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1. 山西衛生系統副高級職稱晉升條件
1、破格晉升正高職務任職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四條中的三條: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兩項國家級科研項目(課題),解決關鍵性技術問題,其成果經有關部門組織鑒定,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獲省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星火獎、國際合作獎三等及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或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或相關榮譽獎獲獎人。
(3)在國家級醫學雜志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經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20萬字(其中一部著作中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並提交國家級醫學雜志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一篇。
(4) 參加本學科國家統編教材編寫工作,並完成規定編寫任務(須附國家教材編寫委員會下達的編寫任務書)。
2、破格晉升副高職務任職資格:須滿足下列四條中任一條,符合其中(1)或(2)條破格者須同時在省級以上醫學學術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專業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1)主持完成(排名第一或第二)省、部級科研項目(課題)一項,經省、部級權威職能部門評審鑒定,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及以上。
(2)獲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星火獎、國際合作獎等級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包括相關榮譽獎項);或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三等以上獎一項(為額定獲獎人員,並有一級證書,含相關榮譽獎項)。
(3)在省級醫學刊物公開發表研究方向一致的有價值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四篇以上。
(4)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本專業有學術價值的衛生醫學專著或譯著一部,本人撰寫部分不少於10萬字。
2. 山西衛生高級職稱專業能力考試成績如何查詢
在山西省衛生廳網可以直接查到,但答辨時間還不知道
3. 山西高級衛生職稱考試准考證丟失如何補辦
查詢衛生系統高級職稱抄考試准考證號可以到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2016年衛生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大致會在考後2個月公布(2016年7月下旬) 開始,考生可參考:合格標准:衛生資格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的各專業、各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 * 注意事項: 1.考生須輸入本人准考證上的信息(准考證號、證件號碼)查詢成績。 2.如忘記准考證號,請點擊「查詢准考證號」進行查詢。
4. 山西省衛生糸統付高職稱條件
一、申報條件
(一)正高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受聘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2、大學普通班畢業後,受聘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二)副高申報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後,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3、大學普通班畢業後,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後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一致或相近專業),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專畢業,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專畢業,受聘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滿7年。
7、護理專業中專畢業後,從事臨床護理工作25年以上,並取得護理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受聘主管護師5年以上,可申報副主任護師任職資格。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業績材料必須提供原件並裝訂成冊,復印件不作為評審依據。
(二)申報評審的專業必須填寫清楚,如內科、外科、婦產科等,不能統稱為醫療。
(三)《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上的設區市(主管部門)一欄,必須填寫設區市(主管部門)全稱,並標明設區市(主管部門)代碼。
(四)《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表》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不可復制,《專業技術資格送審表》可復制(15份),但不得改變表格式樣與大小。
5. 如何報山西省衛生副高級職稱評審
山西省衛生副高級職稱評審:
基本條件:
1、政治及職業道德要求。
2、學歷要求。
3、學術水平與業務技術能力要求。
4、任現職年限。
5、外語條件。
6. 我想上中級職稱醫2016年山西省報考具備什麼條件
2016年山西省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
2016年 山西省醫師中級職稱考試(含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
2016年山西省醫師中級職稱考試(含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註:部分地區2016年衛生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地衛生局公布內容為准。)
一、臨床醫學專業:
(一)初級:
根據462號文件精神,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中級:
1、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葯(護、技)士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葯(護、技)師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護、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其中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參加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葯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2、按照《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3、報名參加2016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類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4、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6、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執業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部分專業系主亞專業,主亞專業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科目考試中使用共用試卷;具體可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情況的說明」。
8、《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九品論文網、提供論文發表、圖書出版 職稱論文發表,教育論文發表,學術論文,建築論文發表,醫學論文發表。論文領域:教育,建築,經濟,管理,社科,醫學 ,文學 ,農業 ,體育 ,財會,科技,機械 ,計算機 ,法學,藝術,新聞,工程 ,交通 ,理工,護理等專業。
7. 申報山西省2015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高級職稱評審有哪些條件
評定標准: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嚴格遵守醫德 規范;系統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相關學科理 論知識,熟悉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及技術規范,了解本專業國 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能處理本專業較復 雜疑難問題,工作業績較突出,公開發表、出版體現專業水平的 論文和著作;學術技術水平較高,有指導和培養下一級衛生技術 人員的能力;較熟練運用一門外語獲取醫學信息和進行學術交 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嚴格遵守醫德規范。第一條 適用范圍
適用於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申報副主任醫師、副主任技師、 副主任葯師、副主任護師的衛生技術人員。
第二條 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一、從申報當年往前推算,在申報條件規定的資歷年限內, 有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偽造學歷資歷,或申報業績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 等申報材料造假等嚴重違紀行為,從被查證屬實當年起 3 年內不 得申報;
三、發生醫療差錯責任者,當年不得申報;發生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2年的。
第三條 學歷、資歷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獲博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本領域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碩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本領域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獲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本領域專業 技術工作5年以上;獲大專學歷,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本領域專 業技術工作 7 年以上。
二、國家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尚無專 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以下學歷、資歷要求申報: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得碩士學位, 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獲得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9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1 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15 年以上。
第四條 外語條件
一、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達到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要求。(一份B級或A級的合格證書)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計算機應用能力
一、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達到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規定的成績模塊。(4個模塊的合格證書)
二、免試條件按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及專業能力考試條件
一、申報副主任醫師須具備執業醫師資格並經執業注冊;申報副主任護師須具備護士執業資格並經執業注冊。
二、參加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成績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線(考試後獲得的2年有效合格證書);免試人員范
圍按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規定執行。
第七條 繼續教育條件
任現職以來,完成本部門、行業及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
第八條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一、每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0周以上。在管理工作崗位的專 業技術人員,每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不少於20 周。
二、有較豐富的本專業實踐經驗,能獨立解決本專業復雜疑 難的技術問題;完成較復雜的會診和搶救工作。
三、開展本專業必須具備的各項診療技術項目。
四、每年對下一級衛生技術人員進行臨床技能培訓,講授專題課 3 次以上。
五、開展基層衛生技術服務工作 衛生系統內的衛生技術人員,原則上應按規定到縣或鄉(鎮)衛生機構開展衛生技術服務工作
。申報副主任醫師專業技術資格, 在任期內必須到縣、鄉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累計6個月以上;申報其它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在任
期內必須到縣鄉醫療衛生機構服 務累計3個月以上(提交《廣西衛生技術人員到農村基層工作考核卡》),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業績成果條件
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供以下病案或技術工作報告:
一、臨床醫療(西醫、中醫):
(一)須提交本人在任期內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業績成果的3份原始完整病案(掃描的復印件要有單
位審核蓋章)。
(二) 無住院病床科室或長期在門診工作而無法提供病案的申報人員:須提交本人在任期內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業績成果的 3 份病案分析材料(3000 字以內, 附有關原始資料材料如各種檢查、檢驗單號、處方等,掃描的復 印件要有單位審核蓋章)。
二、其他專業:須提交本人在任期內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業績成果的3份技術工作報告(3000 字以內,附實驗室檢測檢查、現場調查等有相關原始資料,掃描的復印件要有單位審核蓋章)。
第十條 論文、著作條件
任現職以來必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醫學類專業公開發行期刊(公開發行期刊查詢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 2 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個案報道、綜述、科普性文 章和論文摘要等),綜述 1 篇(可不發表)。縣和縣以下各醫療單 位申報副高級職務資格,論文可在醫學類專業期刊的增刊發表。 評委會(專家組)應對論文質量進行專業鑒評,並給出鑒定意見, 對於論文水平較低的不能作為評審依據。
第十一條 破格條件
對貢獻突出、業績顯著且不具備規定學歷,但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破格申報。
一、基本條件
(三)符合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思想政治條件,任現職以來,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其中至少有兩年度考
核為優秀。
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論文、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專業能力考試、繼續教育、工作業績等符合規定條件,
二、副主任醫(葯、護、技)師專業技術資格破格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其中之兩項:
(一)獲得市(廳)級授予的專家稱號;
(二)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
(三)市(廳)級科技進步一等獎以上者。
第十二條 附則
一、凡是符合上述條件規定,可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並按規定程序申報、送評,否則,各級人事(職改)部門不予受理,
評委會不予評審。
二、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條件不一致的,以本條件為准。
三、本條件由自治區職改辦、自治區衛生廳職改辦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四、與本條件相關的詞(語)解釋見附錄。
一、本評審條件中所規定的思想政治條件、學歷(學位)資歷、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專業能力考試、繼續教育和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要求必須同時具備。
二、本評審條件中所規定的「學歷」,是指國民教育序列的學歷。取得國(境)外的學歷,須提供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認證材料。
三、論文:指在醫學及相關專業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 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全文一般不少於2000 字。不含增刊,不
包括個案報道、綜述、科普性文章和論文摘要等。通訊作者論文不能作為代表作。
四、獎項等次主要完成人排名
(一)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前 9 名;二等獎:前 7 名;三等獎:前 5 名。
(二)市(廳)級科技成果科技成果一等獎:前 5 名;二等 獎:前 3 名。
五、繼續教育學分條件
(一)指任現職以來,累計完成繼續醫學教育 I 類學分 25 分、Ⅱ類學分 50 分以上學分(I 類學分可替代Ⅱ類學分)。注意:
每篇論文可獲6分Ⅱ類學分
(二)具備從業以來累計 1 年或任現職以來累計半年進修、培訓學習經歷。(要有證明或證書等)
8. 山西省衛生廳頒發的執業醫師證在那個網站查詢
各個省的衛生廳主頁上一般都有查詢鏈接
衛生部網站上是能查到的,在那個省和叫什麼名字輸入就行了
9. 山西省衛生廳醫政處關於執業醫師資格注冊
一般是不需要准考證的,但如果你現在准備向其申請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是你原報考的衛生行政部門,一般情況下需要你回到原報考的衛生行政部門開一張"未注冊證明".
具體情況,你應該向現申請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問詢,各地要求可能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