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考核本科專業
Ⅰ 什麼是實踐本科/專業有哪些/學歷證書是否被社會承認
1、實踐本科,全稱為實踐考核本科,實踐課程考核本科與自考有所不同,版但也是本科的一權種。因為每年都會有相當一部分考生落榜,為滿足這部分考生的需求.該學歷不僅中國承認,世界各國都承認。
2、自考是從高中起點至本科畢業,所有的二三十門課程都要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實踐課程考核本科實行的是專本連讀,專科階段的課程無須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本科階段的1/3課程也是由我院自主命題考試,剩下的2/3課程,大約8-9門,跟自考一樣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這樣,獲得本科學歷的難度比自考降低很多。學生畢業時,能夠同時拿到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證書和本科證書。
3、實踐課程考核本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統招,是由國家教育部備案,是國家承認學歷。
Ⅱ 實踐考核本科和普通本科有什麼區別嗎兩者的畢業證那個在地方上含金量更高
首先給你說明一下,實踐考核本科和普通本科的含義,實踐考核本科實際上專套本,實行的是專本套讀,專科階段的課程是普通高等專科,本科階段的課程自考課程,大約15門左右,跟自考一樣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學生畢業時,能夠同時拿到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專科證書和自考本科證書。
在國家的相關文件中規定兩種本科具有同等效力,在人員使用的待遇上要求一致,下面是中央文件全文: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1988年3月3日國務院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完善高等教育體系,根據憲法第十九
條「鼓勵自學成才」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
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
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
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
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第四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以教育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為根本方向,講求
社會效益,保證人才質量。根據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學預測
和開考條件的實際可能,設置考試專業。
第五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科(基礎科)、本科等學歷層次,與普通高等
學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應相一致。
第二章考試機構
第六條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在國家
教育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全國考委由國務院教育、計劃、財政、勞動人事部門的負責人,軍隊和有關人
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部分高等學校的校(院)長、專家、學者組成。
全國考委的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政策、法規,制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具體
政策和業務規范;
(二)指導和協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的規劃,審批或委託有關省、自治區、
直轄市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審批開考專業;
(四)制定和審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自學考試大綱;
(五)根據本條例,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六)組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研究工作。
國家教育委員會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全國考
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第七條全國考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負責擬訂專業考試計劃
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和推薦適合自學的高等教育教材,對本專業考試工
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評估。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考委」)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和全國考委指導下進行工作。省考委的組成,
參照全國考委的組成確定。
省考委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業務規范;
(二)在全國考委關於開考專業的規劃和原則的指導下,結合本地實際擬定開
考專業,指定主考學校;
(三)組織本地區開考專業的考試工作;
(四)負責本地區應考者的考籍管理,頒發單科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
(五)指導本地區的社會助學活動;
(六)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的委託,對已經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學校的教
學質量,通過考試的方法進行檢查。
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
構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第九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
直轄市的市轄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地市考委」)在地區行
署或市(區)人民政府領導和省考委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地市考委的職責是:
(一)負責本地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組織工作;
(二)指導本地區的社會助學活動;
(三)負責組織本地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人員的思想品德鑒定工作。
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第十條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
主考學校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
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主考學校應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事機構,根據任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所
需編制列入學校總編制數內,由學校主管部門解決。
第三章開考專業
第十一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新專業,由省考委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
論證,並提出申請,報全國考委審批。
第十二條可以實行省際協作開考新專業。
第十三條開考新專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健全的工作機構、必要的專職人員和經費;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主考學校;
(三)有專業考試計劃;
(四)有保證實踐性環節考核的必要條件。
第十四條開考承認學歷的新專業,一般應在普通高等學校已有專業目錄中選
擇確定。
第十五條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和軍隊系統要求開考本系統所需專業的,
可以委託省考委組織辦理,或由全國考委協調辦理。
第十六條全國考委每年一次集中進行專業審批。省考委應於每年六月底前將
申報材料報送全國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報辦理。審批結果由全國考委
於當年第三季度內下達。凡批准開考的專業均可於次年接受報考,並於首次開考前
半年向社會公布開考專業名稱和專業考試計劃。
第四章考試辦法
第十七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採取全國統一
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逐步建立題庫,實現必要的命題標准化。
試題(包括副題)及參考答案、評分標准啟用前屬絕密材料。
第十八條各專業考試計劃的安排,專科(基礎科)一般為三至四年,本科一
般為四至五年。
第十九條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每門課程進行一次性考試。課程考試合
格者,發給單科合格證書,並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
的考試。
第二十條報考人員可在本地區的開考專業范圍內,自願選擇考試專業,但根
據專業要求對報考對象作職業上必要限制的專業除外。
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的原則選擇考試專業。
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考。
第二十一條報考人員應按本地區的有關規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單
位辦理報名手續。
第二十二條已經取得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生或專科生學歷的人員參加高等
教育自學考試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考部分課程。
第二十三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為單位設考場。
有條件的,地市考委經省考委批准可在縣設考場,由地市考委直接領導。
第五章考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取得一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後,省考
委即應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
應考者因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需要轉地區或轉專業參加考試的,按考籍管理辦
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五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符合下列規定,可以取得畢業證書:
(一)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
(二)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
(三)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獲得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者,國家承認其學歷。
第二十六條符合相應學位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人員,由有學位
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授予相應的學位。
第二十七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畢業時間,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第六章社會助學
第二十八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
試的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的要求,通過電視、廣播、函授、面授等多
種形式開展助學活動。
第二十九條各種形式的社會助學活動,應當接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的指
導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
第三十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輔導材料的出版、發行,應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七章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
第三十一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
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
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
據需要,在編制和增人指標范圍內有計劃地擇優錄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
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
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准執行。
第八章考試經費
第三十三條縣以上各級所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經費,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
在教育事業費中列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妥善安排,予以保證。
第三十四條各業務部門和軍隊系統要求開考本部門、本系統所需專業的,須
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提供考試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收繳的報名費,應用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
作,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章獎勵和處罰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或單位,可由全國考委或省考委給予獎勵:
(一)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特別優異或事跡突出的;
(二)從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作出重大貢獻的;
(三)從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工作,取得顯著成績的。
第三十七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在考試中有夾帶、傳遞、抄襲、換卷、
代考等舞弊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考試規則的行為,省考委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
取消考試成績、停考一至三年的處罰。
第三十八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人員和考試組織工作參與人員有下列行為
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單位取消其考試工作人員資格或給予行政處分:
(一)塗改應考者試卷、考試分數及其他考籍檔案材料的;
(二)在應考者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的;
(三)縱容他人實施本條(一)、(二)項舞弊行為的。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破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行為之一的個人,由公安機關
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盜竊或泄露試題及其它有關保密材料的;
(二)擾亂考場秩序不聽勸阻的;
(三)利用職權徇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國家教育委員會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和國家教育委員會的實施細則,
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本條例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1981年1月13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行辦法的
報告》和1983年5月3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成立全國高等教育自
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的請示的通知》同時廢止。
但是在現實中,各地方對於自考本科的認可度比較低,很多私營企業根本就不認可!實際上實踐考核本科最後獲得的自考本科畢業證,在剛開始找工作的時候是沒什麼認可度的!
Ⅲ 我想上實踐考核本科
建議:來不用去。
1 實踐考核本科是業源余制的學習形式,和自考,成教,網路教育,一樣。 無非是校方組織學生上課,提供教學資源而已。
2 一般來說,這樣的學校校風。。。。我不說,你懂。
3 學歷可以報讀自考方面的。
4 可以的話,你報讀一些好的大專院校吧。這樣學點東西,而且就讀期間可以自考升本科。
請採納。。親。。謝謝。
Ⅳ 實踐考核本科屬於全日制本科生嗎
你好,實踐本科是自考不是全日制的,全日制一般都是指統招,通過高考錄取的全日制。
Ⅳ 實踐考核本科是真的嗎,有這么好的事情今天有個自稱是山東大學的學生叫我qq,,,自主招生山東
當然是真的了,又不是統招招生。實踐考核本科在山大官網有公布招生簡章哦,具體的找到山大回官網,招生就業,答點擊繼續教育,第二條就是招生簡章,是國家教育局統一開設並發布消息的。山大是由統招,研究生博士,出國留學還有實踐考核本科這幾個組成的教育體系,可以打電話咨詢。
Ⅵ 有沒有知道關於實踐考核本科的
我上的就是山東經濟學院的實踐考核本科,招聘單位是非常認可我們的學歷的,國家教育部文件明確規定了實踐考核本科學歷與普通本科學歷在工資待遇、職稱評審、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等各個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Ⅶ 實踐本科招生是什麼意思
是國家教育部在山東做的試點。因為山東每年都會有相當一部分考生落榜,為滿足這部分考生的需求.該學歷不僅中國承認,世界各國都承認。實踐考核本科與自考有所不同,自考是從高中起點至本科畢業,所有的二三十門課程都要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
實踐考核本科實行的是專本套讀,專科階段的課程無須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本科階段的1/3課程也是由我院自主命題考試,剩下的2/3課程,大約8-9門,跟自考一樣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
這樣,獲得本科學歷的難度比自考降低很多。學生畢業時,能夠同時拿到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證書和本科證書。
(7)實踐考核本科專業擴展閱讀:
山東財經大學「實踐考核本科」是國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一種形式,國家允許具有高等教育資質的高校開辦試點本科,而學生將以自學考試考生的名義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符合條件的可以授予學士學位,在考研、考公務員等與國家統招本科學生同等待遇。
山東財經大學作為山東省自考財經類專業的主考院校,山東財經大學實踐本科是山東財經大學實踐考核本科,山東財經大學實踐考核本科是全國規模最大的財經類高校,是山東省實踐自考本科財經類專業主考院校。
山東財經大學實踐本科教育模式,是統計學院總結多年教育培養經驗結合社會實際就業需求,聯合省內知名企業和人力資源平台。利用現代人力資源理論和職業培養方法與傳統學歷教育課程體系相結合的,將傳統以專業教學為導向的籠統、單一教育模式,
轉變為以職業、崗位培養為導向的新型本科學歷教育模式。學院自2002年以來一直從事山東財經大學實踐本科教育工作,主要開設會計、金融、市場營銷、企業管理、國際貿易等熱門經管類專業。
山東財經大學主考類專業在校生自考即「實踐考核本科」的學生進行注冊、報考、成績查詢、網上作業提交、政策法規下載等專用系統。實現了對「實踐考核本科」學生的正規管理和培養。使山東財經大學實踐考核本科的學生,不僅從成績上提高自己,同時提升自己的綜合素質能力,滿足了人才培養的需要。
山東財經大學統計學院多年來形成了「團結思進、務實創新」的辦學傳統。學院堅持教書育人和師德、教風和學風建設,倡導「教師認真教書做學問,學生扎實學習長本領」,強調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創新能力和持續競爭能力不斷提升。
學院積淀和凝煉出的辦學特色是「寬口徑、厚基礎、重應用、深素質」。30多年來,統計學院向社會輸送畢業生三千多人,一大批優秀畢業生在國家機關任廳、處級領導,在大中型企業任高、中層管理者或在高校、科研、事業單位作出重要貢獻。
近年來,統計學院本科生有25%左右考取碩士研究生,有40%左右的碩士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均在90%以上。
Ⅷ 實踐考核本科和自考
實踐課程考核本科與自考有所不同,但也是本科的一種。山東每年都會有回相當一答部分考生落榜,為滿足這部分考生的需求,所以國家教育部在山東做的試點,是一種新的本科教育模式。
自考是從高中起點至本科畢業,所有的二三十門課程都要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實踐課程考核本科實行的是專本連讀,專科階段的課程無須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本科階段的1/3課程也是由我院自主命題考試,剩下的2/3課程,大約8-9門,跟自考一樣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這樣,獲得本科學歷的難度比自考降低很多。學生畢業時,能夠同時拿到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證書和本科證書。
自考的所有課程都要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是應試教育。而實踐課程考核本科只有本科階段的2/3課程參加國家組織的統一考試,三年時間里8-9門課程參加統考,大大降低了獲得畢業證書的難度,消除了應試教育的弊端,學生在校期間可以有大量時間接受素質教育和技能教育,職業起點高,社會適應能力強,大大提高了就業水平。
實踐課程考核本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統招,是由國家教育部備案,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各院開設的本科實踐,實行自主招生,國家承認學歷。
Ⅸ 自考本科 實踐考核是什麼怎麼考的
自考中的實踐考核,需要到你所報考專業的主考院校參加考試。簡單來說實踐課就是把你所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中來,是對專業課的一個檢測,因此報考實踐課的前提是考生已經通過該課程的筆試考試。
自考實踐考核辦法是由主考學校確定,每年安排2-4次,是對自考生運用專業中所學的理論知識,以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核,即我們日常所說的對基本技能和分析、應用能力的考核。實踐環節課程,一般包括專業考試計劃中設立的課程實驗、實習,課程設計,專業實習,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等。
考核辦法:
1、實踐考核和普通的自考課程一樣,一年一共有2到4次機會可以報名參加考核,當然具體時間由各主考學校確定,主考學校會在實踐考核的3個月前將考試安排和有關要求向考生們公布,請廣大考生留意各主考院校網站公布的信息。
2、只有考生在某個課程的課程成績合格之後,才能向主考學校報名參加這門課的實踐考核。報名時應出示准考證、身份證,以及提供主考院校要求的相應資料。
3、主考學校會在考核前,對各專業的考生進行相應的培訓和輔導。考核地點一般設在主考學校內。
實踐課必須要參加,否則是拿不到畢業證的。雖然是實踐課程,但它並沒有想像的那麼難。在進行實踐考試前,院校是會對參與的考試進行相應的培訓和輔導的,一般是在院校內進行考試。
(9)實踐考核本科專業擴展閱讀:
調整後的英語類專業實踐課程分別按照現有的面向社會開考專業、面向高校開考的應用型專業實踐課程管理模式進行考核。
即社會考生向主考學校申請進行實踐性課程考核,主考學校負責接受報名及組織考試,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由主考院校制定並報我院備案。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將在官方網站和官方微信向社會考生發布。應用型專業主考學校接收本校考生的報名及組織考試,報名時間、報名方式、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由各主考學校根據本校自身的教學計劃與課程安排制定,組織本校考生進行實踐課程的考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上報考核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