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升本聯考專業有哪些
㈠ 統考專升本報名招生專業有哪些
統招專升本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性質的本科,指在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應屆畢業生中選擇優秀學生升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層次進行兩年制的深造學習,修完所需學分,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條件頒發學位證書,並核發本科就業報到證。統招專升本屬於國家計劃內統一招錄(統招),統考全稱為「選拔優秀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統一考試」,簡稱普通專升本(河北省稱「專接本」,江蘇省稱「專轉本」,廣東省稱「專插本」)。列入當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享受與普通四年制本科同等待遇。
專升本考試科目有:
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以及中醫、中葯學(一級學科):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藝術類(一級學科):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工學、理學(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等四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高數(一)。
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葯學類(除中葯學類外)等六個一級學科:政治、外語、高數(二)。
法學:政治、外語、民法。
教育學(職業教育類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農學: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醫學(中醫學類、葯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體育類: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㈡ 統考專升本考試科目有哪些
1、統考考試科目:考試科目分文、理科。文科: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理科: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
藝術、體育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組織專業加試,並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完成。專業加試合格考生才能填報相應院校、專業志願。
2、校考:基礎課和專業課,基礎課為省統考,專業課為本科院校出題。
3、報考條件:
各省每年普通專升本政策會有所不同,以當年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相關政策為准。
1、選拔對象為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普通全日制統招入學)。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有較高思想道德修養和文化素質,上進心強,品行端正;在校期間未受記過(含)以上處分,無考試作弊記錄。
3、分省份要求英語水平,比如上海要求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經民政系統等有關單位按照規定和程序審核後,可參加普通專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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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升本相關規定:
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學生,按錄取學校所錄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准交納有關費用。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享受統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各高校要根據國家有關資助困難學生的政策規定,採取獎、貸、助、補、減等措施,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生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即註明專科起點,2年制本科),畢業後自主擇業。
新生入學後,學校要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和錄取標准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㈢ 統考專升本考試科目有哪些
各科類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和一門專業基礎課。
1.文史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政治、英語、藝術概論。
3.理工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一)。
4.經濟管理類:政治、英語、高等數學(二)。
5.法學類:政治、英語、民法。
6.教育學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7.農學類:政治、英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類:政治、英語、醫學綜合。
9.體育類:政治、英語、教育理論。
10.中醫葯類:政治、英語、大學語文。
統招專升本考試的選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現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試院主持舉辦,統一考試。個別省份如上海,從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選拔。各省每年的統招專升本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招生對象僅限於應屆優秀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各省市和學校規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學校要求英語三級以上(上海為四級)、無不及格記錄且所報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對口,某些省市和學校無此要求,具體情況請參照當年各省的政策。
統招專升本只限報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許跨省報考。國家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規定,普通高校統招專升本為國家統招計劃普通全日制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