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土地估價師報考條件
Ⅰ 土地估價師可以考嗎
為規范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秩序,加強土地估價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土地估價人員素質和執業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國土資源部制定了《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已經2006年11月20 日第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7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國家實行土地估價師資格認證制度。通過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方可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
報名條件
編輯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Ⅱ 土地估價師考試資格有什麼要求
土地估價師考試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4.不具備上述1、2、3條要求的,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下列情況不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 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香港、澳門居民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事宜
自2008年起北京、上海、廣州三個考區接受香港和澳門人士的報名,凡符合《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規定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報名。學歷是經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視同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相關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與內陸名稱相似,如:不動產管理、不動產研究、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測繪等。
土地佑價師的次格及要求: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秩序,加強土地估價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土地估價人員素質和執業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土地估價師資格認證制度。通過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方可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
第三條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
第二章 報名條件
第四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二)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三)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一)、 (二)、(三)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 專業技術職稱。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二)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三)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四)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第六條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當如實填寫報名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報考人員委託他人代為報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被委託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及授權委託書。 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三章 考試
第七條 國土資源部組織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對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涉及的重大事項進行協調、決策。
第八條 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根據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的決策,具體組織實施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
第九條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於每年第三季度在各考區同時舉行。考試的具體時間,由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十條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土地估價專業知識和執業能力。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內容包括:
(一) 土地管理基礎知識;
(二)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三) 土地估價相關經濟理論與方法;
(四) 土地估價實務。
第十一條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照統一的考試大綱統一命題。
第十二條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自由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
第十三條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實行統一評卷。各科成績於考試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由國土資源部通過《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公布。
第十四條 應試人員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
第四章 考務
第十五條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考區。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實施以下考務工作:
(一)發布考試公告;
(二)組織報名和發放准考證;
(三)安排考點考場;
(四)落實考試安全、保密措施;
(五)協助實施監考;
(六)與考試工作有關的其他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將上述考務工作委託當地的土地估價師協會承擔。 特殊情況下考區需要臨時調整的,由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決定。 第十六條 報考人員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公告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第十七條 考試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近親屬或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申請迴避。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應試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後果分別予以警告、考試成績無效、兩個考試年度內不得參加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處罰: (一)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騙取報名的;
(二)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的;
(三)擾亂考點、考場秩序,或者威脅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
(四)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 對於有前款規定情形,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的,撤銷其土地估價師資格。
第十九條 考試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協助不具備報考資格的人報名的;
(二)應當申請迴避而未迴避的;
(三)擅自變更考試時間的;
(四)泄露考題或考試工作的其他保密信息的;
(五)包庇、縱容考生作弊的; (六)篡改分數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並在土地估價機構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當通過實踐考核,並進行執業登記。 經過執業登記的土地估價師方能在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承擔法律責任。 實踐考核和執業登記由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具體實施。
第二十一條 執業登記的土地估價師可依法從事對土地及其附著物、定著物的相關權利、權益的價格或者價值進行評測、判定、咨詢等土地估價活動。
第二十二條 依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並進行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當接受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
Ⅲ 土地估價師報考條件
(一)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046994.htm
Ⅳ 土地估價師好考么
看你這樣問
,就知道
你還沒有從事評估行業,土地估價師考試相較於房地產估價
還是要簡單一些的,但是土地估價師考過之後不能注冊,需要經過兩年的事件考核才能注冊,無論你以後是從事房地產評估還是資產評估
只要是評估行業
土地估價師對你都是非常有用的,因為無論是房地產轉讓評估還是房產抵押評估,土地使用權都會隨之轉讓或者抵押,因此,你在房產評估報告之外還需要出具一份土地評估報告,這時,若你擁有土地估價師的資格,這個報告就由你出;若你沒有,那土地部分的業務
你i就只能轉讓給你同事做了。相應的,你的傭金或者評估費就少了。
望採納!!!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Ⅳ 土地估價師考那幾個科目,並於什麼時間報考,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土地估價師考試科目共五科,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其中《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相關知識》三科為客觀題,《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為主觀題、《土地估價實務基礎》主客混合。
科目一:《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科目二:《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科目三:《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科目四:《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科目五:《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一)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考試報名時間一般是每年6月份,考試時間一般是每年9月份,今年情況比較特殊,要等協會下發正式通知才能確定,想考的話多去協會官網留意下吧
Ⅵ 已取得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注冊土地估價師可免考哪些科目
不能免 報考要求上沒說就是不能免 有免考的都會寫出來
Ⅶ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Ⅷ 考土地評估師需要什麼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Ⅸ 土地估價師報名要求是相關專業嗎
(一)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城市規劃以及經濟、地理、建築工程等,下同)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 (二)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具有 2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三)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本科學歷,具有 4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四)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大學專科學歷,具有 6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報考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士兵證)、學歷證明原件等到所在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報名。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考號編排和准考證印製。
Ⅹ 想報考房地產估價師或土地估價師,各需考什麼科目
1、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科目
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4個科目。考試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
2、土地估價師考試科目
科目一:《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科目二:《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科目三:《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科目四:《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科目五:《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0)注冊土地估價師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房地產估價師的報名條件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築、建築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2年。
5、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