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基金從業資格報考條件
❶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預約考與統考有什麼不一樣
基金從業資格預約式考試和全國統考是基金從業考試的兩種類型,考試形式和成績認可都是一樣的。如果想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那這兩種方式都是可以報名的。預約式是對統考的一個補充,相對小規模的考試,就是增加考試次數了。但是這兩者也有一定的區別。
預約式考試和全國統考區別如下:
1、基金從業預約式的地點比較特定,相對較少,沒有統考那麼多。根據公告來看,就主要是一些一二線城市,其他三四線就少。
2、基金從業預約式的名額較少,名額有限,先到先得。沒統考的人數那麼多。全國統考沒有人數限制,在考試報名期間均可報名,報名截止日前繳費成功,即可參加考試。
3、基金從業預約式考試時間及報名時間那肯定就不一樣,注意留意官網的公告。統考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9月、11月,其他月份穿插進行預約式考試。
4、基金從業預約式及統考的報名賬號不通用,要分別注冊用戶。
❷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什麼時間考
狼奔豕突的嘛
❸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是什麼時候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公布《關於發布2017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計劃的通知》、《2017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公告(第1號)》、《2017年度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公告(第2號)》得知,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
考試名稱
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
准考證列印時間
考試地點
全國統一考試第1次
2017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3日
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
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3日
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烏魯木齊、佛山、蘇州、徐州、贛州、金華、溫州、泉州、拉薩等43個城市舉行
全國統一考試第2次
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9月17日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8月25日
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7日
全國統一考試第3次
2017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6日
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1月3日
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6日
預約式考試第1次
2017年3月18日
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7日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8日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哈爾濱、濟南、鄭州、杭州、武漢、寧波、福州、西安、重慶、成都、珠海等17個城市舉行
預約式考試第2次
2017年5月20日
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5月9日
2017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20日
預約式考試第3次
2017年6月24日
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6月13日
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4日
預約式考試第4次
2017年7月15日
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4日
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5日
預約式考試第5次
2017年10月21日
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0月10日
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1日
周考安排:
考試時間
報名起止時間
准考證列印時間
2017年1月6日
2016年12月26日至
2016年12月30日
2017年1月4日至
2017年1月6日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1月9日至
2017年1月13日
2017年1月18日至
2017年1月20日
2017年2月17日
2017年2月6日至
2017年2月10日
2017年2月15日至
2017年2月17日
2017年3月3日
2017年2月20日至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3月1日至
2017年3月3日
❹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什麼時候公布
全國統考報名條件: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內部從事基金銷售的人員或者希望從事該職業的外部人員。報名條件為:
(一)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周考報名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現任/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機構合規/風控負責人/督察長等;基金託管人、公募基金銷售機構的業務負責人等;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般情況下符合前三條都是可以報考的。第四點是指遵守證監會出台的從業人員管理辦法,遵守一些規章守則。
❺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根據基金業協會2017年的考試計劃,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統考時間有三次,報名時間一般考前2個月左右開始。
2017年基金從業統考時間第一次:4月22-23日;
2017年基金從業統考時間第二次:9月16-17日;
2017年基金從業統考時間第三次:11月25-26日。
2017年1月份預約式考試周考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現任/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機構合規/風控負責人/督察長等;基金託管人、公募基金銷售機構的業務負責人等;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❻ 2017年9月份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是全國統考嗎
1、考試時間不同全國統考一年4次,分別是3月、6月、9月、11月。預約考試除4次全國統考和12月外,其餘月份穿插了7次預約式考試。其中:7月分別有一次預約式考試和全國統考。2、人數限制許可權不同全國統考沒有人數限制,在考試報名期間均可報名,報名截止日前繳費成功,即可參加考試。預約考試報名按照時間優先、繳費優先的原則,並且只接受個人網上預約報名。座位有限,考生報名座位報滿,即不接受其他考生報名,所以預約考試是要搶座位。考生自報名成功之時起至該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日一周前可選擇退考。單場報名名額已滿後,如有考生選擇退考,在報名有效期內將會再次開放該場次報名,接受考生報名。3、考試地點不同全國統考在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佛山、蘇州、汕頭、宜昌、衡陽、徐州、淮安、贛州、金華、溫州、泉州、拉薩等48個城市同時舉行。預約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同時舉行。4、考試科目限制不同全國統考可以兩科一起報名,對報考科目不限制,科目在不同時間段舉行。預約考試(一)每位考生每個考試日限報兩個科目;(二)同一考試日的科目只能選擇一個城市報考;(三)同一時段多科目同時開考的場次,考生只能報考其中一個科目。望採納~~~
❼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統考第1次報名入口已開通,請考生登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按報名流程報名,或者直接點擊下面的入口報名。
網頁鏈接
四、在線繳費須知
1、通過在線繳費,每科考試報名費為人民幣65元。請記錄您在線支付時的訂單號(該訂單號是您選擇在線支付後生成的),以便日後查詢。
2、基金預約式考試報考成功後機位將保留120分鍾,請在120分鍾內完成支付操作。規定時間未支付成功,機位將不做保留,請考生重新報名。
為了幫助考生合理高效備考,中華會計網校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網上輔導正在火熱招生!網校總結多年成功輔導經驗,從學員實際需求出發,結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命題規律、重點、難點,融入先進的教學理念,全新推出2017年證券投資基金、基金法律法規及私募股權投資三個科目的輔導班次。尤其2016年9月新增設的私募股權私募股權投資科目三,非常契合很多在職人士的學習需求。
❽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通過哪些考試才能注冊
考無憂小編很高興為你解答:
基金從業考試兩個科目都通過的考生可以憑基金從業兩科成績合格證,由機構為通過考試的人員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
❾ 如何報名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2018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將繼續採用個人網上報名的方式,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基金業協會報名繳費。
具體報考時間請查看當期公告,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報考賬號說明
1. 為方便廣大考生報名,考生可憑個人證件號碼(大陸居民可憑居民身份證號碼;香港、澳門居民可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台灣居民可憑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號碼;其他地區居民可憑本國護照號碼等)登陸報名網站。
2. 個人上網報名時填寫或請他人代為填寫的信息必須准確、真實、有效,以免影響參考。
3. 歷史考生使用原賬號「報考賬號和密碼」或「證件號碼和密碼」登錄網站、報考科目、查詢賬務和列印准考證。新注冊考生使用「用戶名和密碼」或「證件號碼和密碼」登錄網站、報考科目、查詢賬務和列印准考證。設定密碼長度最小不少於8個字元,其中包括英文字元大小寫、數字,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密碼。
4. 考生如忘記密碼,可以至報名網站首頁,按照頁面提示重置密碼。
❿ 2017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適合哪些人群備考
包括:基金復管理人、商制業銀行(含在華外資法人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中的管理人員、業務人員、營銷人員。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主席令第71號)第一章第九條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2)依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第十條規定:商業銀行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公司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負責基金銷售業務的部門管理人員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公司主要分支機構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郵政儲蓄銀行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不少於30人;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在華外資法人銀行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人員不少於20人。
第五十七條規定:宣傳推介基金的人員、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統運營維護人員等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人員應當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