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力資源專業自考
1. 湖北有哪些大學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自考本科的
自考的一個專業應該就是一個主考院校吧,這些詳細信息你可以在官方網站上查詢
2. 湖北自考人力資源管理獨立本科段的學位可是哪幾門急求!!!
學位課程有來三門哦
代號源 00107 現代管理學
代號05151 勞動與社會保障
代號06093 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學位課程要想拿到學位證需要單科65分以上 均分70以上 並且通過英語二或者英語四級。
希望能幫到你哦。
3. 湖北省大自考人力資源管理這個專業的主考院校是誰啊
我們學校有人力資源這個專業,是主考院校。
4. 湖北自考本科的專業有哪些啊啊啊啊啊
經
濟
類 工商企業管理(專科)
會計(專科)
市場營回銷(專科)
財稅(專科)
旅遊管理(專科)
企業財答務管理(專科)
飯店管理(專科)
國際貿易(專科)
工商企業管理(本科)
會計(本科)
金融(本科)
財稅(本科)
旅遊管理(本科)
企業財務管理(本科)
國際貿易(本科)
物業管理(本科)
金融(專)
文
學
類
英語(專科)
漢語言文學(專科)
秘書(專科)
新聞學(專科)
公共關系(專科)
室內設計(專科)
英語(本科)
漢語言文學(本科)
秘書學(本科)
新聞學(本科)
廣告學(本科)
環境藝術設計(室內方向)(本科)
環境藝術設計(本科)
工
學
類 房屋建築工程(專科)
計算機及應用(專科)
電子技術(專科)
計算機信息管理(專科)
工程造價管理(專科)
機電一體化工程(專科)
建築工程(本科)
計算機及應用(本科)
電子工程(本科)
計算機網路(本科)
計算機軟體(本科)
機電一體化工程(本科)
管理工程(專科)
5. 湖北自考有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湖北自考沒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湖北自考09年最新的專業計劃匯編回出來了,沒答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見湖北自考在線:
http://www.hbksw.com/zikao/zkzhuanye/
關於公布2009年版自學考試專業計劃匯編的說明
2009年,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對現行的自學考試面向社會和系統委託專業計劃進行了編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導讀》
6. 我是一名湖北武漢的自考本科大二的學生,專業是人力資源管理,請問我這個專業是否適合考研。
看自己的自信,以及對自己能力的正確的認識;所謂優勢劣勢分析,補足自己的短板。內
如果有決心,那麼就容努力去爭取;
考研是有一定名額和比例的。
如同考公務員,如果1000多人競爭一個崗位,那麼自己掂量一下,是百里挑一的,就去競爭,機會可能是1/10。不是就算了,因為機會太少了。
7. 我是湖北的,我想自考,讀自考本科助學班,有沒有什麼好的學校可以推薦
要看報考哪個省的
比如北京理工大學的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對外經貿大學的采購與供應管理專業
北京師范大學的金融學專業
中國人民大學的工商管理專業
希望回答能夠幫助你
你也可以追問
8. 湖北省自考換專業
換成哪個專業就考哪個專業的科目,自考辦的人都說了不影響問別人也沒用了。
9. 湖北自考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湖北省自考生申請本科學位證書條件
(1)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要通過自考,取得了本科全部課程的合格證書,完成了畢業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經審核准予畢業,表明考生確已較好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2)然後,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所學專業的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單科不低於65分),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或全國英語四級。學位英語考試是一年一度的,每年2月底3月初報名,4月底考試,必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去報名,如果身份證消磁了,那不就不能報了,等下次。學位英語沒報上或者考試沒過但還想申請學位證的同學,可參加英語四級考試,若通過四級,學位英語可免考。
(3)通過所有課程才可申請學位證。
(4)自考生申請學位證必須在畢業半年內,過期了則不能申請了。
2.湖北自考生學士學位申請程序
自考生申報自考學位程序如下:
(1)高等教育自考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於發畢業證的同時(一般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考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自考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後,於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自考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於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6月底自考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3.湖北省自考生學位不授予對象
湖北自考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3)未取得申請學士學位外國語統考合格證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