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考試條件
Ⅰ 幼兒教師的報考條件
根據教育部2017年的最新規定,凡在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具體來說,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基本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准; 4.學歷:幼兒師范學校或大學專科及以上。 這里,提醒大家注意幾個要點: 1.在學歷方面,成人專科或其他國家承認專科學歷都符合報名資格,而高中或高中以下的學歷是無法報考的; 3.在體檢方面,建議各位同學在考試通過之後進行教師資格的體檢。體檢結果的有效期為兩年,往年存在有些同學通過考試的時候體檢報告過期的情況。另外,該體檢針對教師職業規定的,除了心血管疾病和肝炎、腎炎等檢查項目,色覺異常、聽力異常、口吃或吐字不清、以及有精神疾病的情況是不符合要求的,這一點請各位同學留意。
Ⅱ 幼師資格證報考條件有哪些
幼師資格證的報考條件如下: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2、國家現行兩種教師資格證制度,自主考試地區考生需通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筆試學科和面試獲取幼兒教師資格證,國家統考地區考生需通過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兩門筆試科目和面試,才能獲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3、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注意事項:
准備齊全考試證件,身份證和准考證要備齊,少了任何一個證件都不能進入考場。
答題工具:
准備充足的2B鉛筆、橡皮、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直尺,防止考試中出現意外,沒有辦法進行答題。
禁帶物品:
絕對不能將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如果這些物品被帶進考場,請將其關閉後裝進書包統一放到最前面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