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招考網自考換專業
① 5184廣東考試服務網裡面自考報考成功後哪裡可以修改科目嗎
5184報考會比招考網貴兩蚊。
5184登陸進去後,1.左手邊有個「查詢報考」
② 廣東自考生深圳想轉到廣州考試可以嗎
可以,但是需要辦理轉考手續,
省內轉考是考生在省內的一個城市轉到省專內的另一個城市。這種情況的考生屬辦理轉考手續的過程是:
1、於每年的6月初或12月初到原所在地的市縣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2、辦理轉出手續時應帶的材料為准考證、身份證。
3、辦理轉出手續時,市縣招考辦都會交給考生一份考籍轉移通知單,這個通知單是考生轉出的依據和證明,考生一定要注意保管,並在到轉入市招考辦查詢新考號時,出示給轉入市。
4、考生於每年的6月25日或12月25日到轉入市招考辦查詢由省招考辦自考處給出的轉入市的新考號,並以這個新考號報名,繼續參加考試。
5、轉出手續收費按省物價局的規定80元/人次
③ 請問新生今年怎麼在廣州報考自考本科
詳細報名流程可以上廣州自考網看看。我可以簡單地說說。自考的時間是版每年1、4、7、10月,例如你想4月考試權的話,1月的時候就要到廣州招考網留意報考時間。如果是第一次自考,即新生報考的話,首先要上網預報名,然後拿著預報名號,到你就近的社會報考點報名及報考你要考的科目。准考證工本費好像是15元,每科報考費:37元。書本是要自己買的。廣州自考網的「專業介紹」鏈接里,有介紹各科的指定教材。
④ 廣東省自學考試報考流程:自考老生怎樣報
老生在每次考試前只須按規定時間辦理相關科目的報考手續即可。
第一步:科目報版考
考生必須可權在指定的報考時間通過網上或現場來報考相關專業的科目考試,每科報考費用大概37元左右。
1)網上報考:在指定的報考時間登錄廣東考試服務網(www.5184.com/zk/)或所在市的招考網進行網上報考專業目科。
2)現場報考:關注廣東省自考網(www.zikao.gd)公布的各市現場報地點和報考時間,在指定的時間到你最近的指定報考地點報考。
第二步:查詢考場地點
根據廣東省自考網所公布的考場查詢時間和考試時間,登錄到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自己所安排到的考場地點和考試時間。
⑤ 自考想轉到異地考試如何申請
需要把原來考過的成績轉到你現在所在是城市(如果你需要的是現在所在的城市回的畢業證的話)答。如果你還想要原來所在城市的畢業證的話,你可以在你現在的城市考了之後再轉回到原來的城市。自考是可以異地考的,沒有問題,但你要花錢轉曾經考過的科目,另外,有的城市有自己的自考規定,比如北京,你要把原來的成績轉過去的話,要加考一些科目的。所以說,你還是要聯系你現在所在城市的自學考試辦公室的。每個城市的規定都不太一樣。
⑥ 自考可以異地報名,然後回本地考試嗎
可以的。抄
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省(區、市)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須辦理省際轉考手續。電子轉考運用信息技術,以交換考籍電子檔案方式實施省際轉考的過程。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後,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辦理轉入手續。
在籍考生辦理省際間轉考的,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轉出地准考證和轉入地准考證到轉出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對轉出電子檔案信息進行現場確認,並在轉出地省級考辦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6)廣東招考網自考換專業擴展閱讀: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要求規定:
1、考試成績管理由省級考辦統一組織、實施。成績管理主要包括:成績發放、成績保存、成績統計分析等。
2、地級考辦根據省級考辦發放的成績庫列印《成績冊》和《成績通知單》。《成績冊》一式二份,地、縣(區)級考辦各保留一份存檔。
3、考生應當妥善保管《課程合格證》,若有遺失,可向省級考辦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申請並按規定辦理《課程合格證明》。《課程合格證》或者《課程合格證明》在畢業審核時隨畢業材料一起上交審核。
⑦ 廣東自考新生可以跨市報名嗎
自考報名在哪裡都可以報名,具體考試地方是看你報考的學校在哪裡,學校自考考試地點的安排在哪裡你就去哪裡考試,具體的正式報名縣區你需要咨詢一下你所報名處的咨詢老師,希望對你有幫助
⑧ 我是廣東人,在福建讀大學,也參加了自考,自考能在不同的省考試嗎
你好!
1、成績有效,可以在廣東繼續考試,需要辦理轉考手續。
2、辦理轉考手續的相關內要求和流程可以容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這個網站上查看。
3、獲取更多自考信息,可以網路一下「書中自有顏如玉考試」。
望採納!
⑨ 廣東自學考試招生網是不是騙人的
廣東考試服務網(http://www.5184.com/)是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旗下正規,合法網站,如果其他網站注冊廣東自學考試招生網,均與此網無關,很多是一些培訓機構設立的網站,如有受騙上當可舉報。
⑩ 自考可不可以轉學籍
可以,自考轉考相關規定如下:
1、考生轉出
省際轉考先辦理轉出手續,再辦理轉入手續,省考試院通過全國「轉考平台」遞送和接收轉考電子檔案,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籍考生離開本省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本省准考證和轉入地准考證,在規定日期內,到考生考籍所在報名的招考辦現場申請確認。轉出申請由考生本人提出,進行現場申請,並在招考辦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上簽字。
二、省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按照相關規定,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台」。
三、轉入地省級考辦從全國「轉考平台」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四、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後,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辦理轉入手續。
五、轉入手續辦理完成後,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台」,本省考試院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2、轉出要求
一、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並取得轉入地考籍後,再辦理轉出手續。
二、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期間和延期畢業期間,考試成績不得轉出。
三、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報名所在地招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四、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有違紀的不得轉出。
五、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六、考生轉出的課程與國家現行計劃不一致的,不得轉出。
七、考生只可以轉一次,確定轉出後本省將不再接待該考生在我省繼續報名參加考試,考生電子考籍檔案將封存。
3、考生轉入
一、2016年以前通過機要方式轉入我省的並且在《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查到轉入信息的考生,須在3月1日至11日到報名所在地招考辦填寫落籍手續。
二、在3月初通過全國「轉考平台」交換的電子檔案,考生須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辦,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場確認,並在招考辦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上簽字。
三、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我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規定;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轉考平台」交換的電子檔案為准。
四、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考試院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我省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五、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於5門、本科不少於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辦畢業手續。
注意:各地轉考政策有所不同,建議致電詳詢轉入省的教育考試院或自考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