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士資格證的報考條件
根據國家葯監局2019年3月20日發布的《國家葯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2019年執業葯師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⑵ 請問葯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執業葯師報考條件如下: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中專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二、免試條件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⑶ 報考葯士資格證的要求和時間分別是什麼
報名參加初級葯士,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需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葯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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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學職稱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各個科目所涉及的考試內容如下:
初級葯士
1、基礎知識: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天然葯化、葯物化學、葯物分析。
2、相關專業知識:葯劑學、葯事管理。
3、專業知識:葯理學。
4、專業實踐能力:醫院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總論)、醫院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各論)。
⑷ 報考衛生資格證的條件 初級葯師
初級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⑸ 報考葯師資格證需要什麼條件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報考葯師資格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怎麼參加?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
⑹ 請問報考初級葯士需要的條件,及需要准備的材料
報考條件:需取得中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中葯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初級中葯士/中葯師/主管中葯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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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中葯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中葯學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參加初級中葯士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⑺ 葯劑師報考的條件是什麼
報考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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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管理: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組織領導:
人事部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全國執業葯師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⑻ 葯士考試條件
1、參加葯士資格考試;需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葯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葯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8)葯士資格證的報考條件擴展閱讀:
1、葯士考試時間: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試。
201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已確定為:5月14、15、21、22日,其中2016年初級葯士/初級葯師/主管葯師考試為:5月14、15日
2、葯士考試科目:初級葯士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3、葯士考試通過標准: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中級各專業、各科目的合格標准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