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估價師注冊是不是一定有執業印章
土地估價報告的出具必須是由估價師本人簽字確認的,不得以印章等方式代替,土地估價師注冊從來就沒有執業印章這一說
可以參考http://www.creva.org.cn/HTML/2014-03-11/1394506729d9183.html
關於土地估價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
㈡ 土地估價師注冊流程
1、土地估價師注冊由土地評估機構將注冊申請人申請材料報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估價行業協會。
2、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估價行業協會對申請注冊材料進行審查並按編號規則進行編號,將符合注冊條件的報送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備案匯總。
3、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將注冊土地估價師名單報國土資源部後向社會公布。
㈢ 土地估價師初始注冊單位無土地資質可以嗎
您好,初始注冊土地估價師提供的材料有:①土地估價師執業登記申請表;②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③協會會員證;④土地估價師繼續教育證書;⑤身份證;⑥與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⑦人事檔案原件及人事檔案存放協議書(合同);退休人員需提交《退休證》;提前離崗人員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交當地政府人事管理部門或組織部門出具的正式批准文件; ⑧土地估價師在調到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前一個工作單位的養老保險費繳納憑證(收據)及養老保險手冊;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估價師轉到河北省執業的還應提交本人執業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所在地戶口本或房產證(居住證);⑩土地估價師近3年從事土地評估或與土地評估科技相關的成果報告。以上材料原件均由協會與復印件核對無誤後退回,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留存。。歡迎向158教育在線知道提問
㈣ 土地估價師和注冊土地估價師的區別
土地估價師和注冊土地估價師的區別為:證書不同、注冊登記不同、行使職責不同。
一、證書不同
1、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師領取的是全國土地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執業資格。
2、注冊土地估價師:注冊土地估價師領取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估價師注冊證書。
二、注冊登記不同
1、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師不一定向有關部門經過注冊登記。
2、注冊土地估價師:注冊土地估價師都已經按照《土地估價師注冊管理辦法》,向有關部門注冊登記。

三、行使職責不同
1、土地估價師:土地估價師在未注冊前,不能行使土地估價的工作職責。
2、注冊土地估價師:注冊土地估價師能行使土地估價的工作職責。
㈤ 考土地估價師和資產評估師要什麼條件
關於做好2009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二、報考條件(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二)根據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參加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提交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學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之和,其截止時間為2009年底。 三、免試科目條件及審批手續(一)免試科目條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 1、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築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2、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經濟法》。3、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二)審批手續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到省人事廳職稱處辦理科目免試審批手續;其他報考人員到單位所在市人事局職稱管理部門辦理。
㈥ 全國注冊土地估價師和全國注冊房地產估計師有什麼區別
土地估價師一般在7月報名,你要多關注當地國土資源局網站通知。考試時間一般在11月。 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行良好,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產經營管理、城市規劃以及經濟、地理、建築工程等,下同)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 (二)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具有 2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三)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本科學歷,具有 4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四)取得土地估價相關學科大學專科學歷,具有 6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 報考人員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士兵證)、學歷證明原件等到所在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報名。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考號編排和准考證印製。 考試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礎、土地估價相關經濟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土地估價實務四門。四科考試全部實行閉卷考試。第一、二、三科實行標准化考試,第四科採取筆試形式。考試范圍限於《 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內容。 每年都有大綱的。 考試參考資料為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組織編寫的輔導教材(一套四冊)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 GB/T18507-2001 )、《城鎮土地估價規程》( GB/T18508-2001 ),以及近期國家制定和發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共有四科:《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留意自己所在省、市、自治區建設和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通知,按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報名。一般在8月以前報名,10月考試。 參考資料:http://www.cectcc.com/search_zggch.asp?word=&ypxxone_id=4&ypxxtwo_id=41&ypxxthree_id=86
麻煩採納,謝謝!
㈦ 土地估價師掛靠條件
實踐考核通過即可。
㈧ 土地估價師報考條件
(一)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不具備前款第1、2、3項規定國家承認的學歷或學位要求,但具有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不能報名參加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046994.htm
㈨ 注冊土地、房地產估價師轉注冊的手續及流程有哪些
一、申請注銷注冊的條件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未被其他房地產估價機構聘用的; (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九)受到刑事處罰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其本人或其他知情人和有關單位應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銷注冊的申請。 二、申請注銷注冊需准備的材料 (一)《房地產估價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二)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原件;
㈩ 由非執業土地估價師轉為執業土地估價師需滿足什麼條件
答: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五年以上,其間均在行政事業、科研教學單位或社會團體中從事土地估價相關工作,並經中估協認定的,按規定完成相應土地估價師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可直接參加專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