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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升高級教師的條件

發布時間: 2020-11-18 21:44:29

1. 小學教師評副高職稱有哪些條件

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具體標准條件:

1、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能有效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比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教書育人成果比較突出;

2、具有所教學科堅實的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業績顯著,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3、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顯著的成果,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4、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指導、培養二級、三級教師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5、具備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城鎮中小學教師原則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校或農村學校任教經歷。

(1)晉升高級教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評審標准

1、思想品德標准

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知識水平標准

系統掌握教育教學的基礎理論知識,准確把握現代教育教學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學科課程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國內外本學科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最前沿的學術成果,善於吸收最新教育教學研究成果並應用於教育教學實踐。

3、專業能力標准

具有很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對本學科課程的教育教學方法有創新性的改革;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在本學科領域起到帶頭示範作用;具有較強的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現代教育技術應用能力;具有很強的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的教學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業績成果標准

具有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勝任中學各年級循環教學,教學業績顯著,教育藝術精湛,形成富有個性的教育教學風格;積極發揮推動本地區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作用,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並承擔完成本專業高層次的科研項目。

德育工作有明顯成效,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綜合素質發展等方面起到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導青年教師、培養骨幹教師、促進教師專業化發展工作有較明顯的成績;公開發表或出版本專業的論文、論著,並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應用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高級教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職稱

2. 以前小學教師晉升副高職稱基本條件

獲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的小學教師或幼兒園教師才可申報此職稱評定,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獲博士學位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累計從事教師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累計從事教師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3. 小學「高級」教師怎麼晉升「超高」

小學高級教師晉升正高條件如下: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了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輔導員等工作任務,教書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統地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教育教學業績卓著,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3、具有主持和指導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廣泛運用於教學實踐,在實施素質教育中,發揮了示範和引領作用;

4、在指導、培養一級、二級、三級教師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在本教學領域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5、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3)晉升高級教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一2020)》要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1、統一職稱(職務)等級和名稱。初級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職務)名稱依次為三級教師、二級教師、一級教師、高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

2、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與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

3、統一後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分別與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等級相對應:正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一至四級,高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五至七級,一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八至十級,二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一至十二級,三級教師對應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

4. 高級教師職稱評定條件什麼

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及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

3.身心健康。

(4)晉升高級教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高級教師為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及省、市、縣(市、區)教研機構和校外教育機構中教師、教研人員、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級職稱。

2011年8月3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這意味著全國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學教師可以參評與教授級別一樣的正高級職稱。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5. 教師晉級(小教一級晉升小教高級)標准、條件是什麼

中小學教師破格推薦評審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提出如下意見:
一、破格推薦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是指雖不具備《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條件,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本實施意見規定的中小學教師,可不受《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限制,推薦評審中、小學教師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二、破格推薦評審中學教師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者,其學歷應不低於中專,任中級職務年限原則上不少於3年。
三、本實施意見中的條件只作為破格評審的推薦條件而不是評審的標准條件。申報破格評審中小學教師職務的評審標准條件應按照《試行條例》的規定與其他中小學教師正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標准條件一致。
四、破格推薦評審高、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師,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和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紀守法。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模範履行教師職責,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五、符合第四條規定,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申報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一 在教學工作中治學嚴謹,精通業務,具有精湛的教學藝術,教學效果特別顯著,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組織或授權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組織的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得一等獎,且持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或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頒發的獲獎證書者;或在經過省、市(部)級以上教研部門、專業學會選拔推薦參加的全國二級以上學會組織的全國性中小學(幼兒園)學科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得一等獎,且持有全國性專業學會(一級學會)教育專委會(二級學會)頒發的獲獎證書者。
二 在擔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專長,善於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理論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經驗豐富,成績顯著,或在市級以上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中,經驗典型,事跡感人,普遍反映好,曾獲得省(市)級表彰的優秀班主任;或在省、市(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須有CN或ISSN編號的刊物)上發表2篇以上具有較高理論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論文,或有相關專著正式出版。
三 在科學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現,獲得省、市(部)級以上政府頒發的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等級獎的主研人員。
四 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取得顯著成績,提出了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理論、觀點,或創立了新的教學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課題或撰寫的論文在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委託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重慶市教育學會組織承辦的「重慶市中小學優秀教改成果」或「重慶市基礎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中獲得一等獎,且持有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重慶市教育學會頒發的獲獎證書的課題主研人員或論文主要作者。
五 主編或參與編寫的教材、教師教學參考書(參與編寫的內容應不少於3萬字,且不含習題冊),經市級以上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正式出版使用。
六 全國總工會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國家人事部、教育部(國家教委)聯合授予的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重慶市人事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聯合授予的重慶市優秀教師、重慶市優秀教育工作者。
七 獲得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小學特級教師榮譽稱號的人員。
六、符合第四條規定,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薦評審中學一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
一 具有系統、扎實的理論知識,教學藝術有特色,教學成果、效果顯著,在區縣(自治縣、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委託教研部門(教科院/所/教研室/進修校)組織的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市級二等獎、區縣(自治縣、市)級一等獎以上,且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獲獎證書者;或在經過省、市(部)級以上教研部門、專業學會選拔推薦參加的全國二級以上學會組織的全國性中小學(幼兒園)學科示範課、公開課、研究課、觀摩課評比(競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且持有全國性專業學會(一級學會)教育專委會(二級學會)頒發的獲獎證書者。
二 在擔任 班主任工作方面經驗豐富,成績顯著,或在區縣(自治縣、市)級以上班主任工作經驗交流中,經驗典型,事跡感人,反映好,曾獲得區縣(自 治縣、市)級表彰的優秀班主任;或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須有CN或ISSN編號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相關專著中上發表1篇以上具有較高理論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論文。
三 在科學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現,獲得區縣(自治縣、市)級以上政府頒發的的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等級獎以上的主研人員。
四 在教育教學改革方面成績突出,獲得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委託重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重慶市教育學會頒發的「重慶市中小學優秀教改成果」、「重慶市基礎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等級獎以上;或獲得區縣(自治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教育教學改革」或「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一等獎的課題主研人員或論文主要作者。
五 參與編寫地方教材或主編校本教材(不含習題冊),經區縣(自治縣、市)級教材選用委員會審查通過,並正式使用。
六 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
七、各區縣(自治縣、市)可根據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地區教師中級職務破格推薦評審實施意見。
八、本實施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過去相關文件中有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實施意見執行。

6. 教師評副高有哪些條件

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中,沒有副高職這一職稱,只有正高級、高級、一級、二級、三級教師職稱。副高職這一職稱只出現在舊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標准中。
附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准條件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根據《教師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1〕98號)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標准條件。
第二條 本標准條件適用於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福州市(含省屬單位)、廈門市、三明市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以及教研、電化教育、校外教育機構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職在崗人員。

第二章 基本條件
第三條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胸懷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憲法和法律,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牢固樹立愛與責任的意識,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凡出現《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關於師德「一票否決」20種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並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
第四條 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
第五條 在教育教學一線任教,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承擔班主任等教育教學工作,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任現職以來年度績效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者,任期順延1年且當年不得申報。
第六條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心條件。
第七條 按照《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要求,結合所從事的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八條 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中、高級教師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學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經歷,其中城鎮義務教育學校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教師晉升高級教師應有農村學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經歷。教研人員每年應到農村學校開展調研、教研、培訓等工作。
第九條 晉升一級教師,須參加省公務員局、省教育廳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考試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
第十條 學歷、資歷要求
1.申報正高級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在高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2.申報高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有博士學位,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有碩士學位、學士學位、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一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3.申報一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碩士學位,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二級教師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有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二級教師崗位任教5年以上。
4.申報二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在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1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5.申報三級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並在小學、初中教育教學崗位見習l年期滿並考核合格;或者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並在小學教育教學崗位見習l年期滿並考核合格。
第三章 正高級教師條件
第十一條 教育工作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職業理想和堅定的職業信念,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善於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將德育有效融入課堂教學,為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發揮指導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學生中享有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2.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任現職以來承擔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能准確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形成良好班風學風。
3.積極參與社會教育活動,與社區和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對學生的教育成長、學校教育工作和社區教育發展提出建設性意見。
4.教育工作業績突出,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5%以上;任現職以來年度績效考核至少1次為優秀等次;所帶班級獲得市級

以上表彰獎勵,或個人獲得縣級以上綜合表彰或市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表彰。
第十二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深厚的教育理論素養,深入系統掌握所教學科課程體系和專業知識。
2.根據課程改革目標和學科特點,改革本學科的教育教學方法,教學經驗豐富,教學藝術精湛,形成獨到的教學風格,
受到學生普遍歡迎,得到同行一致公認。
3.積極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地方、校本課程,能獨立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等。
4.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4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級以上開設,並獲得好評;或獲得市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以上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專職從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員,在總結和推廣教學改革經驗,組織區域教研活動,指導學校開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績顯著。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5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在省級以上開設,對提高本地區學科教學質量做出顯著成績。
專職從事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能聯系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推進現代教育信息技術與課程資源整合。在市級以上開設學科講座3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在省級以上開設;編制多媒體教學軟體或製作信息技術與學科整合課例獲市級一等獎或省級二等獎以上。
第十三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創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強,掌握教學改革和發展的最新動態,形成獨特的教學思想,在課程、教學和評價等方面取得創造性成果並應用於實踐。
2.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前三名,下同)完成省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主持並完成國家級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
3.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發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核心期刊發表。
第十四條 示範引領要求
1. 發揮指導者在推動學校發展、促進學科建設,推廣和應用先進教育理念工作成績顯著,在本地區教師隊伍中享有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認的教育教學專家。
2.具有主持和指導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在教學團隊的成長和發展中發揮關鍵性作用,指導培養3名以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顯著進步。
3.積極參與「送教下鄉」、「送培下鄉」活動,受到基層教師的歡迎和好評。

第四章 高級教師條件
第十五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善於根據學生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進行思想道德教育,將德育融入課堂教學,積極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較出色完成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態,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與學生家長聯系溝通良好。
3.教育工作業績較突出,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0%以上;所帶班級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綜合表彰或縣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表彰。
第十六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新課程教育教學理念,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堅實,教學經驗比較豐富,教學效果良好,形成一定的教學特色。
2.積極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校本課程,能指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綜合實踐活動。
3.在縣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3次以上,並獲得好評;或獲得縣級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一等獎以上或在市級以上優質課、教學技能競賽中獲獎。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在校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3次以上。
專職從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員,工作以來在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累計3年以上。在市級以上開設教學示範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5次以上,對提高本地區學科教學質量做出一定成績。
專職從事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工作以來在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累計3年以上,能聯系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推進現代教育信息技術與課程資源的整合。在市級以上開設學科講座3次以上;編制多媒體教學軟體或製作信息技術與學科課程整合課例獲市級二等獎或省級三等獎以上。
第十七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科研能力,積極參與課程改革、教學方法等方面研究,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取得比較突出的成績。
2.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完成縣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主持完成校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主持並完成市級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
3.撰寫並公開發表1篇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1篇並收入縣級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匯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
第十八條 示範引領要求
1.具有指導與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的能力,勝任教育教學帶頭人工作,在教學團隊建設中發揮骨幹作用。指導培養2名以上青年教師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取得進步。
2.積極參與「送教下鄉」、「送培下鄉」活動。

第五章 一級教師條件
第十九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具有正確教育學生的能力,能
根據所教學段學生的年齡特徵和思想實際,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2.有較豐富的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經驗,任現職以來擔任班主任等學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者除外),能夠與學生和學生家長進行有效交流,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較好地完成教育工作任務,學生評議滿意率達80%以上;所帶班級或個人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
第二十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對所教學科具有扎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積極踐行新課程理念,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積累了一定的教學經驗。
2.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清晰,課程設計完整、重點明確,教學效果較好。
3.能結合教學開展課外活動,開發學生智力和能力。
4.具有開設校級以上公開課的經歷,在高水平教師的指導下,參與開設選修課程或開發校本課程。
5.在培養指導青年教師提高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績。
第二十一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具有一定教育教學研究能力,積極承擔教育教學研究任務,主動進行教學反思和總結,在素質教育創新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經驗。
2.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論文1篇並收入縣級以上教育教學
論文匯編。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撰寫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文章1篇並收入校級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匯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工作的人員撰寫並公開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1篇。

第六章 二級教師條件
第二十二條 教育工作要求
1.積極履行全員育人職責,比較熟練地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將德育融入課堂教學,引導學生養成良好行為習慣,幫助學生進步。
2.勝任班主任工作,關注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成長。
第二十三條 教學工作要求
1.具有所教學科必備的專業知識,能夠獨立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正確傳授知識和技能。
2.虛心接受其他教師的指導,備課認真,課程教學目標明確,課程設計合理,勝任教學工作。
第二十四條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教學研究方法,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和創新實踐。
2.主動進行教學反思,撰寫1篇教學經驗總結。

第七章 三級教師條件
第二十五條 教育工作要求
基本掌握教育學生的原則和方法,能夠正確教育和引導學生,協助做好班主任工作。
第二十六條 教學工作要求
1.掌握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法的基礎知識,基本掌握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
2.虛心接受其他教師指導,能夠完成所教學科的教學工作。
3.積極參加校本教研活動,主動進行教學反思,撰寫1篇教學總結。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晉升一級教師須參加評審委員會組織的說課講課;晉升高級、正高級教師須參加由評審委員會組織的說課講課、面試答辯等。
第二十八條 中小學教師(除所學專業為小學教育、初等教育的小學教師外)申報評審學科與所學專業原則上應一致。申報評審學科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要參加省教育廳委託有關高校組織的相應學科本、專科主要課程進修,並取得結業證書;或參加省教育廳委託有關學校組織的轉崗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十九條 擔任少先隊大隊輔導員,中心小學、中學中層以上幹部、年段長、教研組長、生管教師、課外活動校級優秀輔導員、完全小學校領導、教導,視同班主任崗位。
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實驗教師及沒有班主任崗位設置
的單位人員,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第三十條 綜合表彰指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優秀共產黨員、傑出人民教師、模範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農村教師、師德標兵、「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等。
教育教學工作專項表彰指中小學優秀校長、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優秀班主任、德育先進工作者、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個人等。
班級表彰獎勵指獲先進班集體、優秀團支部、優秀少先隊中隊等榮譽稱號。
第三十一條 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所屬教育教學研究機構。校級指中心小學、普通中學以上。
第三十二條 教師晉升職務須完成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單位)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且平均每學年教學工作量為中學不少於320課時、小學不少於480課時。中心小學、普通中學校級正職領導不少於上述標準的1/3;中心小學、中學校級副職領導及完全小學校長不少於上述標準的1/2;中心小學、普通中學中層幹部不少於上述標準的2/3。
教研、電教等人員以及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實驗教師工作量按工作日計算(一天為一個工作日),其中進修學校教師和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不少於190個工作日,教研、電教人員等不少於230個工作日。
第三十三條 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目錄」、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 所列的刊物。主編、參編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委員會審定通過的教科書,可視同在核心期刊上發表1篇論文。
公開發表的論文指在具有CN刊號的教育類、學科類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限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不含增刊、專刊、專輯、副刊、特刊、一號多刊、報紙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可視同在CN刊物上發表論文1篇(符合以下多種情況的,也只視同1篇):
1.在《福建教育研究》、《福建教學研究》、《福建教育督導與德育》上發表2篇論文。
2.直接指導的學生參加學科奧賽或創新大賽獲全國二等獎以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省特奧會上獲獎。
3.美術教師創作的美術作品參加省文化廳、省教育廳或省美協主辦的美展並獲得二等獎以上獎勵,或被省級以上美術館收藏。
4.音樂教師創作的作品在中央、省級電視台(含省教育電視台)播放或經正式出版部門出版發行達3件以上。
第三十四條 本標准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
第三十五條 長期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教師指在城鎮(含鎮所在地)以外中小學任教滿10年且現仍在農村中小學任教的
教師。
第三十六條 本標准條件中有關任職條件均要求為任現職以來。
第三十七條 本文所指「以上」,均含其本級。
第三十八條 本條件由省教育廳職改辦和省職改辦負責解釋。

7. 晉升副高必須取得高級教師資格證嗎

看你是小學還是中學吧。
小學:
獲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的小學教師或幼兒園教師才可申報此職稱評定,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獲博士學位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2年以上;
2、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3、大學專科畢業,累計從事教師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4、中等師范學校畢業,累計從事教師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後,受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5年以上。

中學:
中學教師職稱分為初級(中學二級)、中級(中學一級)和高級,中學高級教師相當於「副高」職稱。
大學本科畢業,見習期滿後任教1年,或大專畢業見習期滿後任教3年,取得教師資格證並參加新教師培訓後均可認定為初級職稱,而中級和高級職稱則要通過評審關。只要年限達到要求,一般都能晉升為中級職稱。
而中級職稱晉升高級職稱就要難很多了,其中有三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1.大專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並被聘任中學一級教師5年以上;本科以上畢業,並被聘任中學一級教師5年以上;取得博士學位,任教一年以上。
2.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成績均在稱職以上,並至少有一次優秀或二次良好。
3.任現職以來,省直或市、州屬中學教師應有在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的教育教學論文或在市、州廳(局)以上學術會議交流的教育教學論文;縣(市、區)屬中學教師應有在縣(市、區)以上學術會議交流的教育教學論文;鄉鎮中學應有較高水平的教育教學經驗總結。

8. 中小學教師評審高級職稱要什麼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熱愛教師職業,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教風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三)、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五)、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研工作任務。

(六)、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

1、承擔五年以上副高職務工作。

2、教學成績卓著。

3、發表、出版過有創建性的科學論文、著作或教科書,或有重大的創造發明。

4、在教學管理或科學研究管理方面具有組織領導能力。

(8)晉升高級教師的條件擴展閱讀:

職稱設置如下:

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重點是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並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

職稱設置從正高級職稱到員級5個等級,依次為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與職稱的正高、副高、中級、助理、員級相對應。

9. 教齡滿30年的農村中小學教師晉升副高級職稱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謝邀答!個人了解有兩項政策:
1.中級職稱,在農村小學,只要滿30年,可以直接晉副高級,不受單位編制限制!
2.今年又有一個新政策,中級在村小,連續任教滿10年,仍然繼續在村小任教的,可直接晉副高!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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