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專業技術人員證書查詢
是指高工或相當職稱,技工不是
B. 蘇州有沒有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點
蘇州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採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
報名網址: http://www.szrsks.com
資格初審地點:
市區: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蘇州市東大街288號)65109437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後,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
(四)對於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上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和今年報考科目,經網上支付成功後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
對於上年度檔案號遺忘者,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網址:http://www.jsrsks.com.cn )將提供相關檔案號的查詢服務,或與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
(五)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資格初審時,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後簽名並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六、有關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
考生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記錄表》,並及時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七、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6]184號、蘇財綜[2006]86號)精神,2008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准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二)報考者有收費票據需求的請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65109437,報名期間可憑網上下載的報名表領取。
C. 蘇州職稱評審相關問題,誰能給我點詳細的解答。。
蘇州申報工程師職稱評審材料要求
根據省市職稱辦有關文件和工作要求,我市2011年報送工程師評審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要求
申報對象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任現職期間工作表現良好,符合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工程專業(不含建設、交通、園林專業)技術人員。
(一)學歷、資歷要求
1.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2.大專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4.大專畢業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5.不具備規定學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業績顯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⑴所學專業與現從事專業不一致,在現專業崗位工作已符合職稱申報年限,並取得職稱辦認可的相關專業培訓合格證;
⑵取得中專學歷連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專學歷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以上;
⑶中專後學歷累計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⑷企業及鄉鎮農業事業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或技術骨幹,不具備規定學歷,參加市職稱辦認可的相關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或國家行政教育部門認可的相關專業的大專專業證書,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師5年以上。
⑸取得市級科技進步三等獎(相應獎項)以上。
⑹取得地方(鄉鎮)中級2年以上或地方高級1年以上。
破格人員均應對照破格條件填寫《晉升專業技術職稱面試答辯表》,參加面試。
專業工作年限按實計算到今年年底。
(二)業績、成果要求
有獨立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的經歷,具有解決較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判斷、總結和組織協調的能力,並能撰寫技術、工程、業務報告。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技術骨幹,完成過縣(局)級科研項目或課題。
2.作為技術骨幹,完成過縣(局)級以上工程項目的研究、設計、施工、製造、生產管理工作。
3.參加過一項中型工程新建、擴建或技術改造項目的研究、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調試工作。
4.完成本企業主導產品的開發、設計、製造、工藝和生產管理工作。
5.獨立負責生產設備維護和管理工作,能及時發現和排除較復雜的技術故障。
6.完成本產品的技術分析和市場分析,被單位採納,經實踐驗證,基本正確。
7.完成對本單位有指導作用的有關情報資料的搜集、整理、匯編、提出系統報告。
8.參加過一項中型成套工程項目國內外投標、承包、施工、驗收任務。
9.參加過中型企業中精密、大型、稀有、生產製造關鍵設備等復雜設備維修工作的全過程或重要成套設備的維護、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10.作為主要技術骨幹推廣應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三項以上,並經主管部門鑒定認可。
11.作為主要技術骨幹在兩項市級以上重點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建設中發揮過重要作用。
12.市(廳)級科技進步三等獎(設計獎等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准);或縣(局)級科技進步二等獎獲獎項目的獲獎者前五名(以獎勵證書為准)。
13.縣(局)級重點項目或對行業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的重點項目的研究、設計、施工、製造、生產技術管理及相關任務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過鑒定或驗收。
14.作為技術骨幹完成一項中型或兩項小型工程項目研究、設計、施工、安裝調試任務,經實踐檢驗,達到了要求,通過鑒定或驗收;
15.作為技術骨幹完成兩項有一定技術難度的產品、項目或關鍵部件的研究、設計、施工、製造、生產技術管理,經同行專家評審或鑒定,達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經濟或社會效益。
16.完成一項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並轉化為生產力,經實踐檢驗,取得一定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17.完成一項技術或工藝革新,提高生產力,取得一定效益。
18.取得專利一項,並轉化為生產力,取得一定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19.提出一項科技建議,為縣(局)級有關部門採納,經同行專家評議認為對科技進步和行業發展有促進作用。
20.解決設計、生產、施工中疑難技術問題,取得較好效果,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可。
21.參加過一項國家、地方、行業技術標准或重點產品標準的制定,並獲批准公布,用於生產實踐。
22.負責完成一項生產工藝、流程的改革,對企業生產技術革新起到推動作用,取得較好效果。
(三)論文要求
從事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師期間,撰寫本專業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論文、技術報告、專業總結。論文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在市級以上專業刊物公開發表或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有較高學術價值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
2.為解決較復雜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一定水平的本專業技術報告、技術總結、有一定水平的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等(經專家鑒定)2篇以上。
二、延遲申報對象
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的年限上延遲申報:
1.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以上申報。
2.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延遲2年以上申報。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剽竊他人成果者,延遲3年以上申報。
三、申報工程師應提供下列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兩份。
2.「蘇州市申報中級職稱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兩份。
3.任職期內的專業工作情況,考核情況、業務培訓及繼續教育證書。
4.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業務總結。
5.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專業技術項目完成情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以及新產品開發、推廣等方面的資料。
6.任現職以來的本專業(學科)正式發表的論文或技術報告等2篇以上。
7.省、市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原件。
8.學歷、學位證書、現職稱評審申報(初定)表或批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從事專業的培訓上崗證書、職業證書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勞動合同、聘約、勞動手冊、社保交費單、養老手冊等原件和復印件。
10.身份證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11.材料目錄及評委會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報材料應當按要求提供原件,各市(區)局職稱辦應對各類證書、作品復印件與原件進行核對,核對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驗證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的人員需報送符合有關破格條件的材料及填寫破格答辯表。
上述材料除1、2項外,其餘均按規定裝訂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內。增補材料作為附件另外裝訂。
四、報送評審材料的要求
1.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省市職稱辦有關文件的規定,認真做好評審材料的核實工作。學歷、資歷、職稱計算機成績等都必須真實且符合省市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資格條件規定。材料書寫要清晰、工整,材料裝訂要規范,原件審核後在復印件上蓋章,留下復印件,退還原件。手續要完備齊全。按照屬地原則,無主管部門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評審材料應經所在市、區職稱辦審核蓋章後送蘇州市職稱評價中心。
2.技術工作總結要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申報人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工作業績。總結一般可分為五個部分:一是個人簡歷;二是參加過何種繼續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術水平;三是主要工作業績獎勵情況;四是項目、論文等作品情況;五是申報理由。破格晉升的人員應對照工程師評審條件寫出破格晉升的理由,並附上破格答辯表,具體的破格晉升條件及證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專業申報工程師應參加面試答辯,面試結果交市職稱評價中心。
申報材料和各類表格式樣必須按規定要求准備和裝訂。
五、職稱計算機要求
申報晉升工程師資格者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應符合省市職稱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資格條件要求:
1.參加省、市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取得合格證。
2.計算機專業大學專科畢業以上。
3.參加全國計算機技術和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合格者。
六、材料報送時間及地點
材料報送時間:2011年3月10日—4月30日。
材料報送地點:蘇州市職稱評價中心(東大街288號)。
咨詢聯系電話:65300907、65732397。
D. 請問中級職稱評定公示後一般需要多久才能取得證書
一般需要三個月才能取得證書。中級職稱的申報時間每年只有一次,一般都是在1-6月份開始受理材料,6-8月上交材料,進入初審階段,9-12月是復審、評審、答辯階段,次年的1月左右出結果,3-4月證書下發。整個流程走下來需要一年至一年半左右。
大致流程如下:
資料申報-初審材料(合格)-測評考試-開評審會(答辯)-下發評審通知-辦理證書-清退材料
(4)蘇州專業技術人員證書查詢擴展閱讀
中級職稱,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可以直接認定為中級;碩士研究生畢業或雙學位獲得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及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職稱四年以上。
其也指的是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三年以上。
申報條件:
1.員級職稱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2.助理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
(3)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員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3.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合格,可評為中級職稱。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具體時間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網站信息為准,如北京地區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4.副高級職稱
(1)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5.正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參考資料:網路-中級職稱
E. 江蘇蘇州,請問教師資格證可以申請技能補貼嗎申請有什麼條件去哪裡申請
目前還沒有聽說過蘇州市有教師資格證的技能補貼,但是部分城市和省份有這樣的條件,比如山東的煙台,青島,臨沂等大部分城市都有相同的技能補貼。
以山東省申請的條件為例:企業在職職工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以上(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本人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需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人事考試中心等全國聯網查詢系統上查詢到,並在批准日期12月內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申領技術技能補貼。(具體目錄按照人社部發〔2017〕68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符合以上條件,需要本人攜帶資格證書、網站查詢證書截圖、身份證,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機構服務窗口辦理。
F. 蘇州落戶條件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
這個不限專業的,戶口是掛在單位所在區的人才市場,或者單位有集體戶口的掛在單位,沒有那種家庭戶的戶口本的~~
G. 職業資格證!
職業資格證書,那裡培訓的,
或者哪個學校考的試,就去
那裡拿證書。你說的在蘇州
考的,就去你考試的那個地
方問問,或者咨詢給你通知
的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
H. 蘇州工程師職稱是哪裡發的證
(一)學歷、資歷要求 1.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2、大專畢業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3、取得中專學歷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以上; 4、具有高中學歷後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 本科、大專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中專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二)業績、成果要求 有獨立完成本專業技術工作的經歷,具有解決較復雜技術問題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判斷、總結和組織協調的能力,並能撰寫技術、工程、業務報告。 (三)論文要求 從事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師期間,撰寫本專業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論文、技術報告、專業總結。二、申報工程師應提供下列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二份。 2.「蘇州市申報中級職稱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二份。 3.任職期內的專業工作情況,考核情況、業務培訓及繼續教育證書。 4.任現職以來的技術工作業務總結。 5.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專業技術項目完成情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以及新產品開發、推廣等方面的資料。 6.任現職以來的本專業(學科)正式發表的論文或技術報告等2篇以上。 7.省、市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原件。 8.學歷、學位證書、現職稱評審申報(初定)表或批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所從事專業的培訓上崗證書、職業證書的原件和彩印件。 9.有效勞動合同、聘約、勞動手冊、社保交費單、養老手冊等原件和復印件。 10.身份證原件和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11.材料目錄及評委會需要的其他材料。
I.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22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文秘、宣傳、機要、檔案、安全保密、行政後勤、信息(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督查處(信訪處)
負責本局重點工作、行政重要事項和領導批示事項的協調、督辦和督查工作;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信訪工作以及上級轉辦、交辦、督辦等信訪工作;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
(三)政策法規處(政策研究室、行政許可服務處)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牽頭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動態的收集和綜合研究工作;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擔本局除工傷保險外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相關法律事務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匯編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監督工作規則;負責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指導局相關學會、協會等社團工作。
(四)規劃財務與基金監督處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監督實施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組織協調規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批、實施調度和項目管理;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承擔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草案工作,負責本局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局財政性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負責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信息和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就業促進與市場管理處(失業保險處)
擬訂全市促進城鄉統籌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促進就業、鼓勵創業的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統籌就業的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本市就業管理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預防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和監督對全市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政策性安置人員安排和職工跨地區調配工作;承擔市就業促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才開發處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的調研、分析、預測和規劃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人力資源開發政策;參與擬訂全市人才引進、培養政策和計劃;負責全市引進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指導全市社會培訓機構開展緊缺人才培訓;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人才教育培訓工作,承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西部人才開發相關工作;具體負責全市人才開發重大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社會化推進工作;負責全市人事年報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能力建設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培養、評價、表彰、激勵等政策,負責全市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和技能型人才表彰工作;組織指導實施全市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建設;擬訂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政策和管理規則,擬訂全市職業培訓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市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設立審批和管理;綜合管理全市技工院校教育教學、招生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技能國家標准;擬訂全市職業技能鑒定政策措施,審批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定級、考核和晉升工作以及專業證書班培訓工作。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和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分類分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職稱工作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參與市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工作;指導推行全市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計劃;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表彰工作,建設和管理高級專家信息庫,完善和加強專家聯系服務制度;負責全市高級專家延期退休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技術創新中心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留學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
(九)軍官轉業安置處(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軍轉安置工作法規、政策;擬訂全市軍官轉業安置工作政策規定,貫徹執行省下達本市的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全市轉業軍官接收安置工作;擬訂全市轉業軍官教育培訓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軍轉經費和軍轉住房;協調全市轉業軍官社會保障和市區轉業軍官配偶接收安置、子女入托入學等工作;擬訂本市自主擇業轉業軍官配套政策,指導市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中心和市有關部門開展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服務工作;協調全市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辦理軍隊轉業幹部的信訪及有關事項;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養老保險處
負責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完善全市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按上級規定擬訂全市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擬訂全市參保人員死亡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及給付標准;依照規定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實行監督;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認定和退休審批工作;擬訂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實施國家和省企業年金政策;擬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一)醫療保險處
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和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准和調整辦法;參與擬訂醫療救助政策和醫療救助支付標准和調整辦法;組織擬訂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服務管理及結算辦法;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葯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支付范圍及標准;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管理辦法。
(十二)工傷保險處
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和工傷預防的政策規定;擬訂全市工傷認定政策,依法承擔蘇州市區所有用人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組織實施全市工傷職工和非因工傷殘人員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承擔工傷保險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相關法律事務工作;擬訂全市工傷職工定期傷殘待遇調整的標准;組織擬訂全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工傷康復機構、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管理辦法。
(十三)農村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准;組織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險制度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和管理辦法以及相關配套政策;擬訂征地報批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十四)公務員管理處
(十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參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科教文衛等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擬訂市屬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培訓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級機關、市屬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六)工資福利處
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離退休日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及駐蘇部省屬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指導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行業工資收入調節和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擬訂企業最低工資指導線、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等政策。參與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有關社會保險政策。
(十七)勞動關系與監察處
擬訂全市勞動關系與監察工作體系的綜合規劃;擬訂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勞動關系政策和年度工作計劃;依法查處和督辦全市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對上級委託或指定管理的部、省屬用人單位依法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員及勞動保障監察協理員管理和業務培訓規劃;指導和監督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時依法做好職工安置工作;擬訂全市勞動合同備案制度和勞動合同簽訂規范;擬訂全市集體合同審查、企業經濟性裁員、勞務派遣等管理辦法,並指導用人單位規范勞動用工管理;負責擬訂特殊工時審批操作規范;負責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全市勞動保障誠信建設和有重大影響的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的社會公布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各地開展勞動關系與監察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協調全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依法維權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培訓,指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承擔勞動保障監察統計工作,編制勞動保障監察年度報告。
(十八)調解仲裁管理處
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程序、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和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實體機構和基層工作網路建設;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隊伍建設;依法指導並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調解仲裁統計分析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行業、區域勞動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和協調工作;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農民工工作處
牽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建設工作;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年度工作要點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農民工工作宣傳報導和優秀農民工的表彰獎勵;協調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組織協調農民工統計工作,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參與全市流動人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關工作;承擔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信息處
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區域網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以及「中國蘇州」政府門戶網站、市綜合信息網有關欄目的維護和信息提供工作;負責局電子政務應用系統及安全保障系統的開發、維護和管理;組織局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參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
(二十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處(市外國專家局)
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承擔全市優秀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留學回國人員表彰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有關經費資助工作;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的項目審核和申報工作;按規定承擔全市出國(境)培訓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的考試、選拔和協調工作;受省外國專家局委託,負責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和外國專家證的辦理;承辦全市非教育系統公派出國留學相關手續。
(二十二)組織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本局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職稱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和黨委民主生活會相關服務工作;負責本局及所屬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障、招聘和出國(境)人員選派審查及手續辦理等工作。負責本局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委、監察室(合署辦公)和機關黨委。
J. 蘇州 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是如何評定的
專業人員是某一技術領域專業人員,有工程師證書更好了。
管理人員就是普通職員和高管。一般只要不是在線上做工,都是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