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類專業技術人員考試
根據《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源清單公示》可知,按照國務院要求,在分批清理減少職業資格及徵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我部研究提出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擬列入職業資格目錄清單151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8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9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共計58項。其中准入類34項,水平評價類24項)其中,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屬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中的水平評價類。
2. 經濟類高級職稱如何考
您好:
經濟系列(工商管理)高級評委會(申報條件)
三、對專業知識的要求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於高級經濟師資格試行考評結合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4]54號)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市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人員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辦法確定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須參加《經濟理論與實務》考試取得合格證書,並在有效期內參加高級經濟師(高級國際商務師)資格的評審。(參加2011年評審須持2008-2010年考試合格證書。)
四、對學歷和資歷的要求
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後,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3、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4、獲得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後,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5、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後,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准、規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開出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6、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非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7、已取得非財經類專業高級資格,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以上考試報名條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系指經濟師(含國際商務師)、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社會科學系列助理研究員和講授財經類課程的講師。
對於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國家規定可直接聘任經濟師職務的職(執)業資格,可視為經濟師資格,相應證書可視為經濟師資格證書。
對於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持有國際商務師資格證書,其中「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和「經濟師資格」均特指「國際商務師資格」,「從事的經濟專業工作」特指「國際商務工作」。
五、對外語的要求
1、申報高級經濟師的人員須持有中級職稱後且是2000年及以後考取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或1999年及以後考取的A級)合格證書、合格成績或評審當年考試成績;其中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2004年度及以後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成績達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報。
2、申報高級國際商務師的人員須持有中級職稱後且是1999年及以後考取的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合格證書或合格成績。
3、申報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免於外語考試:
(1)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獲得博士學位;
(3)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留學經歷須由我國在該國的駐外大使館認定並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外文專著、譯著」指由本人獨立撰寫翻譯或擔任主要撰寫翻譯人員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術類著作),且屬於正式出版物);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鄉鎮以下基層單位」是指鄉鎮政府直屬或直接管轄的基層單位);
(6)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高(A)級。
六、對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的人員,須持有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4個模塊合格證書。其中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只需取得1個模塊合格證書。評聘中級職稱已取得的計算機應用水平(能力)考試合格證書(4個模塊或A級證書)在申報高級職稱時繼續有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
1、取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含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軟體、計算機科學教育、軟體工程、計算機器件及設備、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路)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博士學位;
3、參加全國計算機軟體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程序員及以上級別資格證書。
3.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證書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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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介紹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科目設置
初級:《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
考試成績管理
初、中級《專業知識和實務》科目均分為工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公路、鐵路、民航)、人力資源、郵電、房地產、旅遊經濟、建築經濟15個專業。
各科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各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
復習資料見附件
4.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個什麼樣的考試條件和適應人群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適應二種資格考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師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師職稱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
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以上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應屆畢業生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在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
5. 經濟類職稱考試有哪些專業
經濟類職稱考試專業設置為: 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遊經濟和建築經濟專業。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於印發及其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於印發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執行。
6. 經濟類職稱考試
經濟類的考試是按行業分類的,比如金融,財政,經濟管理。。。。。等專,會計師的屬考試已相對獨立,自成一派了。
經濟師的考試比起會計師的考試真是小巫見大巫了 其中注冊會計師被稱為金飯碗 有五門 有效期五年 但考出了注會 工作是不用愁的
7. 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專業選擇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准。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一般在第二年的1月份公布,合格證書領取會在成績公布後的兩、三個月後開始領取,考生一般需要攜帶單位介紹信和證書工本費到當地的人事考試院領取證書。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並用印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8. 經濟類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需要考哪些內容
(一)考試科目管理崗位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通用類的專業技術崗位版為:綜合知識與專業權素質。工勤技能崗位為:綜合知識(二)測試方式:均為閉卷筆試。考試范圍、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綜合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閱讀理解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必備能力和素質。測試范圍:基本的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論知識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備的一些基本常識、基本技能等。