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級造價師免考條件
1. 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管理是如何規定的
已經出來了,【特別注意】 1,二級造價師教材,中國建材出版社的不是指定用書; 2,《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科目全國通用,《建設工程計量與計價實務》各省組織編寫;《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官方指定用書】為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
2. 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與往年造價員考試完全一樣嗎
不一樣的,二級造價工程師與造價員考試制度差別主要在二造屬於國家依法設立的國家職業資格,而造價員只是由地方協會通關的水平類考試證書。這樣取消再增設一來清理了造價員混亂的考試行情,其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證改革為准入類職業資格,還提高了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素質和管理水平,綜合下來,新增設的二造師證書含金量也要比造價員高出一個檔次。
3. 2019年6月30畢業的工程造價往屆生2020年可以考二級造價工程師嗎
不能,年限不滿足,二級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如下: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從事工程造價工作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或高等職業教育),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取得土木建築、水利、裝備製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取得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其他專業類(門類)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4. 2019年二級造價什麼時候考試
目前已公布考試時間的省份有浙江省(11月9日),內蒙古呼倫貝爾(10月13日),其它省份暫未公布。由於二級造價工程師由各省市自行組織考試,所以考試時間關注當地人事考試網通知。
5. 關於2019年二級造價師考試資格的問題
專業是可以報考的,只要年限滿足就能報名參加考試。
二級造價工程師報考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乙級);
3、具有經專業教育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6. 2019年哪些省份明確不舉行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
2019年暫不舉行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的省份如下:
四川:關於2019年度四川省全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延期的通知
原暫定於2019年12月中下旬舉行的2019年度四川省二級造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因考試收費標准待審定,考試計劃推遲至2020年上半年進行。屆時將與其他類人事考試時間錯開,考試大綱和各專業教材將繼續沿用現行版本。
廣東:廣東二級造價師考試預計今年不舉辦,明年3月開考!
廣東省工程造價協會順利召開了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暨第五次理事會,會議中,許錫雁秘書長對廣東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情況進行了說明。除了匯報了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編寫和出版進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變化的有關情況,還明確說明了廣東省2019年不會舉辦二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預計考試將在2020年3月開考。
除了以上兩省明確2019年不舉行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外,江蘇及山東也發出相應通知,或許今年也不會舉辦。
江蘇:江蘇省二級造價師考試計劃安排在春節前後
考試時間:計劃安排在春節前或春節後,因考試文件正在省里走審批程序,具體時間以省廳及本市的正式文件通知為准。
山東: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重要通知
前不久,山東工程建設標准造價協會發布了重要通知,其中明確提出山東省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暫定不舉辦,2020年統一安排第一次考試,但是近日山東工程建設標准造價協會對通知內容進行了修改,這難道是在說明山東2019年二級造價師考試還會舉辦?感覺今年山東二級造價考試還有希望,沒准還能組織一次二級造價考試呢!讓我們持續關注考試情況吧!
7. 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合格證書管理有什麼規定
根據新版《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規定》第二章規定二級造價工程師證書取得規定:
第十五條
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專業類別分別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用印,原則上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域認可辦法。
第三章注冊規定了二級造價工程師合格證書的注冊方法:
第十七條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
第十八條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按照職責分工,制定相應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按專業類別分別負責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及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經批准注冊的申請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或電子證書)。
第二十條造價工程師執業時應持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注冊證書、執業印章樣式以及注冊證書編號規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統一制定。執業印章由注冊造價工程師按照統一規定自行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