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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價工程師條件

發布時間: 2020-11-19 01:18:39

① 關於2017年注冊造價師考試報名條件的問題。

首先咱明年拿到的本專業的畢業證是大專還是本科的,有沒有其他版學歷了呢?
其次後續權學歷畢業證拿到的當年是不可以用來直接累加年限的
所以,如果還有其他第一學歷的話,是可以累加年限報考後年的造價師的。
後續學歷拿到的當年是不可以和其他學歷累加用的,是需要從第二年開始才可以的。

② 造價工程師的注冊條件

第七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條件為:
(一)取得執業資格
(二)受聘於一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或者工程建設領域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三)無本辦法第十二條不予注冊的情形。
第八條 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申請注冊的,應當向聘用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注冊初審機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以下簡稱部門注冊初審機關)提出注冊申請。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注冊初審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注冊機關)。注冊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決定。
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注冊初審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注冊機關。注冊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
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初始、變更、延續注冊,逐步實行網上申報、受理和審批。
第九條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初始注冊
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執業資格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三)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工程造價崗位工作證明;
(五)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後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六)受聘於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
(七)外國人、台港澳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台港澳人員就業證書復印件。
第十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申請延續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注冊證書;
(三)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前一個注冊期內的工作業績證明;
(五)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第十一條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的,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後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變更注冊申請表;
(二)注冊證書;
(三)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四)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
(五)受聘於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
(六)外國人、台港澳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台港澳人員就業證書復印件。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注冊的;
(三)未達到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合格標準的;
(四)前一個注冊期內工作業績達不到規定標准或未辦理暫停執業手續而脫離工程造價業務崗位的;
(五)受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六)因工程造價業務活動受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七)因前項規定以外原因受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八)被吊銷注冊證書,自被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准注冊被撤銷,自被撤銷注冊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者,在具備注冊條件後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十四條 准予注冊的,由注冊機關核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憑證,應當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由注冊機關統一印製。
注冊造價工程師遺失注冊證書、執業印章,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後,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的程序申請補發。
第三章 執業
第十五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范圍包括:
(一)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和審核,項目經濟評價,工程概、預、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二)工程量清單、標底(或者控制價)、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工程合同價款的簽訂及變更、調整、工程款支付與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
(三)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設計方案的優化、限額設計等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工程保險理賠的核查;
(四)工程經濟糾紛的鑒定。
第十六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注冊造價工程師名稱;
(二)依法獨立執行工程造價業務;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
(四)發起設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六)參加繼續教育。
第十七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二)保證執業活動成果的質量;
(三)接受繼續教育,提高執業水平;
(四) 執行工程造價計價標准和計價方法;
(五)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迴避;
(六)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秘密。
第十八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在本人承擔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並蓋章。
第十九條 修改經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簽字蓋章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本人進行;注冊造價工程師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進行修改的,應當由其他注冊造價工程師修改,並簽字蓋章;修改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對修改部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義務
第二十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履行注冊造價工程師義務;
(二)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
(四)簽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
(五)以個人名義承接工程造價業務;
(六)允許他人以自己名義從事工程造價業務;
(七)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執業;
(八)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注冊證書或者執業印章;
(九)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造價工程師因特殊原因需要暫停執業的,應當到注冊初審機關辦理暫停執業手續,並交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第二十二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在每一注冊期內應當達到注冊機關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
注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每一注冊有效期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注冊造價工程師繼續教育,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負責組織。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執業和繼續教育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注冊機關應當將造價工程師注冊信息告知注冊初審機關。
省級注冊初審機關應當將造價工程師注冊信息告知本行政區域內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人員提供注冊證書;
(二)要求被檢查人員所在聘用單位提供有關人員簽署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及相關業務文檔;
(三)就有關問題詢問簽署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人員;
(四)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及工程造價計價標准和計價辦法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違法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告知注冊機關;依法應當撤銷注冊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及有關材料告知注冊機關。
第二十七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書失效:
(一)已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未被其他單位聘用的;
(二)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三)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四)其他導致注冊失效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可以撤銷注冊造價工程師的注冊: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注冊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注冊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冊許可的;
(四)對不具備注冊條件的申請人作出准予注冊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准注冊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注冊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一)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二)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三)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注冊造價工程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
第三十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及其聘用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注冊機關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注冊造價工程師信用檔案信息。
注冊造價工程師信用檔案應當包括造價工程師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等內容。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造價工程師的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
注冊造價工程師信用檔案信息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造價工程師注冊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冊,並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造價工程師注冊。
第三十二條 聘用單位為申請人提供虛假注冊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並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注冊而以注冊造價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所簽署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辦理變更注冊而繼續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注冊造價工程師有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注冊造價工程師或者其聘用單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價工程師信用檔案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人准予注冊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注冊許可決定的;
(二)對符合注冊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注冊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注冊許可決定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初審完畢的;
(四) 利用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五) 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按照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1日發布的《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5號)同時廢止。

③ 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我是後修土木工程的專業,2017拿的畢業證,但是做造價工作已經5年了,明年能報

一、如果是 成人教育、自考等學歷工作經驗可以累計,可以報考的內。

二、造價工程師容報考條件: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④ 2017年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變動情況

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1)工程造價專業:專科畢業5年,本科畢業4年。
(2)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其他專業:專科畢業6年,本科畢業5年。

⑤ 2017年報考一級建造師和造價師的條件

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報考條件為:(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於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從2007年度考試開始,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二、二級注冊建造師報考條件為:(一)凡遵紀守法,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後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⑥ 2017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您好
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四個科目:《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望採納,謝謝

⑦ 2017年造價工程師資格審查需要哪些程序

造價工程師資格審查流程如下:

1、前往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購買資格考試報名表及報名信息卡各一份。資格考試報名表亦可在網上下載列印。

2、填好資格考試報名表及報名信息卡,考試報名表上單位意見一欄填寫應為 「情況屬實,同意報考」 並加蓋單位公章。

3、准備報考相關材料,詳見每年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需提供的材料,例如《2011 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統一使用A4 格式。

4、前往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審核材料。

5、審核通過後,前往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辦理交費手續。

(7)2017造價工程師條件擴展閱讀:

造價工程師的報考條件:

一、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二、具有土木建築、水利、裝備製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三、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四、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五、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⑧ 2017上海造價工程師報名條件 造價師怎麼報名

【報考須知】上海2017年造價工程師報名需要注意的事情
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預計在7月—8月
一、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
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向台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台灣居民還須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填寫報名表
1、網上報名瀏覽器選擇
考生須使用標準的IE6或IE8瀏覽器。
2、網上報名入口
登陸省人事考試網(或中國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即可進行報名。
3、網上填寫報考申請表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市單位的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准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列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准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列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列印後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手工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⑨ 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困難嗎

造價工程師考試歷年考試通過都是有一定難度的(有一定困難),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因教材全新改版,考生反而是一種機遇,對於新教材首次考試,一般來說難度呈中等或相對會低些,所以,請抓住機會,爭取努力學習、習題、應考,通過2017年考試!

⑩ 2017年是否有造價工程師考試

有,2017年全國造價工程師考試時間於10月21、22日舉行。
各省市、地區2017年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預計將於2017年7月份陸續進行。
考試設四個科目。具體是: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3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大立教育整理的報名條件:
(一)凡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全部4個科目的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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