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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劑學專業知識試題

發布時間: 2020-11-29 03:41:29

『壹』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考點全解考試的難點和重點有哪些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考點全解》,分為中葯學、中葯葯劑學兩個部分,版從總體上看,考試的難權點是中葯學部分,考試的重點是中葯葯劑學部分。
1、中葯學部分的考點理論性強,重在講解中葯的葯理。該書把全部中葯分為二十個種類,概括性強。這些理論多是百年甚至千年經驗的總結,有的又是用文言表述,其內容特別是緒論一章的內容晦澀難懂,理解起來比較困難。
2、中葯葯劑學部分(含中葯炮製學)的考點實用性強,特別是葯劑衛生,浸提、分離、精製、濃縮與乾燥,散劑,浸出葯劑,液體葯劑等,更是重點中的重點知識點。

『貳』 葯物制劑專業基礎知識是什麼課程

專業基礎課有高等教學(80學時);物理學(74學時);無機化學(82學時);有機化學(156學時);化學分析(82學時);儀器分析(76學時);物理化學(110學時);人體解剖學(40學時)、生理學(90學時);工程制圖(46學時);生物化學(108學時);醫葯數理統計(50學時);微生物學與免疫學(60學時);
葯物制劑專業培養具備葯學、葯劑學和葯物制劑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和基本實驗技能,能在葯物制劑和與制劑技術相關聯的領域從事研究、開發、工藝設計、生產技術改進和質量控制等方面工作的高級科學技術人才。

『叄』 葯物制劑專業要考得證書有哪些

葯物制劑專業要考得證書有:
衛生部系列的葯師(初級、中級職稱)

葯監局系列的執業葯師(是執業資格證,不是職稱,相當於衛生部系列的中級職稱)

葯學職稱考試報考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葯學專業:
報名參加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葯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7年;
2、取得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6年;
3、取得葯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4年;
4、取得葯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2年;
5、取得葯學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葯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葯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初級葯士/葯師/主管葯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葯學職稱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各個科目所涉及的考試內容如下:
初級葯士
基礎知識: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天然葯化、葯物化學、葯物分析
相關專業知識:葯劑學、葯事管理
專業知識:葯理學
初級葯師/主管葯師
基礎知識:生理學、病理生理學、生物化學、微生物學、天然葯化、葯物化學、葯物分析
相關專業知識:葯劑學、葯事管理
專業知識:葯理學
專業實踐能力:醫院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總論)、醫院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各論)
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7年。
(二)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5年。
(三)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3年。
(四)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年。
(五)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
(一)中葯學徒、葯學或中葯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20年。
(二)取得葯學、中葯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15年。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執業葯師,或稱葯師,是負責提供葯物知識及葯事服務的專業人員。葯劑師是葯物的專家,同時是解答市民大眾有關葯物問題的最適當人選。葯劑師負責監察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葯物中有否出現葯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葯物劑型(如:葯水、葯丸、塞肛葯等)。
工作內容
1、指導和參加葯品調配工作;
2、負責葯品檢驗鑒定和葯檢儀器的使用保養,保證葯品質量符合葯典規定;
3、配合臨床研究,製作新葯及中草葯提純;
4、檢查毒、麻、限、劇、貴重葯品和其他葯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並向上級報告;
5、按照處方為顧客配葯,並且向顧客說明如何服用等相關事項;
6、回答病人和其他專業醫務人員的咨詢;
7、從事研究、開發並參與醫葯產品的生產製作,負責新葯產品的醫效實驗,對新葯進行生產質量監控等一系列工作等。
在制葯廠工作的葯劑師從事研究,開發,並參與醫葯產品的生產製作,負責新葯產品的醫效實驗,對新葯進行生產質量監控等一系列工作。
申請條件

1.具有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並有一定的專業工作實踐經歷。
2.報考條件中的相關專業是指:相關專業指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
3.報考條件中對專業工作年限的具體規定:
4.對中專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5.對大專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6.對本科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7.對第二學士學歷、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要求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取得博士學歷的人員可直接申請參加考試。

『肆』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考點全解考試的難點和重點有哪些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考點全解》,分為中葯學、中葯葯劑學兩個部分,從總體上看,考試的難點是中葯學部分,考試的重點是中葯葯劑學部分。
1、中葯學部分的考點理論性強,重在講解中葯的葯理。該書把全部中葯分為二十個種類,概括性強。這些理論多是百年甚至千年經驗的總結,有的又是用文言表述,其內容特別是緒論一章的內容晦澀難懂,理解起來比較困難。
2、中葯葯劑學部分(含中葯炮製學)的考點實用性強,特別是葯劑衛生,浸提、分離、精製、濃縮與乾燥,散劑,浸出葯劑,液體葯劑等,更是重點中的重點知識點。

『伍』 初級中葯師的中葯專業知識考試,考不考中葯葯劑學的急,在線等

考,去網上搜搜考試大綱,有的

『陸』 2015年執業葯師考試葯學專業知識包括哪些內容

2015年執業葯師考試葯學專業考試內容有較大改變,以前的葯學專業知識一和葯學專業知識二的科目包括:葯劑學、葯物化學、葯理學、葯物分析,正式合並為新的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為新增加科目:
1、葯學專業知識一:調整為葯劑學、葯物化學、葯理學、葯物分析(合並原葯一、葯二內容)。
2、葯學專業知識二:調整為臨床葯物治療學、臨床葯理學,均為新增科目。將臨床常用葯物按照葯物功效的不同分章進行闡述,包括各類葯物的葯理作用與臨床評價,用葯監護的講解,以及主要代表葯品的介紹。
3、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在原有內容上有較大調整。
4、葯事管理與法規:2015年執業葯師考試《葯事管理與法規》在原有內容上有調整,包含執業葯師與葯品安全、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與國家基本葯物制度、葯品監督管理體制與法律體系、葯品研製與生產管理、葯品經營與使用管理、中葯管理、特殊管理的葯品管理、葯品標准與葯品質量監督檢驗、葯品廣告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葯品安全法律責任等內容。

『柒』 葯物制劑專業在什麼企業工作好一些那葯劑師考試怎麼考那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科目為:
葯事管理與法規
葯學類考試科目:
葯學專業知識(一):該科目包括葯理學、葯物分析兩部分內容;
葯學專業知識(二):該科目包括葯劑學、葯物化學兩部分內容;
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葯學類考試科目: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該科目包括中葯學、中葯葯劑學(含中葯炮製)兩部分內容;
中葯學專業知識(二):該科目包括中葯鑒定學、中葯化學兩部分內容;
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以上科目中,葯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的人員可根據專業要求,選擇葯學類或中葯學類考試科目。
執業葯劑師的工作領域
執業葯師不僅應是合理用葯知識的宣傳者、葯物不良反應信息的監測者,還是面向大眾的葯學服務的提供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1)凡從事葯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必須配備執業葯師;(2) 實施葯品分類管理、具有銷售處方葯和甲類非處方葯資格的零售葯店必須配備執業葯師;(3)跨地域連鎖經營的葯品零售連鎖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葯師;(4)通過GSP認證的大中型葯品零售企業必須配備執業葯師;(5)通過GSP認證的葯品批發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葯師;(6)通過GMP認證的葯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葯師;(7)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葯房和制劑室必須配備執業葯師。

『捌』 葯學專業知識(一)和葯學專業知識(二)是如何劃分的

葯學專業知識(一)包括葯理學和葯物分析;葯學專業知識(二)包括葯劑學和葯物化學。

《葯學專業知識(一)》主要考查葯學類執業葯師從事葯品質量監管和葯學服務工作所必備的專業知識,用於評價執業葯師對葯學各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識記、理解、分析和應用能力。

《葯學專業知識(二)》是在《葯學專業知識(一)》對葯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做系統要求的基礎上,從臨床葯物學角度考查合理用葯的專業知識。

(8)葯劑學專業知識試題擴展閱讀:

《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第三條 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葯學、中葯學兩個專業類別。

葯學類考試科目為: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中葯學類考試科目為: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第四條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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