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拿葯士資格證去注冊需要什麼條件
⑴ 葯士資格證如何注冊
葯士不需要注冊,執業葯師才需要注冊。
執業葯師申請注冊注意事項及流程:
一、申請首次注冊
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並注意查看「注意事項」
1、 《執業葯師首次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2、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3、 身份證明復印件(A4紙復印);
4、 縣級(含)以上醫院或體檢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A4復印紙復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員將《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核對無誤後,當時將《健康體檢表》原件退回申請注冊人,其復印件留檔。
5、 近期證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4張(其中2張粘貼在《執業葯師首次注冊申請表》「粘貼照片處」位置上);
6、 注冊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在葯品生產單位注冊的,提供《葯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葯品經營單位注冊的,提供《葯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葯品使用單位注冊的,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 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7、勞動部門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復印件(葯品使用單位注冊人員提供在崗證明)
注意事項
1、 申請辦理首次注冊時間超過《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簽發日期」年度的,還需提供《執業葯師繼續教育證書》。
2、 已經在外省(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注冊,准備變更到黑龍江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注冊的,按首次注 冊要求准備材料,同時還需提交以下材料:在外省(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變更注冊申請表一份(原件)及原《執業葯師注冊證》(正、副本原件)。
二、申請再次注冊
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並注意查看「注意事項」
1、 《執業葯師再次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2、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3、 原《執業葯師注冊證》(正、副本);
4、 近期證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張;
5、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證書》;
6、 縣級(含)以上醫院或體檢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A4復印 紙復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員將《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核對無誤後,當時將《健康體檢表》原件退回申請注冊人,其復印件留檔。
7、 注冊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在葯品生產單位注冊的,提供《葯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葯品經營單位注冊的,提供《葯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葯品使用單位注冊的,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 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8、勞動部門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復印件(葯品使用單位注冊人員提供在崗證明)
注意事項
申請再次注冊人員,需在《執業葯師注冊證書》注冊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到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再次注冊手續(過期後不在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三、申請變更注冊
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並注意查看「注意事項」
1、 《執業葯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2、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3、 原《執業葯師注冊證》(正、副本);
4、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證書》;
5、縣級(含)以上醫院或體檢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A4復印紙復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員將《健康體檢表》原件與其復印件核對無誤後,當時將《健康體檢表》原件退回申請注冊人,其復印件留檔。
6、 近期證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2張;
7、 注冊單位合法開業證明:
在葯品生產單位注冊的,提供《葯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葯品經營單位注冊的,提供《葯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在葯品使用單位注冊的,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 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並蓋公章。
8、勞動部門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復印件(葯品使用單位注冊人員提供在崗證明)
注意事項
辦理離省外地注冊時,需提供《執業葯師變更注冊申請表》(一式三份);不用提供原《執業葯師注冊證》(正、副本)原件。
⑵ 執業葯師怎麼注冊執業葯師首次注冊流程是什麼
執業葯師首次注冊須提交的材料:
取得執業葯師資格一年後申請注冊的,還應提交載有本人參加繼續教育記錄的《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原件。
①《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原件;
②《執業葯師首次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③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蓋鮮章);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張;
⑤提交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⑥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復印件(營業執照,葯品經營、葯品生產、醫療機構許可證);
⑦上述提交的復印件需加蓋單位鮮章。
執業葯師證書注冊辦理流程
⑶ 葯士資格證書需要年審或注冊嗎
不用啊.... 我們這里不用的........但是要學歷...
⑷ 我離職了可是執業葯師證還注冊在原公司名下怎麼辦
去注冊地辦理變更信息手續就可以了。
取得《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者,應當通過全國執業葯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經注冊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執業葯師職業道德,無不良信息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經批准注冊者,由執業葯師注冊管理機構核發國家葯監局統一樣式的《執業葯師注冊證》。
執業葯師變更執業單位、執業范圍等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五年。需要延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冊管理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
(4)自己拿葯士資格證去注冊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第二十四條 執業葯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按規定對其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執業活動中,職業道德高尚,事跡突出的;
(二)對葯學工作做出顯著貢獻的;
(三)向患者提供葯學服務表現突出的;
(四)長期在邊遠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工作且表現突出的。
第二十五條 建立執業葯師個人誠信記錄,對其執業活動實行信用管理。執業葯師的違法違規行為、接受表彰獎勵及處分等,作為個人誠信信息由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及時記入全國執業葯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執業葯師的繼續教育學分,由繼續教育管理機構及時記入全國執業葯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六條 對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葯師的單位,由所在地縣級以上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責令限期配備,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七條 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執業葯師注冊證》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執業葯師注冊證》,三年內不予執業葯師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禁《執業葯師注冊證》掛靠,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的,由發證部門撤銷《執業葯師注冊證》,並作為個人不良信息由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記入全國執業葯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買賣、租借《執業葯師注冊證》的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九條 執業葯師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的,所在單位應當如實上報,由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根據情況予以處理。
第三十條 執業葯師在執業期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⑸ 拿到執業葯師資格證書需要馬上去注冊嗎
當你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只能證明你具有執業葯師資格,要注冊之後才能以執業葯師身份進行執業,反之沒注冊,就不能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所以說當你領到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後,暫時還未需要用到,可以先不注冊,執業資格證書是全國通用,長期有效的。
當需要以葯師身份上崗執業,就需要先注冊執業葯師,但是幾年以後想注冊的時候,注冊部門會要求出示考取證書後的繼續教育證明。
⑹ 執業葯師再次注冊需要哪些資料和怎麼樣的程序
資料:《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葯師注冊證》;執業單位考核材料;《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縣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持證者須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到原執業葯師注冊機構申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超過期限,不辦理再次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執業葯師注冊證》自動失效,並不能再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執業葯師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葯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執業葯師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並向當地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葯品零售企業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執業葯師注冊證》,並對在崗執業的執業葯師掛牌明示。執業葯師不在崗時,應當以醒目方式公示,並停止銷售處方葯和甲類非處方葯。
⑺ 葯士資格證需要注冊嗎
必須的注冊,
⑻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剛拿到,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嗎
需要的。
《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凡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可保留執業葯師資格。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一年後申請注冊的,除按第九條規定外,還需同時提交載有本人參加繼續教育記錄的《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首次申請注冊的人員,須填寫「執業葯師首次注冊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6個月內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張;
(四)縣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執業單位證明;
(六)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復印件。
(8)自己拿葯士資格證去注冊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⑼ 葯劑士需要注冊職業葯士嗎
需要。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
對不同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並計算。已參加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餘科目考試並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合格分數線一般為每科60分)
(9)自己拿葯士資格證去注冊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注冊規定:
根據《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執業葯師資格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為全國執業葯師資格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為注冊機構。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對執業葯師注冊工作有監督、檢查的責任。
第十二條: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注冊。經注冊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第十三條: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葯師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條:經批准注冊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在《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中的注冊情況欄內加蓋注冊專用印章,同時發給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葯師注冊證》,並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第十五條:執業葯師只能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執業葯師變更執業地區、執業范圍應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六條: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須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再次注冊者,除須符合第十三條的規定外,還須有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