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專業人才資格證書
不太一樣.說起來很復雜.但兩者還有些聯系,職業資格證書要參加資格考試的.推薦你一本書:《職業資格制度概論》.你的問題都可以都到解決。
2.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 發的針灸師證能行嗎
已經詢問過國家衛健委,國家人社部等相關單位,根本查不到這個單位信息,所以是虛假單位,騙子公司搞的,賣假證的,切勿上當!
3. 衛生專業人才評價考試和資格考試的區別是什麼 資格考試 考的是初、中、高級職稱和執業證書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適應我國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共同組織實施了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衛生專業人才評價考試:為進一步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各類衛生人才,完善人才評價機制,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自2005年起為有需求的省市提供個性化的考試服務工作,目前開展的考試項目有非全國統一開考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增專業)、事業單位凡進必考、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考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等。
4.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查詢
可到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查詢(全國聯網)http://zscx.osta.org.cn/ 進行查詢。
專業技術資格證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版平權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
5.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 是國家承認的嗎
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的初級資格證書(含士級、師級專)和中級資格證書。屬
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證書。
臨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5)衛生專業人才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等有關材料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6.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是國家承認的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國家承認。
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
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適用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6)衛生專業人才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二)報考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葯(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葯(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
4、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並軌,考試不開考。
7.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頒發的資格證國家承認嗎
偽裝成國家機構的普通民營培訓學校,發的證是廢紙。
8. 全國建築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是真的嗎,
這個我了解過一點,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按照「政府行為推動,市場行為實施」的基本模式,1996年由原國家科委、國家教委、中國科學院、電子部、建設部、軍總後、農業部、機械部、化工部國務院九部委相關部門牽頭共同組建「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隨著高科技產業化進程的發展和國家相關機構的調整,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又陸續更新並增加了教育部、科技部、農業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解放軍總後勤部、中國科學院、公安部、衛生部、國家計委等十多個部委作為核心成員單位。
高協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教育部《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的有關文件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國人部發[2007]96號《關於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全面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發揮全國高協組織推動各行業職業、專業技術培訓與就業結合的優勢,培養符合各級行政和企事業單位的需要,具備從事相關職業職業素質和能准確掌握和使用本行業知識的高素質人才。按照國內外慣例,「全國高技術建築人才專業資格認證考試」由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所屬「全國建產委建築專業技術教育委員會」直接管理,在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的統一規范和協調下,按照建設行業領域崗位需求進行高技術建築人才的培養、考核、認定並最終完成定向輸送工作。
全國高技術建築人才專業資格證書是國家九部委高協組織全國建產委建築專業技術教育委員會委員會統一製作,授權培訓機構實施相關職業教育培訓,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受訓人員頒發的有效證件,具有廣泛的認可度和專業權威性,代表了當今建築專業水平的高技術國家官方標准。該系列證書表明持證者通過了全國高技術建築人才專業資格認證及全國高技術建築培養工程管理中心教育專家委員會的標准考試和綜合評審,具備了相應的知識水平和職業能力。是持有人從事職業活動和應聘的資格證明,也是用人單位錄用、績效考核、選拔企業中、高層管理者的重要依據之一,可用為法律公證的有效證件,全國范圍有效。
9. 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是什麼
是一種資格證書,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是國家事業單位,隸屬於國務院國家事業管理局。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是主管單位,全國衛生人才考試中心是下屬單位,考試中心負責命題、閱卷、監考等相關工作,委員會負責行政工作分工不同。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主要負責我國中醫對海外發展的接軌。
10.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有哪些
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的初級資格證書(含士級、師級)和中級資格證書。
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證書。
臨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10)衛生專業人才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等有關材料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