辦理《居住證》
(一)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上海市居住申請表》原件一份,由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提供,申請人填寫
2.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提供相應的居住證明原件復印件
監護人代為辦理的,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和委託書
(二)需要的居住證明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由房屋管理部門出具
(3)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由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
(4)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房屋的,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
溫馨提示:
1、辦理地址:上海市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2、辦理時間: 根據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工作時間
法定結辦時限:15 日(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製作的,最長不超過 30 日)
以上資料來源於:
中國上海——居住證辦理
9. 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以及流程
上海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證明。
(1)居住在自購住房的,須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驗原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內的,須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4)居住在親戚朋友家的,須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證明。
除上述規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請人還應當根據自身情況和需要提供相應補充證明材料,詳情如下:
(1)來滬就業的,提供期限為6個月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2)投資開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的證明。
(3)來滬投靠本市戶籍親屬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應分別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公安部門認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證明;
(4)來滬就讀、進修的,應分別提供本市大、中專院校發出的「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驗原件)、本市非學歷教育機構出具的書面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上海居住證辦理流程
1、本人備齊證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確認後簽名。
3、當場拍攝一寸免冠數碼照片(免費)。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
10. 在上海辦理居住證要什麼手續
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復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4.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5.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6.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7。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系證明。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辦理流程
1.到現居住地的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居住登記。
2.登記滿半年辦理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居住證。
3.現場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提交居住證辦理材料。
4.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收到申辦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對材料不齊全的,當場告知申請人補齊材料。
5.經主管部門核定後,符合辦理條件的,制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出具書面意見並說明理由,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告知申請人。
6.證件製作完成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7.申請人收到通知後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