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專業資格考試要求
各級別、各科目考試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
❷ 出版專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時間、地點和報名方式是
你好!
可以,關鍵看你學歷和工作年限符合不符合條件要求,如果不符合,只能飽初級了。
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
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過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時間的截止日期為報名年度的12月31日。
對在《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好運!
❸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要怎麼考需要哪些條件
他們的官方網復站是:制「新聞出版總署教育培訓中心」,網上一搜索即可以看到這個網站,這是總署人事司主辦的培訓中心,出版編輯資格考試就是由他們統一組織的。如果你在地方,就注意一下省新聞出版局或書刊發行協會的網站,地方一般由他們負責組織。
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四五月份。(如果在各地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一般是當地新聞出版局或出版工作者協會——公布的時間為准)。考試一般在每年10月進行。
報名條件:如果是考初期資格,可以直接去指定地點報名;如果考中級,需要所在的出版社蓋章才能報名(如果不在出版社,可以找有關系的出版社幫忙蓋章)。
考試科目: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
❹ 出版資格證初級的報名條件。
按照《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的要求
申報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二)2002年底之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三)於2015年7月正式畢業的高校在校本科生
申報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六)2002年底之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根據人事部、新聞出版總署關於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2001年8月7日
人發【2001】86號)要求,在《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❺ 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合格標准
各級別、各科目考試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
❻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的資格劃分
出版專業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和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
1、取得初級資格,作為出版專業崗位職業資格的上崗證,可根據《出版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聘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或二級校對)職務。
2、取得中級資格,作為出版專業某些關鍵崗位工作的必備條件,可以根據《出版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聘任編輯(技術編輯和一級校對)職務。
3、高級資格(編審、副編審)實行考試與評審結合的評價制度,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 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
❼ 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四) 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違犯出版法規受到嚴厲懲處。
3、有刑事犯罪記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職業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
1、偽造學歷和出版專業工作資歷證明。
2、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3、國務院新聞出版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註: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直屬出版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