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主管護師報考條件
㈠ 我想當護士,需要考些什麼啊
護士執業考試——上崗資格的依據為實施衛生部令第3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推行護士執業考試制度,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受醫政司委託,已於一九九四年六月在北京、河南、雲南三省市進行了全國護士執業考試的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衛生部自一九九五年起在全國內啟考,以後每年的上半年都舉行一次考試。護士執業考試簡稱CLEN,考試的目的是評價申請者是否具備護士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考試合格者可獲得在中國進行護士執業活動的資格。
舉行護士執業考試,是實行護士考試制度和護士執業許可證制度的前提;是學習各國護士管理的成功經驗;是保障醫療、護理安全和護士的合法權益;也是使我國護士管理工作步入法制軌道的必要途徑。只有這樣,才能提高護理水平和整個護理隊伍的素質。
全國護士執業考試(以下簡稱護考)時間一般定於每年4月份的第二星期日。軍隊系統所屬的護士將根據解放軍總後勤部的有關文件規定參加護考。
護士考試報考專業分為西醫護理專業和中醫護理專業兩類,西醫護理專業考試內容包括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婦產科護理學、兒科護理學五個科目;中醫護理專業考試內容包括基礎護理學、中醫內科護理學、中醫外科護理學、中醫婦科護理學、中醫兒科護理學五個科目。
護士考試採用標准化試題,題型採用A1、A2、A3型。全部為最佳答案(五選一)選擇題。總共為230題。
護士執業考試報考條件
1、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置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2、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3、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
㈡ 北京市衛生人才網主管護師考試可以報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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