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法律專業自考代碼
1. 浙江大學自考法律本科的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分別是什麼
您好,必考科目:
1.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2學分
2.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學分
3.英語(二) 14學分
4.法律文書寫作 3學分
5.國際私法 4學分
6.國際經濟法概論 6學分
7.合同法 5學分
8.公司法 4學分
9.勞動法 4學分
10.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 4學分
11.知識產權法 4學分
12.婚姻家庭法 3學分
選考科目:
1.金融法 4學分
2.稅法 3學分
3.票據法 3學分
4.保險法 3學分
5.房地產法 3學分
6.市場競爭法概論 4學分
7.證據法學 6學分
8.公證與律師制度 3學分
考英語二還是要選考三門選考課
如果你專科讀的是法律
考完15門課程,畢業論文也合格的話就可以畢業了
如果是其他專業的
還需要加考其他科目
具體如下:
1、 凡取得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高等院校的法律、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律師等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法律專業本科,監所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法律專業本科段,須加考民事訴訟法學或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2、 其他專業的專科、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專業本科段時,需加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五門課程。
3、 原法律專業自考專科畢業生報考法律專業本科段時,已通過「婚姻法」課程考試的,不須報考「婚姻家庭法」課程,可在選考課程中另行任選一門課程考試。
4、 原法律專業自考專科畢業生已通過「中國法制史」課程考試的,在報考本科段時,不須報考「中國法制史」,而應參加基礎科段的「行政法學」課程考試,在專科已通過「行政法學」課程考試的,報考本科段時,須參加「中國法制史」的考試,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選一門選考課程。
5、 原法律專業本科段第一輪考試計劃與新計劃中,凡課程名稱相同、要求一致的課程,成績互抵;原計劃中由必考課改為新計劃中的選考或由選考課改為必考課的課程,成績對應相抵。如:金融法(原為必考)互抵金融法(現為選考);環境法學(原為選考)互抵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現為必考)。
6、 在原法律專業本科段第一輪考試中,已通過必考課「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選考課「立法學」、「侵權行為法」、「政治學原理」、「物權法」、「微型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考試的,可抵新計劃中的選考課。
7、 申請免考英語(二)的考生,必須在選考課中加考三門課程,其學分不少於14學分。
8、 根據教育部關於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原來按老計劃參加過考試的考生,凡通過「毛澤東思想概論」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2門課程的,不再參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只通過其中一門課程的考生,須參加「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課程的考試。歡迎向158教育在線知道提問
2. 浙江大學自考法律難嗎哪個好
1、確定自己所在省市的報名時間;
2、自考每年開設4次(各省市開考的版次數由省級考辦權決定),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4月、7月和10月。報考之初,首先要查看當年自己所在省市都在什麼時間考哪些課程,來確定自己要報考的科目;
3、選擇專業(各省市開設的專業不同);
4、選購教材(參看2011年統考教材表)由於自考教材變動較小,經常幾年才更換教材,目前2011年公布的教材表為最新的。
3. 浙江大學2017法律自考科目安排
浙江大學2017法律自考科目安排,目前只有2017年上半年(4月)開考科目安排,請參見附件「浙大2017年4月自考法律報考簡章」。
4. 請問2009年浙大法律本科自考的畢業論文課題的代碼哪裡可以查詢到
暈,浙江教育考試網上不是有嗎。
300多個....貌似有點多
http://www.zjzk.cn/servlet/zjzk.ExamPaperTheme?c_code=21005&c_name=法律畢業論文
(21005)法律畢業論文
001 中國司法改革問題
002 中國法治建設問題
003 法律與社會問題
004 法律職業問題
005 中國法學問題
006 西方法律發展運動研究
007 發展權及發展權理論
008 革命與法律發展
009 法國律師職業組織及其自由主義思想的產生
010 美國律師協會與美國司法制度的變革
011 德國的律師協會與法西斯主義的關系
012 英國的法律職業中的政治保守主義與政治自由主義
013 發展中國家的司法改革的經驗與教訓
014 個案判決中的正當性問題研究
015 法律發現與法律論證的關系問題研究
016 立法過程中的法律論證與司法過程中的法律論證之比較研究
017 法律解釋的客觀性問題研究
018 法學中的現代性與後現代性的劃界及比較研究
019 全球化對於兩大法系法律思維模式的潛在影響及發展趨勢研究
020 法治本士化的理論基點及方法論研究
021 法律的局限性研究
022 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的關系問題研究
023 霍費爾德基本法律概念的分析及其在中國語境下的應用性研究
024 法的本質問題研究
025 中國法律思想中的自然法問題研究
026 中國各家法律思想的共同文化原型比較研究
027 中國法律思想中的信仰問題研究
028 中國法律思想史的研究方法問題
029 憲政與法治的關系之梳理
030 程序與憲政
031 作為政體結構的正義
032 市民社會、私法文化與法治建設
033 中國法治障礙的個案分析
034 當代中國司法改革及其反思(1952年司法改革運動反思)
035 從刑法或訴訟法的變遷看20世紀中國法文化的轉型
036 農民法律意識的嬗變(個案分析)
037 法官與行政官在職業素養、職業道德上的區別
038 法學教育、司法統一考試與法律職業共同體的構建
039 論「活法」(living law)與中國法治進程
040 法官與審判輔助人員分類培養、管理研究
041 國家司法考試制度研究
042 論社會法的精神
043 中國法治進程的條件分析
044 論作為公共產品的法律
045 論法治作為一種生活方式
046 論專家在司法活動中的作用
047 論農村承包土地的流轉制度
048 社會保險(養老、醫療)立法研究
049 農村土地承包爭議仲裁製度研究
050 物業管理糾紛案件的處理
051 古希臘法律演進的特點及其背景分析
052 羅馬私法體系形成中的經濟因素
053 宗教與法律相互關系探討
054 歐洲城市法的性質及其作用
055 普通法的程序優先原則及對法治的意義
056 大陸法的成文法典法及對法治的意義
057 法系特點比較研究
058 部門法形成的條件及意義
059 法律職業的概念與特徵
060 對抗制與糾問制訴訟方式的歷史成因、異同及對現代訴訟制度的影響
061 律師在法治社會中的功能
062 從基本制度構件分析司法公正的條件
063 「不患寡而患不均」之我見
064 論復仇
065 論「准五服以制罪」
066 《韓非子?忠孝》篇讀後
067 「天人合一」觀念與「秋冬行刑」
068 論明代吏治的得失
069 從「葫蘆僧判葫蘆案」說起
070 論「官當」
071 論孫中山的「權能分治」
072 「治之經,禮與法」??論荀子的法律思想及其影響
073 憲法訴訟制度探析
074 中國違憲審查制度探析
075 憲法解釋問題研究
076 制憲權問題研究
077 論人大對司法的「個案監督」
078 論憲法的經濟功能
079 選舉制度改革探析
080 論公民的遷徙自由權
081 平等權問題研究
082 歐美違憲審查制度比較研究
083 行政合理性原則的邏輯分析與道德解讀
084 行政訴訟確認判決適用范圍研究
085 行政立法中的聽證制度研究(從個案出發展開研究,比如貴州人大立法聽證)
086 論行政職權(運用實證分析法學方法展開研究)
087 行政補償的理論基礎(或憲政基礎)
088 行政訴訟領域舉證責任的配置(新的證據規則出台後的視角)
089 行政程序的功能解析
090 行政不成文法源探微
091 調解在行政訴訟中的生存可能及制度建構
092 對行政訴訟不停止執行原則的質疑
093 行政撤訴的社會學分析
094 論行政合理性原則
095 論授權行政主體
096 論行政強制權的設定
097 論行政許可的性質
098 論無效行政行為
099 論授益行政行為的撤銷
100 論行政侵權歸責原則
101 論行政不作為的國家賠償責任
102 論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拓寬趨勢
103 論行政訴訟舉證責任的分配
104 論比例原則及其適用
105 行政法上不成文法淵源研究
106 論行政聽證及其適用
107 論卷宗閱覽權
108 論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
109 論行政確認判決
110 論行政迴避制度
111 論行政行為的撤銷
112 論受教育權的行政法保護
113 論行政資訊公開
114 論行政合理性原則
115 論行政法律保留原則
116 論行政許可制度
117 論行政知情權
118 論行政公開原則的法律實現
119 論行政聽證制度
120 行政強製程序法定化
121 WTO與中國司法審查的完善
122 WTO與中國行政程序法制化
123 論行政調查程序
124 論對抽象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
125 論罪刑法定原則
126 論犯罪概念
127 論犯罪構成
128 論正當防衛
129 論自首
130 論危害國家安全罪
131 論危害公共安全罪
132 論走私罪
133 論貪污罪
134 論賄賂罪
135 論金融犯罪
136 論侵犯知識產權犯罪
137 論涉稅犯罪
138 論違反公司法的犯罪
139 論危害環境與自然資源犯罪
140 論刑法中的不作為
141 論正當防衛
142 論共同犯罪
143 論危害公共安全罪
144 論綁架罪
145 論搶劫罪
146 論盜竊罪
147 論侵佔罪
148 論貪污罪
149 論受賄罪
150 論挪用公款罪
151 論刑事簡易程序
152 論刑事訴訟中的證明責任
153 論證人出庭作證
154 論被告人的口供
155 論律師辯護
156 論附帶民事訴訟
157 論立案監督
158 論上訴不加刑原則
159 論審判公開
160 論審判監督程序
161 論抗訴
162 論物證
163 論證據的收集與使用
164 論刑事鑒定
165 論不起訴
166 有組織犯罪研究的幾個問題
167 計算機和網路犯罪問題初探
168 城市化進程中的犯罪預防
169 試論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的界定
170 試論職務犯罪的預防策略
171 試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我國的確立
172 關於沉默權的幾個法律問題
173 試論我國刑事辯護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174 我國刑事證據展示制度的建構初探
175 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證明責任制度研究
176 論偵查程序中的人權保障
177 論刑事司法現狀制度
178 論逮捕
179 論無罪推定原則
180 論舉證責任制度
181 論刑事庭審方式改革
182 論一事不再理原則
183 論證明標准
184 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185 無權處分及其法律效力研究
186 物權行為研究
187 論締約過失研究
188 違法性法律行為的效力
189 表見代理研究
190 公司法人格及否認研究
191 附條件法律行為研究
192 因人的死亡所引發的若干法律問題
193 物權行為理論的再探索
194 論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重構
195 所有權與所有制關系的再認識
196 所有權制度的經濟學分析
197 論我國抵押制度的不足與完善
198 論佔有
199 關於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關系的重構
200 論婚姻本質
201 論同居者的法律地位
202 論配偶身份權
203 論約定財產制的效力
204 論合立遺囑
205 論生育權
206 論人工生育子女的法律地位
207 論遺囑的有效性
208 離婚標准研討
209 論法定的夫妻財產制
210 論經濟法的本質
211 論經濟法的目標
212 論價格卡特爾
213 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214 論行政壟斷
215 論反壟斷法的價值
216 論反壟斷法的除外適用
217 論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
218 論限制競爭協議
219 論董事對第三人的民事責任
220 論股東代表訴訟
221 論股東出資瑕疵的責任
222 論股東資格的取得
223 論處罰性賠償金的適用
224 論我國稅法裁量權的合理運作
225 論產品缺陷
226 論產品責任歸責原則
227 中小股東權益保護
228 股東出資的法律問題
229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研究
230 公司治理結構問題研究
231 公司犯罪問題研究
232 論股票與債券
233 企業轉制的若干法律問題
234 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235 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問題研究
236 合夥企業的若干法律問題
237 企業收購、兼並和股權置換若干法律問題
238 企業破產法的缺陷及其完善
239 破產責任與破產犯罪研究
240 論勞動關系的法律調整機制
241 僱傭關系的法律調整
242 勞動法本質論
243 勞動法基本原則研討
244 勞動權的法律定位
245 再就業問題的法律對策
246 勞動合同制度研究
247 集體談判機制的法律探討
248 論完善我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
249 論改革我國勞動爭議處理體制
250 環境法的調整對象
251 可持續發展與中國環境基本法的創新
252 環境侵權的公益訴訟研究
253 環境保護基本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254 排污權交易制度
255 綠色壁壘與我國的環境貿易中的法律對策
256 環境法的公眾參與原則
257 環境侵權的民事責任
258 環境保護的刑事立法及其完善
259 入世對我國環境保護的影響及其法律對策
260 人口、環境、資源一體化法律問題研究
261 污染轉嫁問題及其法律對策
262 提單物權憑證研究
263 電子提單的流轉及安全性法律分析
264 海上貨物運輸承運人的責任制探析
265 海運欺詐及防治
266 共同海損制度的存廢
267 我國《海商法》的修改建議
268 無單放貨法律問題及對策
269 國際海運貨物保險利益探析
270 國際多式聯運法律問題
271 知識產權權利競合、權利沖突研究
272 WTO與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273 網路著作權問題研究
274 域名的法律保護
275 基因知識產權保護研究
276 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
277 原產地名稱的法律保護
278 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研究
279 商號法律保護研究
280 知識產權基本問題研究
281 商業方法的知識產權保護研究
282 浙江省民營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研究
283 新世紀中的國家主權問題
284 WTO規則在國內法上的地位
285 NGO、公司及個人的在保護人權方面的國際法上的責任
286 世界人權宣言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287 論人權公約的實施
288 論反對恐怖主義的國際法機制
289 上海合作組織研究
290 論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
291 從國際法看「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
292 試論國家主權豁免
293 WTO框架下中國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機制研究
294 國際私法基本理論(反致、識別、規避等)研究
295 國際私法各種法律適用(合同、知識產權、物權、侵權、婚姻、繼承等)研究
296 國際民事訴訟基本制度(管轄權、司法協助、訴訟費用擔保、判決域外承認執行等)研究
297 國際商事仲裁基本問題(仲裁協議、仲裁員、友好仲裁、裁決域外執行、紐約公約等)研究
298 WTO各種基本法律制度(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反傾銷、反補貼、爭端解決機制等)研究
299 論多邊投資協定(MIA)對國際投資法的影響
300 國際金融服務市場開放下的國際金融監管制度研究
301 巴賽爾體制的演變與跨國銀行的監管
302 WTO體制與區域經濟一體化問題研究
303 論一國四席態勢下的中華自由貿易區的法律框架
304 中國入世承諾中的非市場經濟問題研究
305 中國入世承諾中的選擇性保障措施制度研究
306 論WTO的透明度原則
307 論DSB對WTO規則的解釋
308 DBS報告的效力及其執行
309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問題研究
310 入世後中國涉外經濟法的發展
311 中國入世後產業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312 WTO的新議題研究(競爭政策、勞工標准、可持續發展、消除貧困、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等)
313 WTO非違法之訴研究
314 反傾銷法的公共利益問題研究
315 論外資並購中國企業的法律規制
316 我國海外投資立法的現狀與完善
317 WTO的貿易政策評審機制研究
318 產品責任訴訟的舉證責任比較研究
319 國際反規避規則研究
320 投資自由化趨勢及我國的法律應對
321 WTO的例外製度研究
322 WTO農業補貼規則及我國的對策
323 試論遷徙自由與中國出入境管理體制的改革
324 改革我國司法鑒定製度之我見
325 論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偵查
326 試論計算機、網路犯罪案件的偵防對策
327 試論走私、毒品犯罪案件的偵防對策
328 試論金融犯罪(洗錢、信用卡等犯罪)案件的偵查
329 國際移民法比較研究
330 WTO與中國公安工作改革
331 論黑社會等有組織犯罪案件的偵防對策
332 WTO與中國勞改、勞教、監獄管理制度的改革
333 論依法規范中國的「私人偵探」服務機構
334 試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偵防對策
5. 自考:怎麼報考浙江大學法律專業
1、先到杭州市教育考試網上查詢自考報名的時間和要求。
2、初步了解自考是怎麼個情況,該專業的教學計劃,等等。
3、按照規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名及教材訂購手續,開始自考之旅。
ps:杭州市教育考試院地址:白馬公寓裙樓二樓考務大廳,在武林門附近。
希望能夠對你有幫助。
6. 浙江大學法律自考
可以不寄到學校。答辯那天可以用u盤的。格式的話你去浙大自考的網站上看下。好運。
7. 關於自考浙大法律專業
序號1到12為必考課,13是選考課,考滿8學分就行了,15為必考課。
法律、經濟法、行政法、律師專業專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監所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加考課1」;其他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加考課1」和「加考課2」
浙江自考一年有四次考試機會,每次最多能報四門,一般一個專業最快1.5年或2年畢業,只要能堅持,3到4年也能畢業了。
8. 關於浙江大學自考法律專業的問題,高手進
1、根據浙江自考法律本科的專業計劃,你的情況,不考英語是需要多考3門或以上選修課,這些課程的學分要求達到14學分或以上。
2、除了選修課和加考課其他的課程都要考出(具體見下面),這些是「必考」課程,與「修滿學分」無關。
03708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03709 馬克思ZY基本原理概論
00249國際私法
00246 國際經濟法概論
00230合同法
00227 公司法
00167勞動法
0022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11572知識產權法
21005畢業論文
9. 自考法律專業代碼等問題
1、教育部規定的本科專業代碼由8位數組成(如03010200)。其中:前兩位數代碼為學科門類(如專03法學),前四位代碼為一屬級學科類(如0301法學類),八位代碼為二級學科專業。2、自考法律學生不能報考法律碩士。2000年起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教育不再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指13個具體專業),而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即現在的法律碩士(非法學)。
10. 求浙江大學法律自考的報名到考試的具體事項。
1、想要參加浙大主考的法律自考,您可去當地自考辦(教育考試院)報名自考。報名時選擇這個法律專業。杭州最近一次自考報名是安排在6月1日進行的。本次自考考試是7月13、14日進行的。杭州自考辦(教育考試院)自考報名的具體地點:在武林門附近的華浙廣場的白馬大廈2樓。
2、自考的整個流程是:自考報名(選擇所要考的專業和課程)——預訂或買教材(書)——拿到書,自己看書學習——按期參加考試……(按每年的自考周期循環前面各環節多次)……全部課程考出——申請畢業——拿到自考學歷。(其中:先報名後考試是固定不變的;而先報名還是先買教材,考生根據情況可以自己靈活進行的)。
3、因為這次報名到考試的,時間較短,所以需要您提前買自考教材,現在就可提前看書自學起來了,以提高考試通過率,不然可能學習時間來不及,看不完教材了。
4、自學形式的自考的費用相對低廉的,報考自考每科三、四十元,加上教材費用,每科成本在70元左右,每次自考報名差不多兩三百元樣子,理想的情況下,總共投入3000元左右就可以獲得自考的文憑。
5、自考,只要認真看書自學,堅持習題,考前復習,是可以正常通過自考課程考試的。只要「堅持+努力+自信」,「自考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