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報考條件
㈠ 省考的報名條件什麼
各省份的報考條件不是完全相同的,可以參考各省份往年的省考公告。
以山東為例,部分報考條件如下: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以後出生);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等等
㈡ 2020省考報考硬性條件有哪些
對於上述的內容,我們首先感到敏感的限制或許就是年齡。
省考報名年齡限制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後出生);各位考生在報考的時候,要認真閱讀報考條件。
其次我們在來聊聊關於學歷的要求。不管是國家公務員招考還是山東省級公務員招考,對於學歷的限制都是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專科可以報考哪些部門呢?
以崗位相對較全的2018年來看:商務局-文秘崗位、宣傳部-新聞崗位、司法局-法律服務崗位以及政法委-文秘崗位等1300多個崗位,招錄超2000人。並且以上兩條的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調整。
所以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分別按照全日制大專、本科畢業生享受公務員考錄政策待遇,可以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所以小夥伴們開心吧,條件很寬泛。但是報考人數從2017年36.4萬人到2018年近36萬人(2018年下半年公安系統進行二次招考)再到只招考3千多人的2019年,也有24萬多人的報考,學歷低崗位是不少,但是也架不住人多啊。
最後,小編建議不論省考如何變化,這兩條硬性條件不會有變化,要注意的是,青春易逝,我們要珍惜朝夕的努力。
㈢ 省公務員招考條件有哪些
每個省的報考條件都有稍微的區別,具體可以看一下各省公務員招考公告。
以下是2017年廣東省考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最高學歷報考的,報考年齡放寬到40周歲。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非廣東省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面向「本地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專門職位,應為職位所在地級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戶口在職位所在地級市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報考粵東西北地區鄉鎮(含街道,下同)機關此類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職位所在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的鄉鎮工作滿5年;報考其他地區此類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3.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職位,應為我省招募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考生如報考此類專門職位,限服務所在市、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其中,報考粵東西北地區鄉鎮機關此類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職位所在縣的鄉鎮工作滿5年;報考其他地區此類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4.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應為我省兵役機關批准入伍,服役期滿2年以上且已退出現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畢業後參軍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錄取或就讀期間參軍入伍的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如報考此類專門職位,限入伍所在市、戶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也可報考其他職位。其中,報考粵東西北地區鄉鎮機關此類專門職位的人員,錄用後需在職位所在縣的鄉鎮工作滿5年;報考其他地區此類專門職位的,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㈣ 省考報名都要求什麼條件啊
不同省份的省考要求不一樣,以內蒙古省考為例,報名條件如下:
1.具有版中華人民共權和國國籍;
2.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招考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准;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㈤ 省考報考需要什麼條件
2017年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在3月份發布的公告,2018年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3月份發布,4月份進行考試,報考條件如下:以2017年河北省公務員報考條件為例,具體還是以不同省份的考試公告為准。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學歷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3、戶籍要求:
河北公務員考試有戶籍限制嗎,外省戶口可以報考嗎?根據2017年河北省考公告,滿足以下條件的就可以:一是報考當年畢業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二是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三是在河北省服務的基層四項目人員。如果不滿足上述條件的話你就需要具有河北省戶籍或是河北生源地才可以報考。另外職位表中一些崗位還有具體到某個市、縣的戶籍,考生在報考時要注意看清楚要求。
4、年齡要求:(摘自2017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2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6年3月22日後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1年3月22日後出生);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所一線幹警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6年3月22日後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1年3月22日後出生)。報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參照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職位的年齡要求。
5、專業要求:
河北省考大多數職位都有專業限制,對於自己的專業能夠報考哪些職位,是考生最關心的問題。職位表中對專業分為有專業要求和專業不限的崗位,對於專業不限的崗位報考人數最多,競爭激烈,如果我們有專業對口的崗位盡量不要報考此類崗位。在河北省考中,沒有明確的專業分類標准,考生在報考時可參考教育部制定的參考目錄,如果還找不到對應的專業分類,可以參考其他省份的專業分類目錄,或者是直接咨詢招錄單位,確認自己能否報考。另外提醒考生注意,報考專業一定要與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一致,有一字差的不要想當然認為能夠報考,一定要咨詢招錄單位確認。
㈥ 公務員報考條件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年滿十八周歲;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曾被開除公職的;
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國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不能報考人員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系。
㈦ 公務員考試條件有哪些
公務員考試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省考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對此,國外公務員法中都有明確規定。主要包括本國國籍,是否享有公民權,良好的道德品質,相應的文化程序,年齡要求,身體素質等等。
我國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報考公務員的有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這一項要求公務員的報考者必須具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和必須具有本國國籍。這里所說的"政治權利",是個法律術語,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國家管理,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的公民不能報考公務員。
因此,因違法犯罪而剝奪公民政治權利的人、因患精神病等疾病而無法行使公民政治權利的人,不能報考國家公務員。非我國的公民,例如外國人、已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無國籍人,不能報考我國公務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這一項規定的是報考者必須具備的政治立場。這是我國公務員制度區別於西方文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徵。我國的政治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員,必須在政治上與黨保持一致,必須擁護社會主義。報考公務員的人也必須符合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