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用發票條件
① 新增增值稅領用發票人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般情況下,企業剛開始領用的發票數量是25張,若不夠用,可申請增量或增版。
增量:適用於金額不高,但是開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商鋪。
增版:適用於客單價高的企業,這類企業的特點是金額大,但開票量相對較小。
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領購使用專用發票。
(一)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准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二)不能向稅務機關准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
增值稅專用發票
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者。上述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
(三)有以下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製專用發票;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
3.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虛開的專用發票;
5.未按本規定第五條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本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四)銷售的貨物全部屬於免稅項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包括視同銷售貨物在內)、應稅勞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應當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應稅項目),必須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② 申請領購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須具備哪些條件
問:我公司是一機電設備銷售公司(系一般納稅人)。因經營需要,擬向稅務機關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申購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須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規定,一般納稅人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具有專業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通過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按月列印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的能力。在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供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計劃核定申請表、公司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電腦專用發票資質認定表及相關申請報告。 此外,還須提交下列三種證明公司具備申購條件的資料:(1)根據電腦版專用發票格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模擬樣張;(2)根據會計操作程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3)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上崗證書的復印件。待稅務機關征管人員到公司進一步實地查證以後,方可對你公司核定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計劃。
③ 如何領購發票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和朋友剛剛開了一家網路技術服務公司。最近需要到稅務局去領購發票,但不知如何領購?
專業解答
根據我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製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這里的「經辦人身份證明」是指經辦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能證明經辦人身份的證件。「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票單位和個人在其開具發票時加蓋的有其名稱、稅務登記號、發票專用章字樣的印章。
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這里所稱「領購方式」是指批量供應、交舊購新或者驗舊購新等方式。發票領購簿的內容應當包括用票單位和個人的名稱、所屬行業、購票方式、核准購票種類、開票限額、發票名稱、領購日期、准購數量、起止號碼、違章記錄、領購人簽字(蓋章)、核發稅務機關(章)等內容。
此外,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發票領用存情況及相關開票數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
④ 領購發票需要帶什麼
1、需出示的資料
《稅務登記證》(副本)
2、需報送的資料
(1)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專
(2)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屬用章印模
提供完整資料、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轉下一環節;本涉稅事項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
(4)領用發票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領購經營地的發票。
臨時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內跨市、縣從事經營活動領購發票的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規定。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對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本轄區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證人或者根據所領購發票的票面限額以及數量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保證金,並限期繳銷發票。
按期繳銷發票的,解除保證人的擔保義務或者退還保證金;未按期繳銷發票的,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擔法律責任。
稅務機關收取保證金應當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⑤ 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的要求
須提供:
1.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復印件
2.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辦稅員證,辦稅員身份證復印件
5.發票領購申請相關表格(國稅局櫃台領取)
6.其他要求提供的資料(有些地方還須提供購銷合同)
⑥ 領用發票流程
發票辦理流程:
(1)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提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對非首次領用發票納稅人,啟動發票驗舊基本流程。
(3)查看是否存在未處理違法違章等不予發放發票的監控信息,存在的啟動處理處罰基本流程。
(4)核對納稅人發票核定內容,在單次可領用數量范圍內發放發票,列印《發票領用簿》。
(5)納稅信用為A級的納稅人,可單次發放不超過3個月用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6)納稅信用為D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增值稅普通發票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⑦ 申請領購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須具備哪些條件
問:我公司是一機電設備銷售公司(系一般納稅人)。因經營需要,擬向稅務機關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來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 )》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規定, 一般納稅人申請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 ,必須具有專業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通過電子計算機開具專用發票按月列印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的能力。在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時,還需提供電腦版 增值稅專用發票 計劃核定申請表、公司稅務登記證副本、發票領購簿、電腦專用發票資質認定表及相關申請報告。 此外,還須提交下列三種證明公司具備申購條件的資料:(1)根據電腦版專用發票格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模擬樣張;(2)根據會計操作程序用電子計算機製作的進貨、銷貨及庫存清單;(3)電子計算機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上崗證書的復印件。待稅務機關征管人員到公司進一步實地查證以後,方可對你公司核定電腦版增值稅專用發票計劃。
⑧ 發票領用流程
企業到稅務機關可一次購買多卷多種類發票,但需注意:
一、使用金稅盤購買發票時,專用發票與普通發票之和不能超過5卷,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之和不能超過5卷。
二、使用報稅盤購買發票時,四種發票卷數之和不能超過5卷。
發票資格辦理流程:
(1)辦稅服務廳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提示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對非首次領用發票納稅人,啟動發票驗舊基本流程。
(3)查看是否存在未處理違法違章等不予發放發票的監控信息,存在的啟動處理處罰基本流程。
(4)核對納稅人發票核定內容,在單次可領用數量范圍內發放發票,列印《發票領用簿》。
(5)納稅信用為A級的納稅人,可單次發放不超過3個月用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6)納稅信用為D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增值稅普通發票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⑨ 去稅務局申領普通發票需要什麼手續
三證合一後去稅務局申領發票一般需要帶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公章、發票章
3、領購本
4、報稅盤
5、領取人身份證。
每個地方具體規定不同,大體上就是把稅務登記證副本改成了營業執照副本。
(9)領用發票條件擴展閱讀:
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准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認定標准: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准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開具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向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購貨方要求銷貨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參與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_網路
關於「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
⑩ 發票領購資格的工作標准和要求
1.查驗資料
查驗納稅人出示的證件是否有效。
2.審核、錄入資料
(1)審核證件資料是否齊全、有效,《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填寫是否完整准確,印章是否齊全;
(2)審核納稅人《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填寫內容與附報資料是否一致;
(3)紙質資料不全或填寫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不符合條件的,製作《稅務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交納稅人;
(4)符合條件的,通過系統正確錄入《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信息,同時製作《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文書受理回執單》(CTAISV2.0)或《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CTAISV1.1)交納稅人。
3.轉下一環節
審核無誤後,將納稅人報送的所有資料轉下一環節。 接收受理環節轉來的資料,進行案頭審核和實地調查審核,主要審核以下內容:
1.案頭審核
通過系統調閱以下資料:
(1)稅務登記信息
(2)營業執照信息
與納稅人提供的《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審批表》是否一致,申請的票種資格與納稅人的登記注冊信息是否相符等。
2.實地調查
通過實地調查,主要核實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與申請的票種信息是否相符,是否具備發票保管、開具的能力。
通過以上審核,確定審批結果,簽署審批意見,製作《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或《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送達納稅人,將相關資料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