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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務員考什麼條件

發布時間: 2020-11-21 00:18:00

1. 湖北省公務員考試需要哪些條件

一、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5月31日至1992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從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職位,上述第3、6項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具體見職位公告。

除特殊職位外,省、市(州)兩級招錄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或者遴選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選調生。縣鄉基層崗位主要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和2010年高校畢業生。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前述單位中非正式就業人員,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工齡按有關政策認定)。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2010年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其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准。

——Rosa薔薇家族——。

2. 湖北公務員考試報考流程是怎樣的

下面結合2017年湖北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介紹,具體請以2018年湖北公務員考試公告內為准。(一)細讀並理解招考公容告、報考指南、職位表、考試大綱;(二)根據自身條件和意願,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三)網上報名、繳費確認、列印准考證;(四)參加筆試;(五)參加資格復審;(六)參加面試,部分職位還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和體能測評;(七)參加體檢;(八)接受考察;(九)擬錄用人員公示;(十)錄用審批;(十一)解除原有勞動人事關系,轉移個人檔案;(十二)到錄用單位報到上班(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議)。

3. 湖北省公務員考試一般考什麼內容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考試程序一樣。筆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五大部分內容: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根據每年考試大綱的要求,這五部分內部會有一些題型和題量的變化,但這五部分內容不會變。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准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等。
數量關系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申論
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考生根據指定的材料進行分析,提出見解,並加以論證。申論主要考查應考人員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應考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申論考試是具有模擬公務員日常工作性質的能力測試。
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申論考試按照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不同要求,設置兩類試卷。
省級以上(含副省級)綜合管理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准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准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並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藉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准確規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市(地)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能夠理解給定資料的主要內容,把握給定資料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對給定資料所涉及的觀點、事實作出恰當的解釋。
貫徹執行能力——要求能夠准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解決問題能力——要求運用自身已有的知識經驗,對具體問題作出正確的分析判斷,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或辦法。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對事件、觀點進行准確合理的說明、陳述或闡釋。

4. 湖北公務員考試條件

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 2020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考基本條件

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9年3月1日及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艱苦邊遠地區縣(市、區)職位學歷可放寬到高中、技工院校、中專;
(七)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 湖北省公務員考試需要哪些條件

報考條件整來理如下:源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行。

7. 湖北省2016年村幹部考公務員條件

(一)考錄對象和報考職位
考錄對象:現任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且任職滿3年以上(計算到2016年7月31日),且符合《招考公告》、《報考指南》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職位:本縣(市、區)設置的鄉鎮(街道)公務員定向招錄職位。
(二)報考特殊條件
1.報考從村(社區)幹部中定向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的,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村(社區)主職幹部不超過45周歲(1970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其他村(社區)幹部不超過40周歲(1975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
(2)具有高中、技工院校、中專以上學歷。
2.不能報考的特殊情形
報考從村(社區)幹部中定向考試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的,除本方案規定的一般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報名:
(1)曾受過撤職(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近三年(至2016年7月31日)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行政處分和警告、嚴重警告黨紀處分或者處分期、影響期滿後至2016年7月31日不足三年的;
(2)兼職任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的。
(三)考試、考察內容
考試單獨命制試題,不考行測、申論,考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察體現崗位和報考對象的針對性,主要內容如下:
1.考試的主要內容是: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進村(社區)發展、聯系服務群眾、依法依規化解矛盾糾紛和處置突發事件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突出崗位適應性和實際工作能力。
2.考察的主要內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德、能力和業績。

8. 2017湖北省報考公務員條件

  1. 湖北公務員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武陵山、大別山、秦巴山、幕阜山試驗區內所屬縣(市、區),以及國貧、省貧縣(市、區)等艱苦邊遠地區的部分鄉鎮職位可放寬到高中(技工學校)、中專及以上;

    (七)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一)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六十八條規定、《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擬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的通知》要求的身體條件(其中,監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視力按雙側矯正視力不低於5.0標准執行);

    2.具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體能素質。

    (三)報考基層專武幹部職位的,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84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

    2.對軍事理論和國防法規有一定了解,具備基層人民武裝工作要求的軍事技能。

9. 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可以在哪些地方考

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經招錄機關同意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武陵山、大別山、秦巴山、幕阜山試驗區內所屬縣(市、區),以及國貧、省貧縣(市、區)等艱苦邊遠地區的部分鄉鎮職位可放寬到高中(技工學校)、中專及以上;
(七)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一)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六十八條規定、《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擬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二)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監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人社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的通知》要求的身體條件(其中,監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視力按雙側矯正視力不低於5.0標准執行);
2.具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體能素質。
(三)報考基層專武幹部職位的,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84年7月1日(含)以後出生);
2.對軍事理論和國防法規有一定了解,具備基層人民武裝工作要求的軍事技能。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禁考期內的人員;
(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四)截止2015年7月31日,服務年限不滿兩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五)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辦理試用期轉正手續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六)截止2015年7月31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服滿與招考單位約定最低服務期或者違約的;
(七)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不滿2年的選調生,鄉鎮(街道)工作經歷是指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經歷;
(八)2012年以來報考我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生,錄用後拒不報到、試用期內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等不誠信人員;
(九)在讀的非201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學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較低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十)在讀的、未滿約定服務期的和違約的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班學員和畢業人員;
(十一)現役軍人;
(十二)個人曾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三)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十四)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及《公務員迴避規定》第五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前述直接隸屬,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同一領導人員,包括同一級領導班子成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上一級正副職與下一級正副職之間的領導關系;
(十五)報考國家安全機關、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監獄機關、強制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除上述款項規定的不得報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報名:
1.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十六)報考基層專武幹部職位的,除上述規定的不得報名的情形外,未服滿現役的部隊退役人員也不得報名。

10. 湖北省報考公務員需要哪些條件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2014年湖北公務員考試時間暫未公布,2014年湖北公務員考試時間預計為2014年4月12日。考生可參考2013年湖北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2013年3月13日-20日
報名確認:3月22日-27日
筆試時間:2013年4月13日
成績查詢:已可查詢
報考條件整理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行。其中25周歲以下指1988年3月15日以後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3年3月15日以後出生。
7、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是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在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人員;(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截至報名時,錄用未滿2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5)現役軍人;
(6)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規定的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以上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招考信息為准。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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