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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執業葯師報考條件2017

發布時間: 2020-11-22 11:00:10

❶ 2017年山東執業葯師考試什麼時間開始報名

2017年山東省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公告已經發布,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入口將會在2017年7月31日早上9:00開始開放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入口。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2016年度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一) 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❷ 2017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通知

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博傲教育整理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根據部分地區公布的報名通知,2017年執業葯師考試將繼續使用執業葯師考試報名目錄,廣大考生可以參考2016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專業目錄,並關注博傲教育的消息。

二、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

1、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❸ 湖南長沙執業葯師報名條件2017年

技能考試在七月份就知道了,一般當場就知道或當地衛生局公布。筆試在十二月中下旬公布成績。技能和筆試都可以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查詢,但只能查詢當年的。"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臨床執業醫師:360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80口腔執業醫師:358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78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55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65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356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56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❹ 中國人事考試網2017年執業葯師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要求

2017年執業葯師考copy試報考條件條件還未公布,請參考往年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❺ 參加2017年執業葯師考試必要條件是什麼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5)山東省執業葯師報考條件2017擴展閱讀

一、考試性質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屬於職業准入考試,凡符合條件經過本考試並成績合格者,國家發給《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葯師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本資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考試目的為了實行對葯學技術人員的職業准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葯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一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能力,又有葯事管理和法規知識、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葯師隊伍,以確保葯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葯的安全有效,國家實行執業葯師資格制度。

三、考試時間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每年10月舉行一次,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時間每場2.5小時。

四、考試方法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方法為筆試(閉卷)。試題類型全部為選擇題,應考人員的固定的答案中選擇正確的、最佳的答案,填寫在專門設計的答題卡上,無需作解釋和論述。

五、考試科目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分為四個科目: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二)、葯事管理與法規和葯學(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葯事管理與法規為執業葯師共同考試科目;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和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葯學類考試科目;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和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中葯學類考試科目。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所從事的專業,選擇葯學類或中葯學類考試科目。

葯學專業知識(一)為葯理學、葯物分析,葯學專業知識(二)為葯劑學、葯物化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一)為中葯學、中葯葯劑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二)為中葯鑒定學、中葯化學。

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除按照考試大綱要求外,每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前,國家頒布的新法律、法規、規章,如納入考試范圍,以當年國家主管部門的通知為准。

參考資料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_網路

❻ 2017年執業葯師新政策是什麼

根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2017年調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

為做好2017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工作,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委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根據《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以下簡稱《大綱》)相關規定,確定2017年執業葯師資格考試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大綱部分內容調整事宜。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審核同意,現通告如下:

一、《大綱》中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細目和要點的考試內容,涉及下述新政策法規的,按照新政策規定掌握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二)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

1.《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68號);

2.《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8號);

3.《「十三五」國家葯品安全規劃》(國發〔2017〕12號);

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

(三)食品葯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發布的部門規章及相關規定

1.《關於修改〈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決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

2.《關於修改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相關的冷藏、冷凍葯品的儲存與運輸管理等5個附錄文件的公告》(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2016年第197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5號)。

二、《大綱》調整的具體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的部分考核內容,在原《大綱》中未做要求,需要進行相應調整。

調整內容為:

(一)在第一大單元第三小單元中,增加第四細目「國家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及要點「《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的主要內容」。

(二)在第二大單元第二小單元第三細目中,將第三要點「葯品電子監管的作用和基本要求」變更為「葯品追溯體系的規定」。

(三)在第四大單元第一小單元中,將第二細目「葯品注冊管理」變更為「葯品注冊管理與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增加要點「葯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改革內容」。

(四)在第六大單元第一小單元中,增加細目「中醫葯立法」及要點「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管理制度和發展方針」「《中醫葯法》對中葯保護、發展和中醫葯傳承的規定」;將第六大單元第四小單元「中成葯管理」變更為「中成葯與醫療機構中葯制劑管理」,增加要點「中葯制劑配製和使用要求」「醫療機構中葯制劑委託生產要求」。

(五)在第七大單元第六小單元第一細目中,將「疫苗經營資質管理」「疫苗供應與銷售范圍和限制」「疫苗購銷證明文件」「疫苗冷鏈管理要求」等四個要點,變更為「疫苗流通方式改革和采購、供應、配送要求」和「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和全程冷鏈儲運管理制度」兩個要點。

(六)在第十大單元中,增加第五小單元「違反中醫葯法相關規定的法律責任」,增加「違反舉辦中醫診所、炮製中葯飲片、委託配製中葯制劑備案管理規定的法律責任」和「中葯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的法律責任」兩個細目,增加「應當備案而未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的法律責任」「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葯制劑未依照規定備案或未按照備案材料載明的要求配製中葯制劑的處罰」和「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的法律責任」等三個要點(見附件)。

附件: 2017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大綱,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調整內容

資料來源——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網頁鏈接













❼ 2017執業葯師異地轉考需要什麼手續呢

執業葯師考試異地轉考需要的手續如下:
1.考生向當地考試機構提出異地轉考申請,需提交材料包括:個人申請一份(含有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名稱,轉入地所屬省市名稱,聯系電話)和身份證復印件。
2.向地級市考試機構提交申請的,由地級市考試機構上報,開出證明後返回給市考試機構,由市考試機構發給考生。
3.考生持開出的《報考人員異地轉考證明》到當地所屬省級考試機構完成轉考手續。
以上是2017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異地轉考手續,希望能幫助各位考生。

❽ 2017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也就是你只要有從事葯學工作滿七周年就可以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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